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27
【字 号】陕政办发[2009]29号
【施行日期】2009.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考虑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问题【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09〕2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省级部分部门的应急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在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全省范围内仍存在应急平台建设发展不均衡、应用功能建设不完善、信息资源与业务系统尚未有效整合等问题,与国务院提出的省、市、县应急平台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加快推进和进一步规范全省应急平台规划和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陕西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文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依靠信息技术和公共安全技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统一高效的全省应急平台体系,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应急平台建设涉及到各设区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形成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省应急平台体系。
  --因地制宜,整合资源。要充分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合理有效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新建应急平台要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已建成的平台要依据标准通过技术改造或数据转换等方式实现全省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注重内容,讲究实效。要防止重建设、轻应用,既要重视应急平台硬件建设,更要重视应
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使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做到高效、适用;既要立足应急响应,又要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应急平台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建设工作,并注重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要采用符合当前发展趋势的先进技术,并充分考虑技术的成熟性;要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成果应用;要建立安全防护和容灾备份机制,保障应急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应急平台建设工作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既要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应未来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不断提升应急平台技术应用水平。
  二、主要建设目标及框架
  (一)建设目标。
  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围绕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搭建以省级应急平台为枢纽,以各设区市应急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应急平台)和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应急平台(以下简称
部门应急平台)为节点,以县级应急平台为端点,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全省应急平台体系,重点实现综合协调、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异地会商、辅助决策、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满足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建设框架。
  1.省级应急平台。省级应急平台以应急指挥场所为物理载体,以移动应急平台为有效补充,以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为底层支撑,以信息接报发布系统为展现,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体系、市级应急平台体系以及部门应急平台体系的互联互通,向上接受国务院应急平台体系的指挥调度,向下指挥调度市级应急平台以及部门应急平台体系,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调度指挥、异地会商、辅助决策、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平时满足省政府值守应急需要,可实时接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和现场图像,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同志可以在省应急指挥大厅或移动应急平台召开会议,了解事发现场情况,进行异地会商,调用市、县级和部门应急平台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对事态发展进行仿真模拟和综合研判,实施指挥调度。按照国务院应急平台要求完成有关任务,提供所需的相关数据、图像和资料等。
  2.部门应急平台。应针对本行业或本领域突发事件信息预测预警、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应急处置、分析评估等工作需要,组织建设完善部门应急平台体系,重点实现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异地会商等功能,向省级应急平台提供所需的专业数据和实时图像信息,并与相关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3.市级应急平台。满足本市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实现与省级应急平台体系、县级应急平台体系以及设区市级部门应急平台体系的互联互通,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调度指挥、异地会商和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获取并提供上级应急平台所需的相关数据、图像和资料。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探索应急平台向企业、街道乡镇、城市社区、学校和重点部位等基层应急管理单位延伸。
  4.县级应急平台。县级应急平台按照市级应急平台建设规划,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指挥调度、现场图像采集、异地会商等功能,实现与省级应急平台、市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获取现场图像信息并上报,提供上级应急平台所需的相关数据、图像和资料等内容。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移动应急平台等四个部分。
  1.基础支撑系统。
  基础支撑系统由应急指挥场所、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安全支撑系统和存储备份系统构成。
  (1)应急指挥场所。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大厅和值班室等应急指挥场所,各级政府的应急指挥大厅应建在政府办公厅(室)。应急指挥场所配备视频会议系统、图像接入系统,并与省级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和图像接入系统联通,配备音视频、显示系统和常用办公设备,满足值守应急、异地会商和决策指挥等需要。
  (2)通信系统。包括有线通信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承载语音、视频、数据等信息。应急值守以有线通信系统作为基本通信手段,配备专用保密通信设备,以及电话调度、多路传真和数字录音等系统,确保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之间联络安全畅通。无线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数字集、蜂窝移动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从突发事件现场到应急指挥系
统间的信息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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