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会议发言
篇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演讲稿
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各界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健康· 维权”。这是贯彻“x”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
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
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0余个品种,1473个计量单位,物品标值达1·5万元。其中收缴劣质奶粉269袋,过期饮料138瓶,过期食品172公斤。为了达到标本兼治,还同经营食品的超市、批发部以及酒店餐厅鉴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以食品为重点的重要商品,全面推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撤柜制度等,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商品信誉卡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众买得称心,吃
篇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讲座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讲座”顺利开展
3月15日晚,由我院(部)分团委大力支持、学生会外联部积极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顺利开展。此次讲座,学生会邀请到法学教研部呼旭光老师担任主讲人。
讲座开始,呼老师为大家讲述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并介绍了在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又给大家讲述了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内容、法律责任的确定、如何要求赔偿及如何保障自身权利等相关知识。最后,呼老师给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维权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大家能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法制建设。整个讲座过程中,呼老师语言幽默风趣,引用“丰田召回门”事件等典型案例,紧紧联系学生生活实际,给学生们上了精彩生动的一课,让在座的学生们受益匪浅。最后,大家用热烈的掌声表示了对呼老师的感谢。
讲座的顺利开展,不仅有利于同学们法律知识的增强,同时也是我院(部)新学期校园文化活动进行的良好开端
月日下午,白涛街道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山窝中学消费维权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
周文所长给全体师生讲解了《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15
、《禁止传销条例》、《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宣传法》等有关消费的法律知识。潘小光书记现场演示了如何鉴定优质大米、食用油、新鲜的猪肉、火腿肠、芝麻油等多种产品。
讲座还组织了有奖知识问答,问题贴近生活同学们参与积极。还向全体师生下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各种多份。
通过这次活动,让全体师生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科学、合理、绿、理性的消费观念,明白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3月7日下午,为加强学生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平湖市工商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来到新仓中学,为我校1300余名学生举办了消费维权知识讲座。
讲座围绕《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知识重点,突出讲解了消费者权利、维权途径。合格食品标识、假冒伪劣食品辨别等内容。讲座中,消保科负责人联系青少年学生日常消费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和维权中碰到的实际困难,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
中学生该如何维权等日常生活知识。同时还向学生认真分析^p    了当前应注意的食品安全,特别是青少年经常购买的饮料、果冻、糕点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小食品,提醒同学们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外包装是否合格,有无霉烂变质异味现象,以及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如何处理等。教育引导学生尽量不要在不卫生的路边摊点上购买小吃,并要学会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和健康消费,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消费者。
通过在校园开展食品安全与消费维权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维权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对学校的安全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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