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通论(八)叙述句
  叙述句,矣字,焉字

  叙述句是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物的行动变化的。在古代汉语里,叙述句的结构一般和现代汉语没有什么不同。例如:

  冬,晋文公卒。(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晋侯秦伯围郑。(左传僖公三十年)

  初,郑武公娶於申。(左传隐公元年)

  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左传僖公四年)


  公赐之食。(左传隐公元年)

  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马逸不能止。(左传成公二年)

  虎求百兽而食之。(战国策·楚策)

  在上面所举的这些例句里,“公赐之食”是双宾语句。“赐食”是一个动宾词组,“食”(食物)是直接宾语;“之”指颍考叔,是“赐食”的对象,是间接宾语。类似的例子如: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左传隐公元年)

  多予之重器。(战国策·赵策)一般说来,动词如果是“赐”“予”“遗”“语”“告”等字,大致总有两
个宾语:一个是指物的直接宾语,一个是指人的间接宾语。间接宾语放在动词和直接宾语之间。这种句法古今是相同的。

  但是上古汉语能带有双宾语的并不限於上述这一类动词,一般的及物动词也可以带有双宾语。例如:

  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孟子·万章下)

  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孟子·告子下)

  (“紾”zhěn,扭转。)

  天生民而立之君。(左传襄公十四年)“闭门”是一个动宾词组,“门”是直接宾语;“之”指贤人,是“闭门”的对象,是间接宾语。其馀由此类推。

  在一般的及物动词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动词“为”(wéi)字。这个词在古代的涵义非常广泛,但是在具体的上下文中,它的涵义比较具体。随着应用的场合不同,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作”“做”“造”“治”“处理”“安排”等等。古书上有许多句子是用“为”字作动词而后面带有双宾语的。例如:

  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

  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左传宣公二年)

  重为之礼而归之。(左传成公三年)

  吾不忍为之民也。(战国策·赵策)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论语·季氏)对於上面这类例句,最容易发生两种误解:或则以为第一第二两个例子里的“为”字是介词(读wèi);或则以为第五个例子里的“为之民”等於说“为其民”。这都是不对的。试就第三个例子来分析:“为箪食与肉”是一个动宾词组,“箪食”与“肉”是动词“为”的直接宾语;“之”指灵辄,是间接宾语。其馀由此类推。

  我们还要注意宾语的位置。在一般情况下,宾语是放在动词的后面的;但是,有时候为了强调宾语,可以把宾语提前,在宾语后面用“是”字、“实”字或“之”字复指。例如:

  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左传僖公四年)

  将虢是灭,何爱於虞?(左传僖公五年)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左传僖公五年)

  姜氏何厌之有?(左传隐公元年)


  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左传襄公三年)有时候还在提前的宾语的前面用“惟”(唯)字,构成“惟(唯)......是......”“惟(唯)......之......”的说法。例如:

  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

  率师以来,唯敌是求。(左传宣公十二年)

  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不务张其义,齐其信,唯利之求。(荀子·王霸)现代还说“唯你是问”、“唯利是图”,就是这种语法的残留。

  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被提前的宾语是代词,一般就只用“之”字复指。例如:

  “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左传宣公二年)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孟子·公孙丑上)

  鲁颂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学,亦为不善变矣。(孟子·滕文公上)由此可见,用代词“是”字或“之”字复指提前的宾语,是古代汉语变更动宾词序的一种语法手段;即使被提前的宾语本身是代词,也并不排斥这种语法手段。但是,现代汉语没有这种句法了,因此这类句子译成现代汉语时是无需把这种“是”字或“之”字直译出来的。

  下面讨论上古汉语表示行为数量的句法。

  在上古汉语里,表示行为数量的句法,一般是把数词直接放在动词的前面,而不用表示动量的量词。例如:


  三进及溜,而后视之。(左传宣公二年)

  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禹八年於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荀子·劝学)现代汉语动量的表示法,一般是把表示动量的数量词放在动词的后面,比如“九合”,现代汉语则说“会合九次”(“九”在这里只表示多次,不是实数),不但用了动量词,而且词序也变动了。

  从句子成份看,古代汉语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动量的数词,是作为状语来修饰动词的。假如说话人要强调某一行为的数量,可以改变句法:把数词从动词前面移到句尾,并在这个数词的前面用“者”字,让它同前面的词语隔开,这样,“者”字前面的词语就充当了全句的主语,移到句尾的数词就上升为全句的谓语。例如:


  於是平原君欲封鲁仲连,鲁仲连辞让者三,终不肯受。(战国策·赵策)

  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表示动量的数词从动词前面的状语的位置上升到全句的谓语的位置,自然就显得突出而重要了。和现代汉语比较,“鲁仲连辞让者三”“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虽然可以译作“鲁仲连辞让了多次”、“把佩带的玉玦举起多次来向他示意”,但是语法结构是大不相同的。

  以上所讨论的叙述句,它们的主语都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的主动者。但是,和现代汉语一样,古代汉语叙述句的主语也可以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的被动者。例如: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隐公元年)

  君能补过,衮不废矣。(左传宣公二年)

  谏行言听。(孟子·离娄下)就谓语动词来说,“蔓草”是被“除”的,“衮”是被“废”的,等等。但是,这只能说是意念上的被动,还不是上古汉语真正表示被动的句法。

  在先秦时代,真正的被动句所占的比重很小。当说话人有必要运用被动句时,一般在动词后面用“於”字以引进行为的主动者。例如:

  却克伤於矢,流血及屦。(左传成公二年)

  东败於齐,长子死焉;西丧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孟子·梁惠王上)这里要注意的是:不是介词“於”字本身能表示被动,而是动词用於被动的意义;但是,由於用“於”字引进了行为的主动者,被动的意义就更加明显了。还要注意古代这种用“於”字的被动句的词序和现代汉语不同:在现代汉语里,表示被动的介宾词组放在动词前面(大树被风吹倒了)在上古汉语里,引进行为主动者的“於”字介宾词组放在动词后面(“东败於齐”)。

  有时候用“为”(wéi)字表示被动:


  父母宗族,皆为戮没。(战国策·燕策)

  卒为天下笑。(同上赵策)

  不为酒困。(论语·子罕)后来又有“为......所”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史记·魏公子列传)

  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史记·项羽本纪)

  征和二年,卫太子为江充所败。(汉书·霍光传)这种结构形式在秦汉以后的古书中最为常见,并且一直沿用到现代汉语的书面语里。

  表示被动的,除“为”字外,还有“见”字和“被”字。例如:


  盆成括见杀。(孟子·尽心下)

  吾长见笑於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国一日被攻,虽欲事秦,不可得也。(战国策·齐策)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史记·屈原列传)但是这不是上古汉语被动句的主要形式,这里就不详细讨论了。

  古代汉语叙述句经常应用的语气词是“矣”字和“焉”字。

  (一)“矣”字

  “矣”字是一个表示动态的语气词。它意味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在一般情况下,“矣”字总是
把事物发展的现阶段作为新的情况告诉别人。例如:

  吾知所过矣。(左传宣公二年)

  (原先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寝门辟矣。(左传宣公二年)

  (原先是关着,现在开了。)

  余病矣。(左传成公二年)

  (本来是好好的,现在受重伤了。)

  王无亲臣矣。(孟子·梁惠王下)

( )
  (本来有亲臣,现在没有了。)

  有些句子用了表示时间的副词如“已”“既”“尝”等字,表示某一情况已经如此或曾经有某一情况;句尾用“矣”字,是说话人把它当作新的情况告诉别人。例如:

  平原君曰:“胜已泄之矣。”(战国策·赵策)

  郑既知亡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昔齐威王尝为仁义矣。(战国策·赵策)

  有时候,某一情况还没有出现,但是预料它将会出现,用“矣”字也是把它当作新的情况告诉
别人。例如:

  孔子曰:“诺,吾将仕矣。”(论语·阳货)

  虞不腊矣。(左传僖公五年)在多数情况下,这是一个偏正复句,偏句表示一个假设,正句表示在这个条件下的后果。例如:

  君能补过,衮不废矣。(左传宣公二年)

  使梁睹秦称帝之害,则必助赵矣。(战国策·赵策)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无论表示已经如此或行将如此,“矣”字总是报道一种新情况。

  表示可能性的句子虽然也属於叙述句,但是并不表示一种过程。在这类句子里,“矣”字仍然
报道一种新情况。例如:

  公闻其期,曰:“可矣!”(左传·隐公元年)

  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注意“可也”和“可矣”的分别:“可也”是简单的判断,“可矣”则包含“以前未可而现在可以”的意思。)

  吾惛,不能进於是矣。(孟子·梁惠王下)

  以形容词为谓语的描写句同样可以用“矣”字,因为描写句同样可以报道新情况。例如:

  国危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今老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左传宣公二年)有时候,描写句的谓语部分被提到前面去,后面再用“也”字煞句(也有不用“也”字的),这样就增加了夸张的语气。但是“矣”字本身并不表示夸张语气。例如:

  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战国策·赵策)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

  祈使句用“矣”字,这是祈使者希望对方实现某种行为或完成某种事情。例如:

  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君姑高枕为乐矣!(战国策·齐策)


  总起来说,“矣”字的语法意义跟现代汉语语气词“了”(啦)字的语法意义相当;绝大多数的“矣”字都可以译成现代的“了”字。

  “矣”字又可以用於疑问句,在这种情况下,“矣”字仍保持着原来的语法意义,不过由於句子里有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所以“矣”字似乎也帮助表示疑问语气罢了。例如:

  年几何矣?(战国策·赵策)

  事将奈何矣?(战国策·赵策)

  何如斯可谓之士矣?(论语·子路)

  德何如则可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

  (二)“焉”字

  “焉”字是一个指示代词兼语气词。我们说它是指示代词,因为它常常指代某一范围或方面;我们说它是语气词,因为它经常用於叙述句的句尾来表示停顿,就一般情况说,它的后面不再加别的语气词。

  “焉”字所指代的范围或方面,常与处所或人物有关。例如: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传隐公元年)

  (虢叔死在那里。)

  余收尔骨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我在那里收你的尸骨。)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孟子·梁惠王下)

  (砍柴的,打猎的,都到那里去。)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必有我师在此三人之中。)

  见贤思齐焉。(论语·里仁)

  (见贤则思齐於贤,即思与之齐。)

  非曰能之,愿学焉。(论语·先进)

  (愿在这方面学习。)

  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论语·宪问)

  (我於此三者都无能。)

  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庄子·养生主)

  (於此得养生之道。)

  这种用法的“焉”字,如果前面是形容词,就指代比较的对象。例如:

  晋国,天下莫强焉。(孟子·梁惠王上)

  (晋国,天下没有哪个国家比它强大。)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没有哪一种善事比这个更大。)

  我们应该注意“之”和“焉”的区别:在和动词结合时,“之”字用在及物动词的后面,“焉”字用在不及物动词的后面。试看上文所举的例子:“非曰能之,愿学焉”,这里的“能”字在古代是及物动词,“学”字用作不及物动词。同一动词,加“之”或加“焉”,词义不同:“死焉”的“死”是不及物动词,是一般的意义,如“虢叔死焉”;“死之”的“死”是及物动词,表示殉难,如《左传宣公二年》“提弥明死之”。

  “焉”字虽然是一个代词,但由於它的位置经常是在句尾,所以它逐渐取得了语气词的性质。有时候,它和“於”字介宾词组同时出现,它的代词性就冲淡了,而它的语气词性质就更为突出了。例如:

  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焉”和“於国”同时出现。)

  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

  (“焉”和“於我心”同时出现。)有时候,“焉”字虽然没有和“於”字介宾词组同时出现,但也完全失去了代词性,只能算是纯粹的语气词,带有指点引人注意的语气。例如:

  击之,必大捷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论语·先进)

  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焉。(国语·晋语)

  子曰:“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论语·卫灵公)最后两个例子最富有启发性,这两个例子都是平行的句法,第三个例子上文用“矣”下文用“焉”,第四个例子上文用“焉”下文用“也”,试加比较,可以看出“焉”字所表示的语气来。这种用法的“焉”字有点像现代汉语的“啊”字,但不是每一句的“焉”字都能用“啊”来对译。以上只算“焉”字的活用法,“焉”字的正常用法仍然应该是指示代词兼语气词。

  正如“矣”字一样,“焉”字也可以用於疑问句,在这种情况下,“焉”字仍然保持着原来的语法意义,不过由於句子里有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所以“焉”字似乎也帮助表示疑问语气罢了。例如:

  君何患焉?(左传隐公元年)

  既富矣,又何加焉?(论语·子路)

  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孟子·梁惠王上)


  此外,古书上还有些“焉”字用於句中,似乎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例如: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於天子,天子焉始乘舟。(吕氏春秋·季春纪)

  公输子自鲁南游楚,焉始为舟战之器。(墨子·鲁问)

  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墨子·兼爱上)这种“焉”字又可以写作“安”或“案”,《荀子》书中比较常见。例如:

  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荀子·礼论)

  是案曰是,非案曰非。(荀子·臣道)有人把这种“焉”字解释为“於是”“乃”“则”,认为是连词。其实这种用法的“焉”字和指示代词的“焉”字仍然相通。如果说,指示代词的“焉”字用於句尾有可能逐渐取得语气词的性质,那么当它用於句中从而逐渐取得某种关联词的性质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焉”字的这种用法似乎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所以一般古书上并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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