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销的合同范本 协议包括
设备购销的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
经合同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合同: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
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且成熟可靠的。
3、设备的配置、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供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5、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并办理运输保险,并负责卸货。
6、供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指导、开机调试。设备于发运之日起计十八个月或开机调试后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为保用期。
二、供货范围
1、合同范围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厂生产的
(设备名称)__________及随机配套零部件供应、配合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1项所有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等予以增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合同价格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__________
合价
1、合计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上表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费(含随机附件)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外,还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开机调试、技术指导等与本合
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价一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的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3、设备款的支付
(1)设备订金: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需方以银行___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设备订金,供方安排工厂生产。
(2)设备提货款:需方向供方出具发货通知并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的提货款后,供方在收到提货款后天内负责将设备运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__________工地现场),并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额的中国境内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五、交货和运输
1、装运地点__________
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工地现场,(以货车能抵达之地点)。
3、供方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4、供方应在收到订金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所有设备及配件全部运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若需方不能按4、3设备款约定支付时间按时付出款项,则供方的供货时间按延期付款的天数依次顺延。
5、合同设备实际交货日期以供需双方在交货地点填写的产品送货及验收单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计算迟交设备违约金时的根据。
六、包装与标记
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必须包装完整,并采取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腐蚀等措施,以保证在长途运输中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后,货物完好无损,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任何损坏、腐蚀或变形,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
七、技术服务与联络
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指导、开机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的、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3、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指导错误或疏忽,或由于供方未按要求派人进行技术服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八、质量检验
1、供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核查。
2、本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货后当天内,供方提交产品送货及验收单,需方根据产品送货及验收单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和检验,完整无误即签收。货物的保管责任在需方签收后即移交给需方。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为损坏由需方负责。
3、由供方负责开箱,需方验收、验收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格及配置验收无误后,由需方对本合同设备及附件予以确认。
4、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部件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排除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应做好记录,由供方、需方单位代表共同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
5、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换或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共同复验。
6、如供方同需方单位代表在设备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
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2至6款规定提出的修理、更换要求时,应对损坏、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尽快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否则
按十第4款处理。
9、上述8的2至8的8款所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开箱检验完成时起自供方转移至需方。
九、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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