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结论与建议
16.1评估结论
16.1.1项目概况
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地处无棣县埕口镇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厂区南临马颊河,北侧为邢家山子村,东临埕口水库,西侧为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南部。
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占地77699m2,总投资49995.91万元,项目由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原盐堆场购得原盐,经化盐、一次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电解、处理、氢气处理、淡盐水脱氯脱硝等工段生产质量分数为32%烧碱,并副产、氢气、次氯酸钠、稀硫酸、芒硝等产品,项目销售收入44679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520万元。
项目劳动定员180人,生产车间实行四班三运转,行政管理部门为一班制,年工作333天,合计8000小时。
16.1.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一类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3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第二类限制类四石化化工4新建纯碱、烧碱项目”。
根据《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74号公告):新建烧碱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老企业搬迁项目除外)。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年烧碱总产量为30万吨/年,符合《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采用零极距电解槽技术生产烧碱,从生产技术上来看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在无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20140006。
16.1.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
(1)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3个监测点SO2、NO2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个监测点PM10、PM2.5日均浓度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造成PM10、PM2.5超标主要与项目区为盐碱地区,土地植被覆盖少且开发土地较多,土地裸露遇风起扬尘有关。各监测点、氯化氢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
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1#监测点氨氮、总氮、CODcr、BOD5、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监测项目超标;2#监测点的氨氮、总氮、CODcr、BOD5、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监测项目超标。监测数据显示马颊河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CODcr、BOD5、氨氮等均有超标现象。目前马颊河水质超标主要原因为上游来水超标,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造成。
(3)地下水环境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该评价区3个监测点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88、1.404、6.64倍;1#鲁北集团宿舍区总硬度超标,超标倍数为1.511倍;3#邢家山子村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198、0.08倍,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超标与该地区地下水属于苦咸水有关,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可能为生活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所致。
(4)声环境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现状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各土壤监测值均不超标,远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中表4标准要求。
16.1.4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分别经2套二级碱液吸收后经2根高25m 排气筒排放,有能力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经监测,厂界、氯化氢无组织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均可回化盐工段化盐,产生的净水站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鑫岳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一级标准及修改单标准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表1离子膜烧碱电解法一级标准后,经湿地
系统后排放入海。
排入外环境废水共计49.47万m3/a,CODcr6.61t/a、NH3-N0.03t/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盐泥、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陶瓷膜、废脱硝膜及生活垃圾。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盐泥委托山东鲁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陶瓷膜、废脱硝膜由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烧碱装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冷却塔、空压机及各种泵类等,其声压级约为80~95dB(A),根据监测数据,厂界昼夜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016.1.5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HCl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实际影响较小。根据周围敏感目标现状监测结果,、氯化氢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本项目运行对周围敏感目标实际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30万t/a离子膜烧碱项目,根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GB18071.1-2012)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m。据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鑫岳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经湿地系统深度处理排放入海,根据对鑫岳污水处理场出水口监测结果及在线监测数据可知,鑫岳污水处理场排放污水对马颊河的水质起正作用,不会对马颊河产生负面影响。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厂址处地下水除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外,其余指标
均未超标,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与该地区靠海,地下水为苦咸水有关,项目的建设并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对生产装置区、雨污导排管网等重点防渗部位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通过严格的生产组织管理,本项目对厂址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源均已运行,根据厂界监测结果,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量为6.3t/a,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盐泥委托山东鲁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盐场回收筑坝,废陶瓷膜、废脱硝膜由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6.1.6环境风险评估
本次评价确定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泄漏造成的中毒事故。
根据风险预测结果,在设定泄漏事故状态、各种气象条件下,泄漏半致死浓度的最大范围为1200m、紧急疏散范围半径为2800m、应急处置半径为5000m。经计算事故引起的最大风险值为1.17×10-5,小于8.33×10-5,因此,项目风险值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项目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预防、控制、削减环境风险的相关措施。如发生风险事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短暂影响,但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罐区配有围堰、事故废水有足够的事故水池等容纳设
施,能确保物料和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在做好利益诉求、社会治安问题等风险化解措施的前提下,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16.1.7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净水站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凌霞污水处理厂(鑫岳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及修改单标准,经湿地系统后排放入海。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49.47万m3/a,COD排放量为6.61t/a,氨氮排放量为0.03t/a,COD、氨氮纳入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凌霞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不需单独申请COD、氨氮总量指标。
本项目不产生烟尘、SO2、NO x,无需申请废气总量指标。
16.1.8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鲁环函[2012]263号、鲁政办发[2008]68号、鲁环函[2011]358号、环发[2012]77号、环发[2012]98号文、鲁环办[2015]23号文、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符合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用地规划、产业功能定位。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经济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选址相对合理,环境现状监测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因此,本项目的营运从环保的角度可行。
16.2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项目未建设事故水池。企业正在进行建设,事故水池已选址于项目北侧500m 处,建设容积为7000m3,为鑫岳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服务,建设过程中需做好事故废水导流管道及防渗工作,防止事故废水无序外排或下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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