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说明书 | ||
(10)申请公布号 CN 1176230 A (43)申请公布日 1998.03.18 | ||
(21)申请号 CN97113730.7
(22)申请日 1997.07.02
(71)申请人 PPG工业公司
地址 美国宾西法尼亚
38所(72)发明人 L·J·谢雷斯塔克 J·F·克鲁伟德 R·B·黑索夫 A·V·龙巴多 A·卡拉里斯
(74)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徐汝巽
(51)Int.CI
C03C4/08
C03C3/076
权利要求说明书 说明书 幅图 |
(54)发明名称
绿隐蔽玻璃 | |
(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透光性为60%以下的绿红外和紫外辐射吸收玻璃。该玻璃制品的组合物采用标准的钠-钙-硅玻璃基础组成和外加的铁、钴、硒和铬以及任选的钛作为红外和紫外辐射吸收物质及着剂。本发明的玻璃的颜特征为主波长约为480—565纳米,纯度为不高于约20%,该玻璃组合物根据特定的运用和所需的透光性,可以具有不同的光学性能。 | |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公告日 | 法律状态信息 | 法律状态 |
权 利 要 求 说 明 书
1.一种绿红外和紫外辐射吸收玻璃制品,该玻璃制品具有由下列基础玻璃部分和下列太阳辐射吸收及着部分组成的组合物:
其中基础玻璃部分包括:
重量%
SiO<sub>2</sub> 66-75
Na<sub>2</sub>O 10-20
CaO 5-15
MgO 0-5
Al<sub>2</sub>O<sub>3</sub> 0-5
K<sub>2</sub>O 0-5
太阳辐射吸收及着部分基本由下列成分组成:
总铁 约0.60-4%重量
FeO 约0.13-0.9%重量
CoO 约40-500PPM
Se 约5-70PPM
Cr<sub>2</sub>O<sub>3</sub> 约15-800PPM
TiO<sub>2</sub> 约0.02-1%重量该玻璃的透光性(LTA)为不超过约60%。
2.权利要求1所说的制品,其中该玻璃的氧化还原比为约0.2-0.4。
3.权利要求1所说的制品,其中该玻璃具有约40%或更低的总太阳紫外透过性(TSUV),约45%或更低的总太阳红外透过性(TSIR),以及约50%或更低的总太阳能透过性(TSET)。
4.权利要求3所说的制品,其中该玻璃具有约35%或更低的总太阳紫外透过性(TSUV),约40%或更低的总太阳红外透过性(TSIR),以及约45%或更低的总太阳能透过性(TSET)。
5.权利要求1所说的制品,其中该玻璃的颜特征为主波长约为480-565纳米,纯度为不高于约20%。
6.权利要求5所说的制品,其中该玻璃的颜特征为主波长约为485-515纳米,纯度为不高于约10%。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