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系统(三期)
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三期)项目
项目投资估算:1458.02万元
项目初步设计预算:36.4152万元
二、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部署,响应《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357号)中“2018年,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电子招标采购广泛应用,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的要求,对已建设或部分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及行政监督平台进行完善改造或加强,并把公共资源领域的医药医械交易纳入到公共资源互联互通,同时也要考虑到近年来公共资源政策变化快的具体情况。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升级
对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身份互认进行加强,确保海南省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CA身份信息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互通及互认;同时,在数据互通上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对接,确保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有更多的公示渠道,并能够获取到更多的外部资源打下基础。通过增加非法定进场项目信息发布系统,扩大公共服务平台是市场主体的服务面;通过深化加强信用平台及大数据挖掘,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及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支撑。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广与创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从平台完善并推广扩大应用、积极推进通过检测认证来响应《“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要求。同时,为保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先进性,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在各地纷纷对BIM招投标进行研究运用的大趋势下,积极响应加快BIM在招投标中的应用建设。除此之外,为了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可以适当对跨省远程评标进行适当的探索。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战略需求,按照统一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特选定三
沙市、儋州市、琼海市、东
方市、澄迈县、定安县、陵水县、保亭县8个符合联网子平台建设要求的市县,在省级平台的基础模式上,按照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特点定制化开发每个市县的交易平台作为全新得而联网子平台进行部署,其他市县待市县发展建设成熟在进行分批部署。
(三)行政监督平台完善改造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中“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的要求,现有建设的行政监督平台还需要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见进行监督数据交换,实现“全面协同运行”,并建立统一的履约评价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医药医械系统改造与数据应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各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应当上报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对上报数据的及时性、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其中,医药采购也属于公共资源交易上报数据范围。海南省医药医械采购系统是多年前建设,有必要进行改造并对数据进行收集上传到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医药采购数据的加入,可以大幅度提高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全国排名。
(五)网上商城升级改造及市县互联互通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市县互联互通包括两大部分功能模块:网上商城升级改造实现全省共享互联和增加采购价格监测服务模块。
全省共享互联互通是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基础上分别与20
个市县的财政系统分别对接,实现20市县采购人通过GFMIS系统登录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并对采购人对分别进行培训;
增加的价格监测服务模块是网上商城为了保证商城商品价格不高于电商的价格,且不是电商专供海南的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同时确保海南省采购人的采购价格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为海南省及20市县的采购提供价格保障的功能模块,本模块是专门针对网上商城和电商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供的保障措施。
价格监测服务既包括与网上商城对接接口的服务,还包括定期提供监测报告和根据需要不定期专题报告服务。价格监测是在标准商品库的基础上采集全国多个地方政府采购商城、协议供货和竞价结果成交价格、电商的价格及部分品牌代理商的指导价格,通过合理的数学模型计算商品的市场合理价格,以此价格为参照,供应商商品价格参照价格允许的一定范围内的商品可以上架销售,否则商品无法上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采购人放心采购,监管机构安心监管。
四、主要编制依据
(1)《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
(2)《海南省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3)《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4)《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经采购人单位审核同意的业务需求调研结果
五、项目采购具体要求
(1)项目调研要求
按照省工信厅的批复意见,结合《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人组织技术人员到省政务中心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审批办进行调研,调研方式可采用实地、问卷、电话访谈等方式,围绕改革工作需要、重点工作安排、业务流程、业务框架、业务数据和运行状况等进行详细调研,全面梳理采购人的相关业务、系统现状,并提出优化建议,形成业务需求调研结果报采购人审核。
(2)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要求
在已经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业务需求调研结果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并细化项目建设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投资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考虑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问题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须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中“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要求”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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