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电子口岸发展规划
    宁波电子口岸发展规划(2008—2012)   
        为深入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实现今后五年宁波电子口岸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宁波电子口岸五年发展规划(2008—2012)》。
        一、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现状
        (一)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宁波电子口岸自2003年启动建设以来,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
        1.组建了宁波电子口岸公司。2003年11月,由市发改委、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公司四方联合参股组建了宁波波特国际物流信息有限公司(2005年更名为宁波电子口岸物流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电子口岸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宁波电子口岸公司作为公共信息平台的承建和运营实体,负责搭建基础平台和平台项目的开发、推广、应
用工作。
        2.成立了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发挥牵头、协调、推进作用,负责对电子口岸建设中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口岸打私办,具体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
        3.搭建了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完成对海关公共信息服务网与宁波港EDI中心两网进行初步整合的基础上,搭建了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立了门户网站,于2007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运行。平台总体分为技术基础架构、文档交换系统、核心应用系统三部分,结构合理,开放性好,扩展性强,能够支撑各类应用系统的开发和运行。系统处理能力达到在线用户1万个以上,日处理报文能力达到20万个,稳定运行率达到99.999%以上,总故障时间不足1.5小时,能满足未来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
        4.开发整合了一批服务项目。2005年至2007年10月,宁波电子口岸累计开发整合项目91个,其中开发外部应用项目39个,内部使用项目9个,整合口岸相关单位项目43个。2007年10月推出了“外贸八达通”和“企业E管家”两个产品。“外贸八达通”具有8大类27项功能,集
成了通关前期、中期和后期有关海关、码头、堆场等各方面的信息,基本涵盖了企业通关手续和信息查询需求;“企业E管家”则主要面向企业的管理层和特殊业务,便于企业管理层一目了然掌握本企业通关业务情况。
        5.用户初具规模。截至目前,宁波地区中国电子口岸注册企业近11000家,宁波电子口岸独立注册用户2500家。涵盖了货主、货代、船公司、船代、堆场、码头、仓库等各类实体企业。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体制性障碍一时难以突破。电子口岸的政务项目开发涉及到国家和省层面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体制性问题,整合工作的推进目前难以取得突破。政务项目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撑,致使平台建设不尽完善,平台运作不够顺畅。
        2.电子商务类项目还处于探索阶段。2004年宁波海关公共信息服务网与宁波港EDI中心实现了“两网”初步整合,数据共享程度不够深入,使物流商务项目的开发建设难以完整推出。另外,第四方物流项目正在研究之中,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有效推进。
        3.代码标准的差异性阻碍平台项目开发推广。根据对企业用户的调查,目前企业使用的客户端系统各不相同,代码标准不统一,物流商务项目建设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效应,且对各类实体联网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造成一定困难。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战略定位和总体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宁波电子口岸原规划目标定位以政务资源整合为基础,以政务项目的开发应用为主,向广大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以政务带动商务发展的信息平台,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操作”的运作模式,现转变为以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建设和部门信息化建设共同发展,部门信息化由口岸各相关单位自行建设,信息平台按照“政府支持,市场化操作”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目标定位和运行模式的适时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电子口岸建设的着眼点应更宽阔,包括信息采集、加工处理和应用等相关环节。宁波电子口岸由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在建、已建的信息系统,生产、仓储、代理等企业
的信息化及与“大通关”工作密切的第四方物流等部分组成。
        2.目标定位和运行模式的转变,并不是放弃政务,而是条件成熟一个就推进一步。把与“大通关”相关的商务项目融入平台内容,既为公司市场化运作提供了灵活的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又从更大范围推进“大通关”工作。
        3.目标定位和运行模式的转变,并不影响平台原定的发展目标,即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加快口岸各相关部门工作环节的电子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搭建功能完善、辐射国内外的口岸国际物流信息平台,促进口岸信息资源的整合,确保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总体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把宁波电子口岸建成为具有标准性、实用性、可靠性的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商,在全市“大通关”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基础平台更加稳固,运行更加安全可靠;资源整合初见规模,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经济活动主体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程度明显提高,协同作业初见成效;物流
商务和增值项目、政府推进项目开发取得重大进展,范围更加广泛,电子传输类、电子申报类、通关查询类、物流查询类、服务软件类等项目种类更加齐全,用户办事更加方便;用户体不断扩大;平台流量逐年递增;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通关速度进一步加快,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信息平台运作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初步建成服务海运、陆运、空运和多式联运,与国际接轨的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商。
        三、今后五年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一)2008-2009年,建成以海运集装箱运输物流业务为重点的口岸信息平台。支持宁波地区外贸物流行业实体之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电子信息交换和业务运作,确立宁波口岸数据交换中心地位;面向陆运、空运方面的拓展工作开始起步;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并开发一批相关项目。
        (二)2010年,建成服务海运、陆运、空运及多式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口岸信息平台,加强与其他区域性平台的合作,进一步延伸服务范围,逐步争取长三角地区更广泛的客户体。
考虑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问题
        (三)2011-2012年,发展成为与国际接轨的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商。一方面通过与国内其他各类区域性和专用性的物流信息平台连接,提供全国范围的端到端的物流信息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物流信息平台结成战略联盟来提供整个供应链流程上信息的服务。
        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明确资金投入方式
        电子口岸建设资金包括三个部分两种性质,三个部分包括平台建设资金、平台运营资金、项目开发资金。两种性质包括政务类和商务类。一般来说,政务类应由政府采购形式出资,商务类应由企业出资。
        1.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目前完全由市财政和股东方出资,已通过验收。下一步要建设的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等商务性平台,可在目前的信息平台上开发,需要继续完善的由宁波电子口岸公司出资。
        2.信息平台运营资金。原来完全由市财政和股东方出资,考虑到平台目前处于初创阶段,
政务部分由政府按服务采购形式出资。
        3.项目开发资金。项目分为政务项目和商务项目两类。宁波电子口岸公司迄今为止主要是开发政务类项目,以后将逐步推出商务类项目。今后政务类项目主要由市政府以政府招标或其他形式出资,商务类项目主要由企业自筹。政务类项目的开发、投入和管理,按照《宁波电子口岸政府推进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甬口岸电办〔2007〕1号)执行。
        此外,宁波电子口岸公司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形式,同时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
        (二)项目开发方式
        电子口岸项目分为平台政府推进项目、物流商务项目和部门信息化项目。政府推进项目以政府为主加以推进。物流商务项目以宁波电子口岸公司为主,按市场化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部门信息化项目以部门自建为主。
        1.政府推进项目开发
        政府推进项目涉及国家、省层面资源整合的,待国家、省层面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后加以推进。其他政府推进项目按照《宁波电子口岸政府推进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宁波口岸发展、“大通关”建设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由市政府提出需开发的项目,经论证、立项后,采取招标等形式确定开发主体,建成后纳入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运行。
        2.物流商务类项目开发
        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物流商务项目由宁波电子口岸公司自主开发建设。宁波电子口岸公司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目标,以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费用为方向,积极开发与“大通关”相关的电子物流商务及增值项目,包括开拓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企业信息交换,电子商贸文件交换服务,促进用户间商务信息的交换和分享,协助企业推广和发展业务;即时发布交易信息,提供全方位数据查询;提供电子支付和账务管理功能,提高电子支付与结算应用程度;完善数据统计分析、效能评估、企业信用评估等功能,为企业和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宁波电子口岸公司要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市场规模、市场定位、目标用户、经济效益、开发运行成本等方面作出充分的调研、分析,确保项目建得成、用得好。
        3.部门信息化建设
        口岸各执法部门要紧密结合口岸实际,根据口岸发展的需要,推进本部门信息化建设。不断简化工作环节,优化网络操作系统,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最大限度降低纸面、传真等传统办事方式比例,及时发布最新消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体制机制许可、整合时机具备的条件下,实现相关公共服务项目向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的移植,纳入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运行,以促进相互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口岸生产作业和代理服务等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发完善信息化作业管理系统,有效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降低运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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