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变更审批程序
一、备案合同变更条件:预购房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1、姓名录入错误;2、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3、增加共有权人;4、更改付款方式;5、变更抵押金额(限2个月内);6、直系亲属间的变更(有证明材料);7、贷款不能通过审批(限2个月内);8、其它原因(含退房)。二、审批流程:(一)提交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变更申请表》;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3、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变更签订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申请直系亲属增名的,提交亲属证明);
4、当事人身份证明;
5、申请人因贷款不能通过审批的。(银行出具证明;因不良记录不能办理贷款的,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2个月)。(二)审批流程:开发企业网上申请→交易中心窗口人员受理→交易中心初审→主管局长复审→局长审批(三)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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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01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变更申请表申请人房屋坐落修改备案信息变更前变更后A、姓名录入错误  B、变更身份证号码  C、增加共有权人  D、更改付款方式  E、更改抵押金额  F、
直系亲属间变更  G、其它原因开发公司意见:(盖章)申请人:负责人(签章):原购房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初审年月日复审年月日审批年月日        2
提交的东西不能更改备注注:增加共有权人、直系亲属间的变更,需购房人(含共有人/配偶)持有效证件到交易大厅备案窗口办理(若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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