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爬虫技术侵犯
企业数据知识产权法益的司法解释
许㊀娟
html排行榜页面制作代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摘㊀要: 弱化侵权类型化,强化法益推定 是对网络爬虫侵权和犯罪认定的结构性翻转,决定了今后处理利用爬虫技术进行企业数据商业化利用过程中的侵权和犯罪的基本原则㊂利用爬虫技术侵害企业数据商业秘密法益认定的困境在于:企业数据难以归类商业秘密,难以归类权利客体和犯罪客体,难以认定权利侵权乃至刑事犯罪,也就难以在刑法扩张保护机能与罪刑法定之间达成平衡㊂为解决以上困境并坚守侵犯知识产权法益认定的法律原则,须及时作出爬虫不法侵害企业数据知识产权法益的司法解释,包括根据技术合同约束,增加商业秘密概念㊁内容㊁认定标准的解释条款,明确侵犯商业秘密占领市场份额的标准,设置商业秘密中举证责任倒置,落实侵犯商业秘密的准用性条款㊂
关键词:企业数据商业化利用;法益推定;知识产权类法益;商业秘密
爬虫软件 app作者简介:许娟(1972 ㊀),女,湖北仙桃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法理学㊁宪法与行政法学㊁民商法学研究㊂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课题 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法律规制 (项目编号:GJ2019HX02);司法研究重大项目 类案裁判的规范化㊁标准化建设研究 (项目编号:ZG-FYZDKT201914-0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个人信息权利行使的平衡机制研究 (项目编号:19BFX127)的阶段性成果㊂
中图分类号:D922.294;D914㊀文献标识码:A㊀文章编号:1001-4403(2020)01-0047-12收稿日期:2019-12-05 DOI:10.19563/jki.sdzs.2020.01.007
解释一下div标签的作用㊀㊀伴随着企业数据商业化利用产生的不法利用行为,致使其他数据企业遭受经济损失,需要刑法规制㊂早在刑法修正案七和刑法修正案九中,刑事立法者已密布了法网,以应对网络爬虫行为导致的犯罪行为㊂2015年起,武汉元光公司为提升自家 车来了 App软件的数据精度和使用人数,恶意爬取深圳谷米公司的 酷米客 App软件所收集保管的公交数据,用于自家软件运营㊂由于元光公司占有市场份额没有达到深圳谷米公司难以承受的限度,使得商业化利用的不法行为得以被容忍㊂直到2018年,武汉元光公司程序员邵某等五人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㊂①该案成为商业化利用虫爬取企业数据的刑法适用的第一案㊂ 车c it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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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0305刑初153号刑事判决书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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