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篇一:下列不属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的是( )。
A.最低资本金要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
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新资本协议全文
巴塞尔新的资本协议强调,银行仅通过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无法实现安全性和稳健性的目标,应通过一些更加全面、具体的约束加以实现。为此,该协议提出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检查评估和市场纪律约束,并作为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低资本要求。这是该协议的基础,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监管部门对资本的定义、风险头寸的计量及根据风险程度计算的最低资本要求。其中监管部门对资本的定义和8%的最低资本充足比率,维持原资本协议的规定不变。但在风险头寸的计量方面,协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风
险资产的计算,在调整了原有―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同时,强调对于十分先进的银行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风险资产,对于一些高度发达的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可以运用信用组合风险模型。此外,在风险管理的范围上,除须涵盖原协议要求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对于银行所面临的其他风险,如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应特别关注。
2.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检查。这方面要求加大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各家商业银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程序,借以评估银行在认真分析风险的基础上设定的资本充足率。具体原则包括:银行应参照其承担风险的程度,建立资本充足总体情况的内部评价机制,制定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情况的内部评价机制、维持战略、资本充足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价;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保持高于最低资本监管要求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充足率下滑的状况进行及早干预,防止风险的扩散,如果资本得不到恢复,则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市场纪律约束。这方面要求发挥市场的力量来促使银行稳健、高效地经营以及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市场纪律有助于促使银行合理进行资本调节和控制内部风险。有效的市场约束要求银行建立一定的信息披露制度。新协议要求银行及时披露包括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
制、风险预测及战略管理等内容。
新资本协议的借鉴与启示
其中两个主要的协议新资本协议虽然不是国际法规,也不属于国际公约,对各国政府、银行监管当局及商业银行不具有强制的约束力。但该协议里融汇了国际银行业管理与监督的最优秀的实践经验,并经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认可而形成的国际性协议,因此成为衡量各国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和银行监管当局监管能力的国际标准。我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中国银行业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力度的加大,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管只是时间上早与晚的事情。关注新资本协议的变化,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是我国银行监管同世界接轨的必由之路。一般分析,新资本协议的颁布,对我国银行业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业资本不足的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除中国银行一家资本充足率超过8%的要求外,其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达标。
2.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薄弱的状况更加明显。在新协议的第一支柱中,操作风险第一次被引入资本要求框架,同时,在第二和第三支柱中,也制定了与银行内控制度相关的内容。这表明对银行内控制度的重视程度在世界范围内提到了更高的水平。虽然2002年,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内
部控制指南》,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情况,不能不令人担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的
建设。同时,内审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系统落后等,都是我国内控体系的薄弱环节。
3.信息披露工作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大多局限在按惯例进行披露的阶段,与国际上先进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差距较大。虽然2002年,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规定》,力求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但在实际披露中,仍存在披露信息不够规范、披露内容不够真实、内容过于简单等(来自:M 小龙文档网: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问题。信息披露工作开展的滞后,将严重影响政府监管工作的效果,同时也使利用市场约束力量规范商业银行行为的期望落空。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由于债务危机的影响,信用风险给国际银行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管理。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一套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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