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cal语言基础知识(二)
(二)变量
变量代表了一个存储单元,其中的值是可变的,故称为变量。即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可以改变的量,称为变量。
trunc函数类型一个程序中可能要使用到若干个变量,为了区别不同的变量,必须给每个变量(存贮单元)取一个名(称为变量名),该变量(存贮单元)存放的值称为变量的值,变量中能够存放值的类型为变量的类型。
变量有三个要素是:变量名、变量类型、变量值。
1.变量名
用一个合法的标识符代表一个变量。如
n,m,rot,total 等都是合法变量名。在程序中用到的变
量必须在说明部分加以说明,变量名应遵循自定义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并注意"见名知义"的原则,即用一些有意义的单词作为变量名。
"自定义标识符"的命名规则为:自定义标识符必须以字母(包含下划线"_")开头,后面的字符可以是字母或数字。标识符长度不超过63个字符。不能是保留字和标准标识符。
2.变量的类型
常量是有类型的数据,变量在某一固定时刻用来存放一个常量,因此也应有相应的类型。整型(integer)、实型(real)、字符型(char)、布尔型(boolean)。
3.变量说明
在程序中若要使用变量,变量的名称及类型在程序的变量说明部分加以定义,变量的值则在程序的执
行部分中才能赋给。
变量说明的一般格式:
VAR
<;变量标识符>[,<;变量标识符>]:<;类型>;
其中VAR是pascal保留字,表示开始一个变量说明段, 每个变量标识符或由逗号隔开的多个变量标识, 必
须在它的冒号后面说明成同一类型。一个程序中,可以说明许多不同类型的变量,每种类型变量之间用分号隔开,共用一个VAR符号。
例如:
var
age,day:integer;
amount,average:real;
其中,Integer(整型)、Real(实型)是标准标识符,它们是"类型标识符",代表了确定的类型,如age和
day 被定义为整型变量,amount和average被定义为实型变量。
一旦定义了变量,就确定了它的类型,也就是说,就确定了该变量的取值范围和对该变量所能进行的运算。
(三)标准函数
1.算术函数
函数标识符自变量类型意义
结果类型
abs 整型、实型绝对值
同自变量
arctan 整型、实型反正切
实型
cos 整型、实型余弦
实型
exp 整型、实型指数
实型
frac 整型、实型小数部分实型
int 整型、实型整数部分实型
ln 整型、实型自然对数实型
pi 无自变量圆周率实型
sin 整型、实型正弦
实型
sqr 整型、实型平方
同自变量
sqrt 整型、实型平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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