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融危机中,对FASB第157号准则有什么争议?代表性观点怎样?结论怎样?
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撼动了华尔街金融巨头的生存根基,也在国际范围内点燃了针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存废的激烈论战。
两种直接对立的观点:
1、这场论战大致始于2008年3月。最先对会计界发难的是在危机中遭受重创的跨国金融巨头。它们认为,在金融危机的市场环境下,按公允价值对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抵押债务权证(CDO)和信用违约互换(CDS)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计量,导致金融机构在账面上确认未实现且未涉及现金流量的巨额损失。这些天文数字般的账面损失,误导了投资者,诱使它们恐慌性地抛售相关金融机构的股票。这种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反过来又迫使金融机构的高管层不惜代价降低次债和其他金融产品的风险暴露头寸,结果导致本已脆弱不堪的次债和其他金融产品市场濒临崩溃,金融机构不得不在账上进一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最终引发金融产品螺旋式的价格下跌浪潮。它们声称,公允价值会计这种独特的反馈效应和顺周期效应在金融危机中推波助澜,造成了极具破坏性的恶性循环。为此,以花旗、美林、瑞银、百士通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纷纷将矛头直指公允价值会计,声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夸大了次债和其他金融产品的实际损失,放大了金融危机的广度和深度,要求完全废除或暂时停止采用公允价值会计。
2、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则认为,金融巨头抨击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无非是为了转移公众的视线,为自己的过度投机和失败的风险管理寻替罪羊。会计界认为,是金融机构放松信贷标准、毫无节制地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制造了房地产泡沫,并通过不受监管、不透明、容易滋生道德风险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法放大金融资产泡沫,才最终酿成这场灾难深重的金融危机。而会计界借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时、透明、公开地揭示出这些资产泡沫,促使金融界、投资者和金融监管当局正视和化解金融风险。
这次经济危机对FAS157的意义:
此次金融危机也暴露出公允价值准则的一些缺陷。我们不妨以FASB 在2006年9月颁布、2007年11月起实施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告:公允价值计量》(简称FAS157)为例加以分析。FAS157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并按客观性和可观察性将公允价值
分为三个层次——按公开报价计量的公允价值、按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按不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第一、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确定,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采用收益现值法或重置成本法计量且要求信息详细披露。FASB给公允价值所下定义中包含一个重要的假设条件,即计量所涉及的资产或负债均存在着一个有序的交易市场。但金融危机表明,这一假设并非总是成立。对于需
update是什么要利用复杂的数学模型进行估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而言,如果仅仅依赖于一个简单的假设条件进行计算,其结果往往会“谬以千里”。这也是此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准则暴露出的软肋之一。
FAS157存在的另一个重大缺陷是要求金融机构确认因自身信用等级变动对其负债公允价值的影响。如果金融机构因经营改善导致信用等级提高,其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增加,必须确认为一项损失。反之,如果金融机构因经营恶化导致信用等级的下降,其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减少,则必须确认为一项利得。若不尽快修改FAS157这一显而易见的缺陷,金融机构被扭曲的经营业绩报告将严重误导投资者的决策。这种因经营好转蒙受损失、因经营恶化反而可以确认利得的会计方法显然有悖正常的商业逻辑,也容易误导广大投资者。
结论:
金融风暴过后,天更高远明澈,公允价值更重要。痛定思痛后,G20峰会、FSB 等组织倡导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审计准则。FASB、IASB 和IAASB 立即采取了一系列修订完善会计审计准则的行动。为了完善 FAS 157 以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FASB 发布了4 项立场公告(FASB StaffPosition,FSP)。2008 年2 月14 日,FASB 发布FSP-FAS 157-1,宣布撤销FAS 13 和其他会计准则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为目的的租赁分类和计量在FAS 157 中的应用;同日,FASB 发布FSP-FAS 157-2,推迟非金融资产和负债适用FAS 157 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时间,使FASB有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实施FAS 157
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2008 年10 月10 日,FASB 发布FSP-FAS 157-3《非活跃市场条件下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强调确定公允价值不能简单依赖市场交易价格,公司需要更多地通过对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判断,借助内部估值模型和假定条件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2009年4 月9 日,FASB 发布FSP-FAS 157-4,充分肯定FAS 157 中的公允价值定义,要求首先判断金融工具的交易量及活跃程度是否显著下降以确定市场是否活跃,然后选择该金融工具在无序市场中应适用的公允价值估价技术。
  FASB 完善FAS 157 的另一项措施是会计准则更新(Accounting Standards Update,ASU)。2009 年8 月,FASB 发布ASU《以公允价值
计量负债》指出,在许多情况下,负债可能由于合同条款和法规的限制而缺乏可观测的市场信息,因此,在计量公允价值的过程中,主体既可以使用相同或类似负债(或负债作为资产交易)的公开报价,也可以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2009 年8 月28 日,FASB 发布《改进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公允价值计量中需要披露以下内容:对第三层级信息进行合理调整的影响,如果有重大调整,应披露这一调整的事实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总计影响;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的转换,并披露重大转换的影响金额和原因;第三层级的重大不可观测信息,包括购买、销售等提供的计算基础;估价使用的信息和估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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