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个体诊所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截止2017年4月,我区共有个体诊所88个。按机构类别分类,其中,普通诊所38个,中医诊所43个,口腔诊所6个,医疗美容诊所1个;按地域分布分类,城区诊所39个,乡镇诊所49个。注册执业医师78个(临床类别35个、中医类别38个、口腔类别5个)、执业助理医师45个(临床类别20个、中医类别21个、口腔类别4个),注册护士34个。
二、存在的问题(一)存在违法行医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取得医师注册及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我区部分非单纯中医诊所诊所未配备护士,或聘用无资格证护士或护士未经执业注册;同时,因历史遗留问题,部分诊所法人仍是执业助理医师,达不到每个诊所至少要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和1名护士的基本要求。
(二)诊疗行为不规范。一是个体诊所的门诊病历、处方等文书普遍书写不规范。二是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部分个体诊所抗生素使用不规范,无指征使用抗生素、激素等。
(三)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门诊、卫生所(室)应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有国家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部分诊所没有制定各项诊疗工作制度,不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诊治,进行诊疗操作技术存在随意性,个别诊所将原有的诊疗制度摆放在一边不能悬挂,由于操作技术制度的不健全,在诊疗工作中很难落实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四)设施设备不完善。各种诊所开展诊疗活动应有独立的诊室、处置室、室,至少有一名护士负责消毒工作,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并配有包括高压灭菌基本设备达16种,这样才能保证基本的诊疗活动的需要。部分个体诊所功能分区不合理,有的诊所没有无菌区的划分,有的诊所无菌区和污染区、半无菌区无法分开,诊疗操作中的无菌意识非常淡漠;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混放,不标明消毒时间,室空气消毒没有专人负责,更没有消毒登记和记录,个人物品与用品放在一起,如此的诊疗环境很难保证患者的就诊安全。
(五)抵抗风险能力低。个体诊所的医疗纠纷较少,但仍时有发生,目前全区个体诊所普遍没有购买医疗责任险,若发生重大医疗纠纷,诊所抵抗风险能力较低,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执法人员少,监管力量薄弱。医疗机构的执业监督执法工作主要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
法局承担,目前该单位编制40人,实有34人,承担了公共场所、饮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监管、放射诊疗监管、医疗市场监管等监督执法任务,具体从事医疗市场监管的人员仅有4人,要承担全区500余家医疗机构(含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厂矿职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诊所设置标准。现行诊所基本标准对诊所设置人员、房屋面积、设施设备的要求较低,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建议提高诊所设置标准。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整治力度。区卫生计生委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个体诊所营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按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的诊所,按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将个体诊所医务人员纳入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医务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二是要加强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8所
(四)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我区个体诊所组织成立有行业协会,可由协会牵头与保险公司谈判,组织全区个体诊所购买医疗责任险。
(五)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卫生监管力度。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应抓好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吸引优秀的人才聚集到卫生监督队伍中来,通过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提高办事能力,为全社会创造优质、高效、安全的就医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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