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这个英文单词——Corporate Governance本来是表达企业高层管理一切功能的最理想的名称,因为这里也包含了控制论这个词汇的重要词根。控制论——kybernetik来自于希腊语kybernetes,相当于“掌舵的人”,到了英语里就变为governor和governance了。卡德伯里委员会 于1992年对公司治理这个名称的最早定义也同我自己的看法一致:公司治理是公司运行的制度。这个定义不是绝对的,要看公司治理侧重哪个方面,所以值得探讨和判断。
    今天对公司治理的看法已经远离了这条主线,以至于把相应的概念作为企业管理、企业策略的同义词,更多的是让人感到糊涂。在另外两种今天占主导地位的定义中,防止错误决策已经包含在内了。伯克利的定义把股民利益放到了中心位置,魏特金的定义把照顾利益相关者写了进去6。两个定义在含义上是错误的,因为里面的意图和目的有误导,会彻底导致高层领导做出错误的决策。
    在德国的公司治理条例中,要求董事会有义务代表公司利益,但我要谈的是,在同一个条例里又要求董事会同时对公司价值的可持续提升承担义务。监事会则对公司利益没有约束性的义务,这就意味着,企业管理按照股东价值原则上是违规或者违法的7。这里恐怕是最大程度的含糊不清了。
    今天的公司治理提供的是正确管理公司的一幅扭曲的画面,就如上面所述,这幅画面更多
governance的是反映了近15年里的丑闻和经济犯罪,而不是反映对企业这个复杂系统的广泛理解。实际上这样就产生了错误指导下的企业经营活动,这非常值得思考。从2000年初到2002年末的股市指数急剧回落就已暴露出这种错误导向。随着后面的经济衰退还能更加清楚地看到这些错误,非常可能的是还将给今天的公司治理带来末日。
    从多种角度上看关于公司治理到目前的观点,是令人遗憾的,并失去许多机会的历史。尤其看到其中对企业里各种系统的作用方式缺乏应有的重视。这段历史体现为对企业的概念不清和严重的错误指导,这是由于对企业作为复杂系统的本质和意义的严重误解所致。
    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公司治理与企业领导的根本任务,即与企业策略没有多大关系。公司治理虽然规定了与金融市场、金融分析师和金融媒体有关的强制要求,但是从管理者的视角来看它的本意,尤其是从管理者要面对复杂的条件来看,今天的公司治理则过度注重了经济指标,有过多的法律约束,错误地面向了股东价值这个目标。总而言之,干预过度了。
    今天使用中的公司治理条例管得太多,也太少。它写进了太多的错误东西,太少正确的东西。对企业领导本身的要求,本来应该是控制与指挥的问题,但这被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或者回避了。公司治理条例中规定了如何去实际执行,这越来越强地束缚了高层管理者的
手脚,无形中让企业家们越来越远离了他们的任务。领导机构成员所要关心的事情越来越少地涉及企业的利益,他们不得不要关心的是遵守法规,讨好那些金融媒体,照顾那些短期的、常常是有害的投资者利益,还要防止遭到有关失职的追究。从产业经济角度来看,企业家们为了迎合公司治理的规定,他们应该具备的那种宽阔的视野、勇气、富有冒险精神和商业头脑等素质都在倒退。
    犹豫不定的改革尝试又再次走入了歧途,有人重新提出所谓的照顾利益相关者。“改革者们”看来不知道,正是由于照顾利益相关者的做法失败了,才出现了同样不起作用的股东原则。他们再次把企业当做各种利益体交替权力关系下的掠夺对象。
    人们通过改革想要实现的愿望是有理由的,因为这些愿望在照顾股东利益的原则下被忽略了,甚至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而有人提出来的解决方案却又是错误的。照顾利益相关者,以及有关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等招数都不解决问题。对此必须走另一条路,这方面在本书以及我的另外几本书里已经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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