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一集合与元素
1.集合:一般地,一定范围内某些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的全体构成一个集合(set)。集合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来表示,如集合A、集合B……;集合中的每一个对象称为该集合的元素(element),简称元。集合的元素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来表示。如a、b、c、p、q……
指出下列对象是否构成集合,如果是,指出该集合的元素。
(1)我国的直辖市;(2)省溧中高一(1)班全体学生;(3)较大的数(4)young 中的字母;(5)大于100的数;(6)小于0的正数。
2.集合中元素的属性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字符串是什么字符的集合(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在描述时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
3.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元素a是集合A中的元素,记做a∈A,读作“a属于集合A”;
(2)元素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记做a∉A,读作“a不属于集合A”.
4.集合相等
如果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个数及元素相同,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与元素的排列顺序无关.
二集合的分类
1.有限集: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是可数的,只含有一个元素的集合叫单元素集合;
2.无限集: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是不可数的;
3.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记做∅.
三集合的表示方法
1.集合元素与集合的关系用“属于”和“不属于”表示;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的开口方向,不能把a∈A颠倒过来写)2.常用数集
(1)自然数集:又称为非负整数集,记做N;
(2)正整数集:自然数集内排除0的集合,记做N+或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做Z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做Q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做R
3.集合的表示方法
(1)自然语言法:用文字叙述的形式描述集合。如大于等于2且小于等于8的偶数构成的集合。
(2)列举法: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花括号“{}”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一般适用于元素个数不多的有限集,简单、明了,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集
合中的元素是什么。如:{1,2,3,4,5},{x2,3x+2,5y3-x,x2+y2},…;
注意事项:①元素间用逗号隔开;②元素不能重复;③元素之间不用考虑先后顺序;④元素较多且有规律的集合的表示:{0,1,2,3,…,100}表示不大于100的自然数构成的集合。
(3)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用文字或公式等描述出元素的特性,并放在{ }内,具体方法:在大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如:{x|x-3>2},{(x,y)|y=x2+1},…;
注意事项:①写清楚该集合中元素的代号;②说明该集合中元素的性质;③不能出现未被说明的字母;④多层描述时,应当准确使用“且”、“或”;⑤所有描述的内容都要写在集合符号内;⑥语句力求简明、准确。
(4)图示法:主要包括Venn图(韦恩图)、数轴上的区间等。
韦恩图法:画一条封闭的曲线,用它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常用于直观表示集合间的关系。
4.列举法和描述法的联系
(1)列举法转换为描述法:出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用描述法来表示。(2)描述法转换为列举法:
一般为方程的解集、特殊不等式的解集等。(3)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要注意,一般集合中元素较多或有无限个元素时,不宜采用列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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