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推进防治水工作,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着力整治矿山水害隐患,标本兼治,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保障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矿山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企业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较大以上水害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防治水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汛期和防治水工作安全大检查。 (二)自查自纠,迅速整改。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矿山水害隐患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间和工作措施,迅速进行整改。 (三)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从现在开始,要组织专职人员,迅速开展汛期前和防治水工作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和消除水害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任到人,直至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360天气 (一)落实矿山防治水责任制。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治水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矿区水文地质调查,编制矿山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等水害综合防治措施,保障防治水资金投入,加强防治水工作检查,督促水害隐患整改,完善防治水相关资料档案。 (二)健全防治水工作机构。设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和物资。 (三)制定防治水各项工作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探放水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探放水、排水等操作规程,编制汛期及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签定矿山救护服务协议。 (四)加强水害防治基础工作。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查清矿区范围内的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情况,地下水的类型及补给、河流、排泄条件和动态变化规律,各含水层之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明地表水系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以及水利工程的现状、规划情况,掌握当地日最大降水量、历年最高洪水位等气象资料,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开采历史情况、开采深度、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矿井中的积水区等情况,判断矿井发生突然涌水的可能性。 (五)完善矿井排水设备设施。按照设计和相关要求建立排水系统,设置泵房和水仓。主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其中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另一个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地面7米以上,泵房地面应高于其入口处巷道底板0.5米。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三台同类型的水泵组成,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井下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井下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井下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一个为主水仓,另一个为副水仓,当一个清理时,另一个能正常使用。主水仓应能容纳6-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副水仓能容纳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井筒内应装备两趟相同管径的排水管路,其中一趟工作,一趟备用,两趟排水管路在泵房内要形成环路。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端,确保井下水泵正常供电。 (六)排查治理矿井水害隐患。组织力量,对矿井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前期的水文地质工作及资料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该补工程的要补工程,该补资料的要补资料。矿区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对废弃的矿井、钻孔要及时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凡井下与周边矿井有连通处的,要严格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及时进行封堵和疏排水。 (七)严格落实探放水工作措施。在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含水层等附近开采时,应留设防水煤柱或划出安全地段,制定防透水安全措施。采掘作业接近水淹或积水的井巷、老采空区或相邻矿山、含水层、导水断层、有出水可能的钻孔等其他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编制探放水设计,经矿井相关职能部门、总工程师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审批后,由副矿长以上负责人带班组织实施。探水前,要检查钻孔附近巷道的稳定性,在工作地点或附近安装电话。钻凿过程中发现岩石变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凿岩供水量等现象,要停止凿岩,立即报告主管矿长采取安全措施。放水钻孔要安装孔口管及闸阀,按照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控制放水量。对老采空区、含水构造进行探水,以及被淹井巷排水和放水作业时,要事先采取通风安全措施,使用防爆照明灯具,并有矿山救护队员有现场值班。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水害威胁的矿井,未配备探放水设备的,严禁进行采掘作业。 (八)落实矿山水害事故应急措施。要不断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做到机构、人员、装备、责任和措施“五落实”。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水害事故的能力。要加强对矿山通讯、报警系统的建设,确保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能够迅速取得联系。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顶板淋水加大、巷道空气变冷、产生雾气、水叫、水质变浑、底鼓、底板涌水等透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报告矿负责人采取措施。如果情况紧急,要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切断电源。 (九)强化汛期水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矿山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掌握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信息和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要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安排专班、专人负责对矿井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缝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洞、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要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要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我矿井田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不全,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防治水工作成为矿山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之部分矿山企业对水文地质工作不重视,防治水工作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防治水工作安全欠帐较大。防治水工作是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有效遏制矿山重特大水害事故的有效措施。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矿山防治水基础工作,加强检查和指导,落实防治水各项措施,全面防范矿山水害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把防治水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对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有效机制。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新、改、扩建设矿山防治水工作,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治水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防治水工作负施工安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严禁层层转包、分包。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返工。 (三)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各地要立即开展汛期及防治水工作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附近的矿山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可能与矿区连通的采矿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了防范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水隔离矿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阻隔措施;关闭废弃矿井井口是否充满填实;矿山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及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恶劣气象条件下防治水害措施和预案是否建立;防汛物资、设备、器材、人员是否到位等。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进行重点跟踪,确保各项工作整治到位。 矿办电话6974986 泽州气象局电话2024929 天安调度电话2129156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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