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常见错误
经典示例图册
前言
产品图样是设计、工艺、制造之间进行技术交流的语言,在公司的科研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图册为了规范集团内的机械制图,根据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编制企业产品图样的常见错误图册,解决研发人员画图的标准化和细节问题,方便标准化审查和设计精细化。
本图册的编制范围包括设计中容易发生错误的图形画法以及画法中需要统一的问题。
本图册分为8个部分:
视图包括哪几个视图一、图线
二、视图
三、尺寸及尺寸公差标注
四、形位公差与配合
五、焊缝标注
六、技术要求
七、标题、明细栏
八、表面要求
研究院
第1章图线
1、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
☐旧标准:GB/机械制图图线
被下面两个新标准替代:
GB/T17450-1998技术制图图线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
☐技术制图与机械制图的关系:
技术制图是统一的通则性的基本规定(包括多个专业的制图),机械制图是在前者基础上就机械制图作出的必要的、技术性的补充规定。
技术制图是比机械制图高一层次的标准。
在机械制图中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两类标准应同时贯彻、相辅相成。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规定目前机械制图的线型有9种,分别是细实线、粗实线、细虚线、粗虚线、细点画线、粗点画线、细双点画线、波浪线、双折线(只涉及到技术制图的15种基本线型中的4种:01、02、04、05),其中:粗虚线为允许表面处理的表示线;粗点画线为限定范围表示线。
GB/T17450规定有15种基本线型:如下表1
断裂画法
较长机件(走、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绘制,其断裂边界用波浪线绘制(优先),也可用双折线或细双点画线绘制。
图1-1、1-2、1-3为常见错误画法及其正确画法对照。
1.1.1断裂边界线
波浪线绘制只能与轮廓线平齐;双折线,细双点画线绘制时都要延长出轮廓线5mm左
右。分界线之间的轮廓线应断开,但中心线、轴线等不断开,如图1-1。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1断裂边界线
1.1.2分界线之间轮廓线
为缩短实际零件长度,分界线之间轮廓线应隔断,如图1-2所示。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2分界线之间轮廓线
1.1.3断裂边界间中心线
分界线之间的中心线不应断开,如图1-3所示。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3断裂边界间中心线
中心线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规定:轴线、对称中心线、分度圆(线)、孔隙分布的中心线、剖切线使用的线型为细点画线;短中心线使用线型为细实线。常见错误见图1-4、图1-5。
1.2.1短中心线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中,零件的短的中心线用细实线表示。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4短中心线
1.2.2一般中心线
应向外延伸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5中心线
根据产品图样设计要求,细点画线在可见轮廓的两端,线条延伸出来3mm~5mm,长短应基本一致。
粗点画线与粗虚线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规定:粗点画线一般应用于限定范围的表示线(如限定测量热处理表面的范围);而粗虚线一般应用于允许表面处理的表示线。常见错误用法示例见图1-6。
(a)(b)
(c)(d)
(e)(f)
图1-6粗点画线与粗虚线用法
图1-6(a)、(c)、(e)为错误画法,(b)、(d)、(f)为与之对应的正确画法
弯折线
零件成形前的弯折线用细实线表示,在展开视图中,弯折线须与弯折边界相交,但在其他视图中,则不相交,如图1-7、图1-8。
1.4.1展开视图中的折弯线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7展开视图中的折弯线
1.4.2零件成形前的弯折线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附录A中的表(续):零件成形前的弯折线(过渡线)用细实线表示,且两头不相交,如图1-8所示。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8零件成形前的弯折线
剖面符号
剖面符号是机械制图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在剖面区域中用不同的线条形状或颜表示不同的机件材料及机件间的相互关系,以便于机械图样的认读。
剖面符号现行标准是GB/《机械制图剖面符号》。常见错误是混淆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剖面符号,如图1-9所示。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9非金属材料剖面符号
注:相关规定见GB/《机械制图剖面符号》条。
相邻辅助零件
相邻的辅助零件用细双点画线绘制。相邻的辅助零件不应覆盖为主的零件,而可以被为主的零件遮挡。相邻的辅助零件的断面不画剖面线。当轮廓线无法明确绘制时,则其特定的封闭区域应用双点画线绘制,见图1-10。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10相邻辅助零件
网状结构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条:滚花、槽沟等网状结构应用粗实线完全或部分地表示出来,如图1-11所示。
(a)错误标记(b)正确标记
图1-11网状结构画法
第2章视图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
本标准与GB/T17451-1998《技术制图图样画法视图》共同部分取代了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专门对机械制图方面增加的补充。实施日期2003-04-01
现行标准规定:视图分为基本视图、向视图、斜视图、局部视图、剖视图。其中局部视图优先采用第一角画法,必要时允许使用第三角画法。
旧标准中:视图分为基本视图、旋转视图、斜视图、局部视图
从表面上看新旧标准区别是增加了向视图,取消了旋转视图,其实实际上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有更深一层的含义。
本章总结了视图的常见不规范画法,并给出相对应规范画法。
局部视图
局部视图是将物体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到的视图。局部视图的配置可选用以下方式:(前二条适用于斜视图)
——按基本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
——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
——按第三角画法配置在视图上所需表示物体局部结构的附近,并用细点画线将两者相连。
常见错误配置、标注见示例2-1、2-2、2-3。
2.1.1局部视图按向视图配置
GB/《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5.1.3条规定:标注局部视图时,通常在其上方用大写的拉丁字母标出视图的名称,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注上相同的字母。当局部视图按基本视图配置,中间又没有其他图形隔开时,则不必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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