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语言符号的任意性问题
    ——语言哲学的探索
    2·0
    语言符号具有“任意性”特征,我国许多普通语言学论著中都有提到。在西方,saUSSIire((普通语言学教程》第一部分,第一、二章①和Sapir《语言》的引论②都有相当的篇幅论述符号的“任意性”。Charles Hockett1960年的一篇《论言语的起源》的论文中,列举人类信息传递的特征16条③,其中第8条是“任意性”,并把它解释为“非象似性”(non—iconicity)。理性主义语言学家如Chomsky不提“任意性”。近时文化人类学家Claude Levi—StraUSS则认为,“从先于经验(a priori)的角度看,语言符号是任意的;从后于经验(a posteriori)的角度看,它不再是任意的。”④
    我以为L6vi—straUSS这一概括很有见地,可惜他除了一两个例子以外,没有理论的阐发。兹就这个问题论证如次。
    2·1
    语言是理性的行为,何以又包含任意性因素?
    在远古时期,理性的人开始创造语言,经过分化和变易,成为世界上数以千计的语种。但是,语言学家可以从采集到的语料中,分析出语法规则、语音规则,以及语词的“组合”和“聚合”现象。这些规则既制约语言,又解释语言。语言学家据此立说,语言学习者以此为学习语言的门径。一个完全不懂某种语言的语言学家,凭他对这一语言的接触,不仅可以学会它,还可以分离出它的音位和词素,整理出它的语音和语法体系,编出以这一语言为一方的双语词典。这样的语言学家已经有过很多很多,他们的研究创立了近代语言学。这就从实际上说明语言具有
    1.系统性(systematicity)
    2.可分离性(discreteness)
    3.可学会性(1earnability)
    以上三点之中,系统性是最根本的。如果只有分离性而无系统性,语言将是无数不相关连的单位,不仅学起来有很大困难,作为表达工具也非常笨拙。语言的系统性是存储于语言内部的规则体系,它的存在是语言学家发现的。这一发现的过程,正同科学家发现天体结构、物质结构、生物结构一样,是人用理智去分析和解释一部分客观世界的结果。语言学家发现语言的体系,是人对自身行为中的理智性的发现,也是对于理智性存在于语言行为中的肯定。
    语言的理智性主要表现在——
    1.它的语音系统:一种语言里的音位总藏(inventory)是可以调查清楚的;音位的组合是有规则的;声调和语义的关系是有规则可循的。
    2.它的语法系统:语法范畴的总藏是可以调查清楚的;它的句法结构是有规则可循的;句子的语法性是可以根据已知的规则加以判别的。
    3.它的语词是可以客观分类的:语词可以有一级分类,即开放类与封闭类;二级分类,即所属不同的词类;三级分类,即每一词类之下的成员按功能的分类。
    以上所谓系统、规则、制约等等,只是说明:所有的语言单位都不是孤立的,都存在于一定的关系之中。这个关系规定了每一个单位的职能,每项职能都可加以验证。每一项解释的例外只是说明通例的普遍威力。
    语言既是理性的行为,任意性到底存在哪里?
    2·2
    索绪尔所说的“任意性”指什么?
    索绪尔在前引书中是这样说的:“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或者,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表示''的观念,在法语里的符号能指是s6r,这一串声音和它的所指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它也可以用任何别的声音来表示。语言之间的差别证明这一点,世界上存在不同语言也证明这一点。又例如:所指同样是“牛”,在国界的一边是b6f,在另一边是。一k—s”。⑤
    索绪尔的例子可用如下的模式表示:设符号的所指为O,符号的能指为s,不同的语言为LLzL。等。模式如下:
    但是,索绪尔不愧为是一个大语言学家。他在作了上述关于“任意性”——应该说是比较粗疏的——说明以后,又做了两点重要的补充。
    1.他为“任意性”这个术语加上重要的注解:
    “任意性要加上一个注解。它不应该使人想起能指完全取决于说话者的自由选择。……我们的意思是说,它是不可论证的,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⑨
    2.他又指出:一个符号的所指,是由围绕着它的一系列符号所决定的:
    “就所指或能指来说,语言不可能有先于语言系统而存在的观念或声音,它只有这个系统产生的概念差别和声音差别。一个符号所包含的观念或声音不如围绕着它的诸符号所包含的那么重要。……一个要素的价值可以只因为另一个相邻的要素发生了变化而改变。
    这两段论述是对“任意说”重要的补充,也可以说是重要的修正。
    (1)索绪尔指出:“任意的”一词的字面意思是不清楚的,应该理解为“不可论证的”(immtiv
e),也即是说无法作理性的解释的。这和Hockett把这个词解释为‘‘非象似性”,都是对“任意性”一词的修正。应该说:“不可论证性”和‘‘非象似性,,是科学术语,“任意性”只是通俗的说法。
    (2)索绪尔又指出,是先有符号系统,然后符号才有意义可言。(用中国的事情打个比方:象棋中车之所以为车,是因为车的功能不同于马、炮、卒。某一符号和其他符号的区别决定一个符号的价值。)
    不幸,索绪尔没有把他的重要补充和传统的“任意性”学说贯通起来,使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解释趋于完善。下面我们再画一个模式,把第二点的补充包括进去。
    索绪尔认为符号的价值来自符号的体系,也即如现代语言学所说,符号是由于符号体系的制约而取得价值的。因此索绪尔的第二点补充,可以理解为符号----语言系统制约(1inguistic con—tllolLc)-----净所指。模式如下:可以看出:M。比M,强多了。(1)M,用不同的语言里的词来说明任意性,其实这是不必要的。语言学家的责任是在说明能指与所指之间有没有自然的联系。这个联系存在与否,凭一种语言即可以说明,不需要比较几种语言。(2)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的联系虽然不存在,由于语言的制约而得到规定的价值却是可以肯定的。这
就给予能指与所指关系之间一定程度的可论证性,这比M。不作任何论证,仅是赤裸裸地定为任意关系,更具理论的力量。
    但是,这个模式也还有缺点。它只表示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确定了某一个符号的价值,但不能说明为什么人在接受s,的符号的时候能够正确无误地和O。认同。举个例说,红之所以叫做红,是因为有橙、黄、绿、蓝、靛、紫与此区别的缘故,但不能说明为什么人在听到“红”这一语音的时候,能够和火、夕阳的颜认同。研究知识论的哲学家曾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有两个人,一个明,一个盲。明的学会说“红”,是社会教育之赐,他学起来很容易,因为他的视网膜所反射的“红”和社会所承认的“红”是一致的。至于盲人,虽然他的视网膜的反映不能区别“红”与“绿”,却也能在社会教育下,非常艰苦地(即通过对的照度、浓度和所附形体的环境的识别)学会与社会承认的“红”相认同——即学会接受火和夕阳为红,不接受草为“红”;接受煮过的虾为红,不接受鲜虾为“红”;接受花为红,不接受叶为“红,,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明的天生就会区别红与绿,盲的须经过艰苦学习才会;而是两者都是经过社会教育才会的,只是前者一学就会,后者学得比较艰苦而已。事实上,索绪尔所
作“语言不可能先于语言系统而存在”的论断,本身即包括两层意思:(1)语言的任何符号都受语言系统的制约;(2)不言而喻,人不可能一下子掌握语言系统,要做到这一点,须有一个过程,即教育和经验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很长,直到人之一生。这个过程我想可以称之为社会对符号的制约(social con—trolSC)
    如果我们接受这一点,我们可以把M。再作修改,即符号语言制约和社会制约所指。
    M3M2相比,Ms解释词与物的关系,比M。多了社会制约这个因素,因而比M。全面。
    上述对字符常量合法Saussure模式的两次补充,不在于指出早期语言学理论的不足,而在于认识到:
    (1)硬要建立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联系是不可能的。徒劳的;
    (2)语言研究者的责任在于解释;既然建立自然的联系是不可能的,何以在实际操作中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又显得那样自然?把这一点解释清楚,比消极地承认任意性远为重要;
    (3)这个解释就是:符号的能指和所指是通过语言的制约和社会的制约建立联系的。
    2·3
    从实际生活中考察语言的任意性问题
    为了使“任意性”问题的讨论深入一步,让我们看一看实际生活中语言习得的情况。
    1.母语使用者不感到任意性。对于他,词、词组、句子,直到语段——这一切的所指都是那样自然,合理,有例可援,有类可比,那样有规则,尽管规则只存在于母语使用者的“语言习得机制”之中,不容易甚至不可能把它们一说出来。对于母语使用者,词和物的联系是直接的,无须思考的。这个直接的联系是LCSC制约的结果,模式和上述M。相同。
    2.初学外语的学生最容易感到语言的任意性。有一个学生这样设法记住英语monopoly(垄断)这个词:他说这个词的书写形式有三个o,都被一个词“垄断”了。这个学生并不真是这样想,他是在任意中觅取论证,在无理中出理性。他虽然屈服于任意性,却是任意性的抵抗者。还有一个学生把independence(独立)分成5断,以记住拼法。
    1in
    2de
    3pe
    4nde
    5nce这里1段不算,2—5段都以e结尾,对于他来说,构成一段韵语,容易背熟。这个学生不懂怎样划分“音节”,也不了解此词的构成,可是他出了“拼法的窍门”。他和前一个学生不尽相同;前一个学生是明知自己解释无理而用之,后一个则以为用的是合理的拼音方法。但是对任意性作抗争,则是一致的;两者都是用“形”的手段(三个o,四个e)去克服“声”的任意性。
    以上两人的语言经验可以用下面的模式表示:
    在这里,词与物的关系是通过超任意的途径建立的,即既不经过语言系统的制约,也不经过社会经验的制约,而是独自发明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这样的关系倒真正是任意的。我们觉得这种超任意关系很可笑,那只是因为我们懂得如何从构词法去求得词义,也即是说,我们懂得词的合理性才觉得任意性可笑。从中也可以看出,任意性的概念是懂得语言合理性的人所创造的,正同“中古世纪”一词的专横与蒙昧的蕴含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学者笔下所赋予的一样。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