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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译文:
曼彻斯特
霍华德·雅各布森 文  叶子南 译
有些城市一见面就向你展露妩媚风姿,也不觉得难为情,可有些却让你慢慢品味,它们不花枝招展,但却相当实惠中用,四处走动方便,城市和蔼可亲,非常低调,却不自惭形秽。
曼彻斯特就是那第二种城市,它位于伦敦西北两百英里处,开车半小时就是更为喧闹的邻城利物浦。说曼彻斯特不美并不正确。在棉花是君王,曼彻斯特就是凡尔赛时建造的大厂房大仓库,堪比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辉煌建筑。若正逢晴日,心情大好,放眼望去万物因心悦而生辉,此时你站在罗奇代尔运河的桥上望去,曼彻斯特的建筑看上去确实美似文艺复兴时辉煌的城堡,怎能说曼城不美。由老旧的厂房和仓库改造的旅馆、夜总会、公寓房都换了新装,当年人们昼夜不停辛勤劳作的大殿,已转变为日夜不休寻欢娱乐的殿堂。维多利亚新哥特式的建筑也在曼城落地开花,最招人眼目的就是神话般的尖塔市政大厅,它有点像商务大教堂式的建筑,显出自信与繁荣,还带有几分故显浮华的得意。
月光洒在湿漉漉的街上,远处的烟囱由于烟火看上去磷光熠熠,在此并无工业生产的年代里,工业谷地让人看了免不了怀旧。周六的晚上,不管是什么天气,穿着紧身花裤的姑娘和身着短袖衫的男孩喝着莫吉托在街上闲逛,这就是城市的晚照。但是曼彻斯特刻意传递的却是实质,不是诗意,在所有的公共建筑、广场和雕像中透露出的是严肃、冷静和稳重,纪念着工商界人士、自由贸易者、改革家,而不是艺术家或是冒险者。
如果说曼彻斯特仅着文化成就的淡妆,那是因为它觉得炫耀和浮华太荒唐,就像这个城市的地处一样荒唐─曼彻斯特恰坐落在雨云飘过的道上,低压的云层从宾宁山脉缓缓而来。一百年前,曼彻斯特是个音乐之城,可与柏林和维也纳媲美。哈莱管弦乐团由一个德国移民创建,当时已有50年的历史,跻身于国际顶尖管弦乐团之列。威斯特伐利亚的音
乐天才,如查尔斯·哈莱,竟会选择曼彻斯特安家,足见曼城当时的地位有多重要。那时一些人数不多但却异常活跃的德国移民,为了逃避宗教迫害,或者仅为了经商,早已在曼彻斯特安身立命,他们创作音乐,聚会商讨新想法,鼓励对文学艺术的兴趣。假如说曼彻斯特的当地人需要这样的刺激来激发他们呆滞的创造力,那么正是由于这些当地人,曼彻斯特才毫无保留地欢迎了这种刺激。
我长大时这里犹太人不多,可曼彻斯特对我来说似乎就是犹太城,在这里我们感到非常自在,觉得和它那有活力、既幽默又悲观的基调很切合。今天这个城市最好玩的一个地方是罗索姆美食街,从曼彻斯特
大学走路就能到,那条街上亚洲餐馆林立,要是晚上谁把你撂在那儿,你会以为那是孟加拉或巴基斯坦的一条街道。一个伟大的城市知道,最显出城市伟大的恰是它能为异己留有空间的胸襟,而在曼彻斯特,曼城人的谦逊和幽默就自然被其他文化所接纳。结果,你在这里听到的犹太笑话要比伦敦的更地道,我想这儿孟加拉的笑话也会更地道。
sort of等于什么
曼城精神的首席代表依旧是画家L.S.劳瑞,尽管他早在1976年就已去世。他以画工业社会景观著称,其作品既充满生命活力,又表达了头顶阴云的北方人之孤寂。人们经过了一段时间才认识劳瑞的伟大。画家刻意淡看自己的艺术,刻意不张扬本人的才华。在曼彻斯特,除了说到足球,人们从不喜欢自吹自擂,而足球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车上,在店里,人们会和你一起欢笑,因为他们把喜剧场面看作是普世的笑料,而且每个人都一样是喜剧的讽刺对象,曼城人也不例外。棉都的富丽辉煌固然已成往事,但今日的曼城人却并不是在面对衰落佯欢强笑。曼彻斯特明快的欢笑永远是城市的力量所在。你在街上将这欢笑吸入,无异于饮入了滋补养料。
翻译导读:
文学语言俯拾皆是
叶子南
这篇文章选自Newsweek ,作者是Howard
Jacobson ,英国作家兼记者,除写小说外,也经常写专栏文章,本篇就是《新闻周刊》上的专栏文章。我们读本文会发现,作者的语言显然很有个性,不是一
篇仅为传达信息的作品,其中隐喻连篇,而大家都知
道隐喻多见于文学语言,比如文章开头一整段就是将城市比作人。但这篇文章毕竟不是虚构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换句话说,有文学语言,但未必是我们
中国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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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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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in things ,以及附加的standing on a bridge ,桥可
在数个河上,但这里举了一个例子,即the Rochdale Canal ,翻译时如果不好处理,就用这个运河,不用说明是举例,因为这点准确性的误差无关紧要。译者理清了这个头绪后,就可以比较从容地安排句子了,如参考译文“在棉花是君王,曼彻斯特就是凡尔赛时建造的大厂房大仓库,堪比意大利文艺复兴时的辉煌建筑。若正逢晴日,心情大好,放眼望去万物因心悦而生辉,此时你站在罗奇代尔运河的桥上望去,曼彻斯特的建筑看上去确实美似文艺复兴时辉煌的城堡,怎能说曼城不美。”可见译者充分掌握了主动,把句子分成两句,而且句子内自由安排前后的秩序。要说明的是“怎能说曼城不美”看似添加,其实没有加任何意思,因为这句是紧接前面一句,要说明前面说曼城不美是错误的,连接词for 正是起到了这个作用。
3. 这句中的temples 和palaces 当然不是真的庙堂和宫殿,而是在说曼彻斯特当年的大厂房和大仓库,目前这些建筑已经成为了旅馆、夜总会、公寓房,当年是工作的场所,现在是娱乐的地方。所以这个ceaseless industriousness 就是不停地辛勤劳动,而 ceaseless pleasure 就是不停地玩。当然可以说“不停劳作的地方变成了不停玩耍的地方”,但是用“地方”比较平淡,没有彩,最好保留原文的字,如“大厦”“殿堂”等,未必要将过多的含义解读到这两个词中,但是完全拿掉总归太平淡。选词时有人用“庙宇”(temples )显然有文化差异,不宜使用。
4. 这里的a sort of cathedral to commerce 是在说市政厅(Town Hall )。之所以说它是cathedral 是因为它的外形像一个大教堂,但是市政厅和贸易并无关系,怎么会用commerce 呢?原来这个词组在上个世
纪30年代就有人用来形容底特律的一幢高楼(the F isher Building ),那是一幢外形像教堂的商业大厦,故被称为cathedral to commerce 。在本文中市政厅的外形也是教堂,但大厦的功能并非商业,而是政府事务,所以这里用a sort of ,说明是近似commerce 。这么用主要是想模仿已经存在的固定语言表达法,解读时只有到其互文关系才能完全解读含义。
5. 这里的焦点是代词its 到底是指什么?有人说its 就是指Town Hall 。但是这不太符合上下文的意思,因为这个教堂式的建筑为什么要为了市政厅而欣赏浮华呢?所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its 这里指的是magniloquence ,也就是说magniloquence for the sake of magniloquence 或者 showing off for the sake of showing off 。就是说,这个建筑就是想显摆一把,没有其他原因和理由。我们在英文里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句型,如我们有时说art for art ’s sake (为艺术而艺术),或者argue for argument ’s sake (为争论而争论)。另外,这里的双重否定(not without )表达出来就是“并非没有几分故显浮华的得意”,但未必需要当一个有意义的形式对待,拿掉亦无妨,如“还带有几分故显浮华的得意”。
6. 学生讨论认为mottled thighs 可能指穿的紧身
一般认为的那种文学作品。我们应该认识到,具有文学性的语言并不一定只是纯文学所特有,在很多非文学作品中也都有文学语言,比方说一位社会科学领域的工作者写了一本逻辑学的书,纯粹的理论著作,但当他写序言的时候,也许就会从写正文时严肃的笔调转换到另外一种笔调,一种多注入些情感,少用些理性的笔调,文采虽未必飞扬,但难免有些遣词造句已无形中涉入了文学领域。
面对这样的文本,译者应该怎样对待其中的文
学语言呢?应该说,没有一个固定的规则,
不能说多保留一些文学性才对,也不能说删除文学语言更好。但是总的来说,这些文章里的文学语言,并没有像纯文学中的文学语言那么与作品紧密相连,也就是说,译者还原原文语言特的压力并不大,比如本文中的有些隐喻,如temples, palaces, tonic 等译者虽然可以保留在译文中,但却未必需要像解读诗句中的隐喻那么“锲而不舍”。保留与否的原则仍然应该是:行文是否自然。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大开释义之风,什么都一解释了之,可能的话,还是应该把文章译得生动活泼些,比如本文的第一段,就应该尽量让读者看到那个城市就像一个人。
文学和非文学之间没有一个明显的分界线,因此文学语言便游走在两类文本间,它们的价值需要我们译者去分辨,然后我们才能恰当地对待它们。下面我们对文章里的一些语言和翻译问题作一些解释:
1. 这段其实有一连串的语言隐喻,其背后的概念隐喻是A CITY IS A PERSON ,形容女子的词拿来形容城市了。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完全放弃隐喻很困难,而且无必要。正是这种连串的隐喻给文本增添了几分文学彩,所以建议尽量保留这些形容人的词,而不是去解释它们。另外,viable 一词不少人翻译成“有生机的”,但是此处这个词应该和前面的对照起来看,voluptuous 是表面的浮华,而这个viable 应该和这个词正相反,也就是说前者中看不中用,但是后者中用。这句中最让人觉得麻烦的是easy to get
around ,这个词组显然是在说走来走去很方便,但是这个词前后的词都是在用形容人的语言形容城市,偏偏这个不是隐喻,所以有的同学有意无意地把这个短语译成“容易交往”(easy to get along )。但是这个词在这里就是字面意义,就是走动方便,没有其他意思。最后good humored 应该是和蔼可亲,不是很幽默。
2. 把for 后面的句子简化的话,应该是the great mills and warehouses are on the scale of Italian Renaissance palazzi and can indeed look like Italian Renaissance palazzi ,其他部分均是对这个主干句子的补充,是“树”的枝杆。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个主干发生在现在(are 和can ),翻译时不要把主干的动词当过去时态处理。其中on the scale of 是在说两者差不多。后面修饰look like Italian Renaissance palazzi 的是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on sunny days ,其次是必须符合when 从句中的条件,即in the mood to see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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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上有斑点,或大腿本身有斑点。在没有任何上下文的情况下,很难说哪个是对的。此处取前一种解释,即穿着有斑点紧身裤的女孩子。7. No-nonsense 就是严肃的、不苟言笑的、没有
废话的,而stolidity 就是比较呆板、不受情感左右、不冲动的,可见两个词有重叠的地方,主要是想刻
画出那种与人文艺术中较活泼氛围相反的特质,如
商人等实业界人士的性格特征。没有一个固定的译法,译者这里享有的自由度很大,当然译文必须围绕这两个词的大意,如“直截了当、不苟言笑的性格”“ 干练务实的冷静”等。8. 这句里有一个隐喻(wear ),促成该语言隐喻的概念隐喻是ACHIEVEMENTS ARE CLOTHES 。翻译时译者有一个选择,即保留还是放弃这个隐喻。如放弃的话,可以翻译成“曼彻斯特对自己的文化成就轻描淡写”或“曼彻斯特不过分渲染自己的文化成就”等,但是若保留隐喻,则可翻译成“曼彻斯特仅着文化成就之淡妆”。如果传达基本语义为主要目标,可以抛弃隐喻,如果看重其文学语言的特征,则保留更好,译者可自己定夺。  9. 这原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句子,城市的位置刚
刚坐落在雨云经过的道上,云是从宾宁山脉飘过来的(coming off the Hills )。但是曼彻斯特当地人却都知道,云是从西部海上飘来,经过城市,飘向宾宁山脉的,怎么可能是从山脉而来?所以这里唯一的解释是雨云抵达山脉后被山阻挡,淤滞在山附近,而慢慢飘回城市的方向(coming back off the Hills ),所以可以就按字面的意思翻译成“低压的云层从宾宁山脉缓缓而来”。 10. 此处不少学生翻译得不清楚(50年前一位德国移民组建的哈莱乐团曾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管弦乐团),括号中的译文就给人一种印象,这50年是从现在算起,而首屈一指也是从现在算起,但是后面的动词是had become ,说明创建是从当时首屈一指时算起50年前,不是从现在算起,这层关系应该表达清楚(哈莱管弦乐团由一个德国移民创建,当时已有50年的历史,跻身于国际顶尖管弦乐团之列)。 11. 这句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句子开
头的it 指的就是后面的that 从句,换句话说,代词it 是形式主语,本身没有意思。另外,本句中另一个常犯的错误是将should have chosen 翻译成“本该选择”,译者可能以为这是个与事实相反的虚拟语气,但是实际情况是像哈莱那样的音乐天才确实选择了曼彻斯特为家,并不是与事实相反。情态动词Should 应表示“竟然”之类的意思。12. 这个hesitant creativity 首先承认确实具有creativity ,只是当时这个创造性没有被激活,处于呆滞状态,有些人把所谓的writer ’s block 称为是hesitant creativity ,即作家的创造力一下子没有了,灵感顿失,怎么都写不出来了。可以考虑译成“呆滞的创造力”。 13. 本句和上面的一样,that 从句就是前面的it (That he welcomed it wholeheartedly is to his credit )。Welcomed it 中的it 指前面的this spur ,而his credit 中的his 是指the native Mancunian 。
14. 这个X is more 的结构表示X 的主要特征在when 从句内的事实现后更能得以体现,
如本句就是说,一个伟大的城市在能接纳不同文化时才更伟大。或者说,当一个城市能接纳不同文化时,其伟大就彰显了(What makes a great city a great city is its ability to accept  other cultures ),也就是说,这句中主语a great city 的主要特征是great ,所以当它接纳其他文化时,他的这个great 的特征就更显得
伟大了(more itself )。但这个主要特征并不是固定的,如My hair is much more itself when I don ’t dye it 这句里,hair 的特征就不是伟大,此时这个主要特征可能是原本的泽和自然的状态,所以你就
不能说“头发更伟大”,而可以说“头发不染才更自然”等。当然不参照语境,仅按照语言译的话,就是“更显出本”等,但没有语境调整有时会较别扭。 15. 这里的ridiculous 应该没有负面的意思,应该就是幽默的意思。其实本文作者还写过一本
Seriously Funny: From the Ridiculous to the Sublime ,书中专门讨论喜剧和笑话。16. 大家一开始都翻译成“主要的天才人物”,但是后来有同学查出来,说这个词组有专门的意思,是指一个地方的守护神(Virgil 原语,the guardian spirit of a place )。但是此处将这个画家称为“守护神”似乎不合适,原来这个词组还有一个意思(the special atmosphere of a place )。第二个定义更符合本文的语境,可以翻译成“最能体现本地精神的人物”等。
17. 这里主要说曼彻斯特人说起足球来还是要吹自己的,因为作者认为足球是一个独立的领域,为自己的球队吹捧一下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曼彻斯特联队堪称欧洲强队。 18. 此处的making the best of its decline 有两种处理方法,首先是按照原文字面的思路翻译,如“在日渐衰落之时尽享生活”“面对衰落之景苦中作乐”等基本是沿着这个思路翻译的,用纽马克的说法,就是
翻译时仍然不放弃Y (文字)的引导。另外一种译法是放弃文字,而从上下文讲述的事实出发,比如这句前面就在说人们在公车上和商店里与人同欢笑,这里的making the best of its decline 的具体内容就是这个欢笑,下面的mirth 也是指这种欢笑,所以译文就可以索性避开文字,说实际发生的事,如“对着城市的衰落在佯欢强笑”。按纽马克的说法,这是放弃了Y ,而到现实(X )中去依据。这是一篇带有文
学彩的文本,但并不是语言取胜的文本,因此远离文字的译法至少是一个选择。若是一个纯文学文本,远离文字的译法也并非完全应该排除,只是需要更谨慎些。[译注者简介]叶子南,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高级翻译及
语言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翻译教学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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