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
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GUIDLINES ON STATING TEST OR CALIBRATION RESULTS AND COMPLIANCE WITH SPECIFIC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
1 目的与范围
1.1 本文件旨在为实验室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方法提供指南。
1.2 本文件等同采用APLAC TC004《检测和校准结果及与规范要求符合性的声明方法》(第三版)(Method of Stating Test and Calibration Results and Compliance with Specification)。
1.3 本文件为指导性文件,供检测或校准实验室参考使用。
2 引用文件
2.1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2.2 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临床化学和实验医学联合会(IF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国际理论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IUPAP)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
2.3 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引用VIM和JJF1059中的术语和定义。
4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定限值符合性的方法
4.1 一般方式
vim最全使用指南4.1.1 检测或校准结果及其不确定度报告内容应当根据客户和规范的要求及结果的用途而定。检测或校准报告或记录中应包含结果的计算方法,适用时,还应包括计算不确定度的方法。其内容包括:
— 数据分析中的步骤和计算应当形成详尽的文件,以确保必要时可重复计算;
— 分析中所进行的所有修正和所使用的常数及其来源;
— 有详尽的文件说明不确定度的计算过程。
4.1.2 报告检测或校准结果及其不确定度时,应当避免使用过多的有效数字位数。多数情况下,表示不确定度无需超过两位有效数字(但在评估阶段和合成不确定度分量时,为了把数字修约误差尽可能降至最小,应当至少需要三位有效数字)。
4.1.3 检测与校准结果有以下两种类型:
— 测量数值
— 非数值结果,例如:测试程序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或使用通止规的结果。
对于第一种类型,适当时,应当按照4.1.4报告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
对于第二种类型,应当按照4.1.5报告测量结果及影响其有效性的因素。
4.1.4 数值型的结果
当测量不确定度影响到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或其使用时,当客户提出要求时,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与规定限值的符合性时,应当计算出约95%置信水平下的扩展不确定度。测试结果及其扩展不确定度应当按如下方式报告:
测得值:100.1(单位)
测量不确定度:0.1(单位)
置信水平:95%
注:
1.适合时,也应当报告包含因子。
2.更多关于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表示方式的信息,参见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与规定限值符合性的评价和报告方法应当遵循本指南第五部分的规定。
4.1.5 非数值结果
当检测或校准的标准和规范,以及客户所提出的规范或实施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测试方法,且客户未提出其他要求时,则可以假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已经在测试方法中予以考虑,实验室不需要评估不确定度(这可以被视为风险共担的一种特例,见本指南5.3和5.4),在这种情况下,仅报告非数值结果就足够了。
当需要偏离指定方法时,实验室应当评估其对测试结果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在此情形下应当记录并报告偏离规定方法的详细情况及其对结果有效性的影响。
对于非数值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可很容易地判断其与规定限值的符合性。例如:
当某螺孔通规可通过而止规不能通过时,可以判断此螺孔直径是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在报告中做出符合性声明。
当需要依据数值型结果和非数值型结果做出符合性结论时,则应结合 4.1.4和4.1.5 中所讨论的方法。
4.1.6 当规范中规定了上下限区间时,测量不确定度与该规定区间之比应合理的小。
注:
1. 测量不确定度为U,上下限的区间为2T,其中
2下限
上限−
=
T,比值U:T是区分测量方法符合和不符合能力的一种度量。
2. 如图1所示:当测得值落于[下限+U]到[上限-U]的区间内时,可以做出符合性的结论。如果U:T=1:3,则在[下限+U,上限-U]之间的区间将是上下限区间2T的66.7%。在此情形下,如果测得值落入上下限区间内,则有66.7%的可能性做出符合性的结论。1:3的比率可视为参考值。
图1
区分符合与不符合的能力
U = 测量不确定度
2下限
上限−
=
T
假设:U:T=1:3则:
T
T T T U T 2%7.663
223
12222×≈×=×−=− 3. 如果与规定限值符合性是依据本指南5.5做出的,则较大的U:T 是可以被接受的。然而,需要关注的是由于这一比率被作为测试方法区分符合与不符合能力的指标,当该测试方法的U:T 接近于1时,则不能确定具有边界值样品的符合性。
4.1.7 当通过测试抽取的样品来评价一批产品或材料的特性时,报告中应当包括抽样方案的详细情况、抽样程序、被测样本的数量、以及报告测量值和样本测量值之间的关系(例如,报告样本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4.2 特例
4.2.1 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个或多个特定因素影响测试结果时,其影响程度不可能测量或合理评定时,报告中需阐述这一事实。
4.2.2 测试样品不能充分代表某一组产品时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应当在不确定度评估中单独识别出来。但是,可能会因没有充分的数据而做不到这一点,这种情况应当在报告中加以说明。可以下列措辞表述:
“本报告中的测试结果仅与测试样品有关,而与测试样品所来自的产品组无关。” 5 与规范中规定限值的符合性评价
5.1 与CNAS-CL01:2006(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中5.10.3.1(c)条款的要求相一致,当按某个特定规范进行测试,并且客户或规范要求做出符合性声明时,报告中必须声明测得值是否符合该规范规定的限值要求。在很多情况下,不确定度对符合性声明会产生影响。下面将介绍对几种情况的处理方法。
5.2 最简单的情况是规范本身清楚地说明测得值在给定的置信水平下的不确定度扩展后不应超出规定的限值或在规定的限定值内。在这些情况(如附录A 中的情况1、5、6及10)下,符合性评价是比较直观的。
5.3 在多数情况下,规范要求在证书或报告中做出符合性声明,但没有指明进行符合性评价时需考虑不确定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可以在不考虑不确定度的情况下,根据测得值是否在规定限值范围内做出符合性判断。
例如,若一根测杆直径的测量结果为0.5mm ,而规范规定的限值为0.45mm 到0.55mm ,该结果的使用者可以不考虑测量不确定度而判断这根测杆是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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