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年初,由于新冠病毒肆虐,为预防新冠肺炎感染,人人必备口罩,给自己安全感,也给别人安全感。平常时期,口罩可有可无,但在疫情时期,小小的口罩却呈现着世间万象。我们廓清迷雾,探究本源,就会发现不起眼的口罩却蕴含着丰富的经济学知识,具体涉及到社会生产的四个环节、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下面我结合时事案例,对此试加分析。
1.口罩的生产
案例:在疫情蔓延初期,市场口罩较为紧缺,多家大型企业开始转战口罩生产线:2020年2月6日,中石化发布消息称,中石化易派客(中石化旗下电子商务网站)正寻口罩机。同日,富士康在官方公号上发文称,集团旗下工业富联近日在集团龙华园区首次导入口罩生产线,并于2月5日顺利实现试产,目前正在申请产品资质认证中。相关产能预计在2月底可达到日产200万只。
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口罩紧缺的情况下,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加入口罩生产队伍,彰显出企业嗅觉敏锐,及时调整经营战略,谋求加快发展。当然企业的战略调整与社会的需要是相协调的,这也说明这些企业有大局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讲求社会效益。企业这种对国家、社会负责的行为,客观上对于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3m口罩可以防病毒吗
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本质上讲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市场上口罩紧缺,价格上涨;价格变动会引导生产要素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配置,使得很多非口罩生产企业转为口罩生产企业。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来说,也说明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对生产的调整起着导向作用。
非口罩生产企业转为口罩生产企业,一方面可以缓解口罩紧缺的状况,但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口罩原材料尤其是核心原材料(熔喷布)的紧缺,因此可以预见,在短期内,口罩原材料的价格必定有较大幅度上涨。同时,从较长时期看,由于市场经济的盲目性,非口罩生产企业转为口罩生产企业会导致产能的过剩,特别是疫情结束后,口罩需求量急降,更加剧产能过剩,从而必然会导致口罩价格的下降。
2.口罩的创新
案例:上海一企业利用新型纳米材料,开发出国内第一款可循环使用、多次消毒的医用级防护口罩,近期将批量上市。这种口罩能经受沸水、酒精、84消毒液等的反复消毒处理,性能保持稳定,可重复使用20次。
疫情防控中口罩紧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大部分口罩都是一次性的,因而消耗量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大量使用一次性口罩也会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需要就是商机,需要就是创新的动力。上海某企业适应市场需要,加快科技创新,迅速开发出能重复使用的口罩,这就在口罩生产的企业中形成了自己的竞争优势,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也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有利于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
3.口罩的发放
案例:1pan >:重庆渝北区按照小区封闭式管理每户“三天一人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标准,对单体楼、安置房、公租房三类住户每户居民免费发放口罩2只。
案例2:在中央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后,一些地方开始推动行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但是要求企业防疫物资准备充足才能开工,特别提到企业有义务为员工准备口罩。
社会主义国家在个人收入的分配中坚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要求关心和爱护社会的低收入体。一般来说,居住在单体楼、安置房、公租房中的居民,大部分人收入较低,地方政府为这些居民免费发放口罩,反映政府履行再分配调节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地方政府购买免费发放的口罩的资金来自于国家财政,这也反映了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物质保障。
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企业对员工免费提供口罩,这是企业的义务,是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劳动者的权利,企业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伪劣的口罩
案例:北京一知名大型连锁药店董事长等人,涉嫌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际知假贩假,购买了58万余只假冒的3M牌口罩以谋取不法利益,日前被北京警方调查,包括董事长在内的22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口罩的所谓“伪劣”,就是不具备预防新冠肺炎的作用。在疫情这个特定的时期,可以说伪劣
口罩不仅没有应有的使用价值,相反还可能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其次假冒3M品牌,侵犯了3M公司的知识产权,损害了3M公司的合法权益,败坏了3M公司的声誉,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在全社会共同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该连锁药店的行为表明其丧失社会责任,为了自身不正当的利益,置公众利益而不顾,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其行为也严重损害了企业本身的信誉和形象,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药店董事长等人被绳之以法,反映了国家在关键时刻重拳出击,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5.口罩的售价
案例1:某市市场监管局处罚了一起哄抬口罩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人民币42630元。处罚理由是该药店把进价0.6元一只的口罩以1元的价格销售,超过了进销差价不得超过15%的规定。对此,有网友认为,0.6元进价的口罩卖1元,已经算是良心价了,对药店的处罚有点过于严苛了。
案例2:某市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查明某药房将原本进销差价率为37.5%的口罩,在疫
情期间的短短18天内,通过不断涨价,将其进销差价率连续从58.3%、62.5%、66.7%、70%、73.2%、75%的6个档次不断上涨,认定其为典型哄抬物价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除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746.29元,对当事人处以30000元。
上述两个案例中口罩的购销差价率都在70%左右,但是消费者对二者的态度迥然不同。在案例1中,为什么消费者会为药房喊冤?这是因为即使不考虑需求的原因,单纯考虑成本,在疫情期间,口罩的销售成本有别于往常,口罩的物流成本、人工成本提高了,另外还有风险成本,因此加价0.4元,看起来进销差价率较高,但实际上商家的利润是微薄的。对于商家而言,获得利润是其经营的目的。在疫情这个特别时期,如果商家无利可图又承担感染肺炎的风险,商家可能就不愿意卖口罩了,后果就是市场上口罩的供应更加紧张,引发社会的恐慌情绪。
在案例2中,为什么消费者会举报药房?这是因为药房一开始的售价较低,说明其仍有利可图。后来看到口罩的需求量大,商家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便不断提价。这种不断提价扰乱了市场秩序,可能引发市场竞相提价,进而引发消费者的恐慌情绪,从而危及社会的稳定。商家这种随意提价行为本质上是由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决定的,反映了商家唯利是图,不讲诚信。市场监管部门运用行政手段对其进行处罚,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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