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食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20092号)和《滁州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两个督查组,于20091230日、31日和201014日、5日,对市辖四县两市两区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方式、单位及内容
考核依据《滁州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价表》进行,分为资料和现场两部分。
(一)资料检查
1、听取各县(市、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资料。 
(二)现场检查
共检查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农产品种养殖环节)88家,其中:
1、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检查了农药经营户和生产企业7家,饲料生产经营和生猪(奶牛)养殖户7家,兽药生产经营户免费自制网站8家。重点检查了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情况,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现场监测情况及索证索票登记台帐等情况等。
2、生产加工环节: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8家,食品添加剂生产工企业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8家。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及卫生质量、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及使用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等。
3、食品流通环节:检查了学校门前和集贸市场小食品店8家,食品超市8家。重点检查了乳及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索证索票(票证通)、卫生质量及经营场所基本卫生状况等。
4、餐饮服务环节:检查了学校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8家,中型餐饮单位8家,经营保健食品的超市6家。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食饮具消毒
保洁以及食品加工操作、储藏的卫生条件等。同时检查了保健食品的索证、台帐登记及标签标识情况等。
5、内贸流通领域:检查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8家。重点检查了持证上岗制度、换发新证书及标牌情况,生产场所主要功能车间配置及生产流程卫生状况,以及检验检疫出证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考核结果
此次督查考核工作受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的高度重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朱云霞、董一平等参加了对琅琊区的督查考核。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各指派两名专业人员参加督查考核工作。
一、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
通过督查考核发现:大部分县(市、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南谯等区(县、市)有考核结果通报。所有县(市、区)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协调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办公会议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深入监管部门或现场调研、检查工作,全
椒、天长等县(区)政府一把手多次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政府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高度重视。大部分县(市、区)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新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门下拨了5-10万元不等的启动经费。所有县(市、区)均及时制定、报送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高考、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时间均认真组织开展了联合督查指导行动,督查有方案、有记录、有意见。大部分县(市、区)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二、综合协调工作情况
200961日后,各县(市、区)先后成立并组建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绝大部分设在卫生局,个别地方设在卫生监督所,但均有办公用房、电话、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室人员相对固定。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根据本地区特点和上级指令性任务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结合重点时间、重点品种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并及时将行动情况总结上报政府和上级部门。按时汇总上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和总结,未发现未报送和未及时报送现象。各食品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开展进程及时编发简报、信息通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均在网站等公开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累计受理举报投诉204起,立案150起,办结150起。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或通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卫生执法进展及主要存在问题。各县(市、区)累计办理违法案件726起;移送司法机关0起;移送其他部门1起,办结0起。
三、农产品种养殖环节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了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和兽药残留整治、水产品、农业“三品”及农资打假等七项专项行动;大部分县(市、区)有工作方案、有通知和总结,日常监督检查有记录;未发现销售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止高毒农药、违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行为;农业“三品”认证增长率明显上升;不同程度地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现场检测工作;绝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索证、索票台帐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登记;利用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专项整顿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通报符合规定要求。
四、食品生产环节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发布了食品生产环节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工作方案、有通知和总结,日常监督检查有记录;针对本地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食品,开展了监督检查;全面清查并动态掌握了食品加工者状况,逐步健全完善企业和小作坊“一企三档”;各生产企业建立了进货验收、出厂产品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索证索票台帐登记清楚;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符合标准要求;利用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专项整顿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通报符合规定要求。
五、食品流通环节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发布了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工作方案、有通知和总结,日常监督检查有记录。全面清查并动态掌握了食品销售者状况,实行包保责任制和属地监管工作机制。积极推广运用了三联单活页台帐和“票证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开展了以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为重点品种的全面监督检查;以“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为重点,认真抓好对
节日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依法取缔无照商贩;着力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培训,通过“一封信”、“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利用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专项整顿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通报符合规定要求。
    六、餐饮服务环节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发布了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工作方案、有通知和总结,日常监督检查有记录;建立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期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机制,保证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严格许可准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开展了夏季餐饮、秋季学校食堂及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所查餐饮单位户和学校食堂食(饮)具消毒保洁状况良好,不同程度建立了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利用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专项整顿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通报符合规定要求。
七、内贸流通领域
各县(市、区)内贸流通领域监管部门及时发布了畜禽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工作方案、有通知和总结;检查的生猪定点屠宰企均做到持证上岗,换发了新证书及标牌,生产场所主要功能车间配置及生产流程卫生状况以及检验检疫出证等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利用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专项整顿举报;食品安全信息上报通报符合规定要求。
八、宣传教育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动员方案》,并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对整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累计报道各类整顿工作信息1500余条。
九、工作创新
1、全椒县工商局推行散装食品“一验、二查、三规范”监管新方法。
“一验”即:食品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二查”即:经营者自查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检查。
“三规范”即:散装食品销售区域规范、储存规范和销售规范。
2、全椒县商务局组建生猪屠宰市场联合执法小组
经县生猪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分别从商务、农委、工商、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成立县生猪屠宰市场联合执法小组,住点在全县肉类销售量最大的果园农贸市场内。主要工作职责:1、健全猪肉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行猪肉销售备案制度和准入制度。2、严把猪肉食品安全各环节,实现从生猪进场检疫、屠宰加工检验、检疫到市场销售“一条龙”管理。3、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坚决杜绝私宰猪肉、未经检疫猪肉、劣质病害猪肉、不合格猪肉等流入市场销售。
十、主要存在问题
1、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经费普遍缺乏,特别是食品样品抽检经费得不到落实,致使食品抽检数量、品种覆盖面明显不到位,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糕点、熟肉制品等)抽检率几乎为零;
2、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体制亟待理顺,餐饮业特别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存在;
3、生猪定点屠宰硬件设施条件差,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投入;
4、农产品检验监测,特别是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现场监测体系建设及监测结果处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山市长、朱云霞副市长、王勇副秘书长
年二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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