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 20988-2007,2007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目 次
前 言 III
百度数据恢复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灾难恢复概述 2
4.1 灾难恢复的工作范围 2
4.2 灾难恢复的组织机构 3
4.3 灾难恢复规划的管理 3
4.4 灾难恢复的外部协作 4
4.5 灾难恢复的审计和备案 4
5 灾难恢复需求的确定 4
5.1 风险分析 4
5.2 业务影响分析 4
5.3 确定灾难恢复目标 4
6 灾难恢复策略的制定 4
6.1 灾难恢复策略制定的过程 4
6.2 灾难恢复资源的获取方式 5
6.3 灾难恢复资源的要求 5
7 灾难恢复策略的实现 6
7.1 灾难备份系统技术方案的实现 6
7.2 灾难备份中心的选择和建设 7
7.3 技术支持能力的实现 7
7.4 运行维护管理能力的实现 7
7.5 灾难恢复预案的实现 7
8 灾难恢复预案的制定、落实和管理 7
8.1 灾难恢复预案的制定 7
8.2 灾难恢复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 8
8.3 灾难恢复预案的管理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灾难恢复的等级划分 9
A.1 第1级 基本支持 9
A.2 第2级 备用场地支持 9
A.3 第3级 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 9
A.4 第4级 电子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10
A.5 第5级 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11
A.6 第6级 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支持 11
A.7 灾难恢复等级评定原则 12
A.8 灾难备份中心的等级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灾难恢复预案框架 13
B.1 目标和范围 13
B.2 组织和职责 13
B.3 联络与通讯 13
B.4 应急响应流程 13
B.4.1 事件通告 13
B.4.2 人员疏散 13
B.4.3 损害评估 13
B.4.4 灾难宣告 13
B.5 恢复及重续运行流程 13
B.5.1 恢复 13
B.5.2 重续运行 13
B.6 灾后重建和回退 13
B.7 预案的保障条件 14
B.8 预案附录 14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xx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xx归口。
本标准起草组织: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的规划和实施工作,也可用于信息系统灾难恢复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2001 信息技术 词汇 第8部分:安全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200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灾难 disaster
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信息系统严重故障或瘫痪,使信息系统支持的业务功能停顿或服务水平不可接受、达到特定的时间的突发性事件。通常导致信息系统需要切换到灾难
备份中心(见3.12)运行。
3.2
灾难恢复 disaster recovery
为了将信息系统从灾难(见3.1)造成的故障或瘫痪状态恢复到可正常运行状态、并将其支持的业务功能从灾难造成的不正常状态恢复到可接受状态,而设计的活动和流程。
3.3
灾难恢复规划 disaster recovery planning
DRP
为了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和保证信息系统所支持的关键业务功能(见3.7)在灾难发生后能及时恢复和继续运作所做的事前计划和安排。
3.4
业务影响分析 business impact analysis
BIA
分析业务功能及其相关信息系统资源、评估特定灾难对各种业务功能的影响的过程。
3.5
恢复时间目标 recovery time objective
RTO
灾难发生后,信息系统或业务功能从停顿到必须恢复的时间要求。
3.6
恢复点目标 recovery point objective
RPO
灾难发生后,系统和数据必须恢复到的时间点要求。
3.7
关键业务功能 critical business functions
如果中断一定时间,将显著影响组织运作的服务或职能。
3.8
主系统 primary system
生产系统 production system
正常情况下支持组织日常运作的信息系统。包括主数据、主数据处理系统和主网络。
3.9
主中心 primary center
主站点 primary site
生产中心 production center
主系统(3.8)所在的数据中心。
3.10
灾难备份 backup for disaster recovery
为了灾难恢复(3.2)而对数据、数据处理系统、网络系统、基础设施、技术支持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进行备份的过程。
3.11
灾难备份系统 backup system for disaster recovery
用于灾难恢复(3.2)目的,由数据备份系统、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的网络系统组成的信息系统。
3.12
灾难备份中心 backup center for disaster recovery
备用站点 alternate site
用于灾难发生后接替主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支持关键业务功能(见3.7)运作的场所,可提供灾难备份系统(见3.11)、备用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管理能力,此场所内或周边可提供备用的生活设施。
3.13
数据备份策略 data backup strategy
为了达到数据恢复和重建目标所确定的备份步骤和行为。通过确定备份时间、技术、介质和场外存放方式,以保证达到恢复时间目标(见3.5)和恢复点目标(见3.6)。
3.14
灾难恢复预案 disaster recovery plan
定义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过程中所需的任务、行动、数据和资源的文件。用于指导相关人员在预定的灾难恢复目标内恢复信息系统支持的关键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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