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根据《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针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方式等,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企业均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入驻中国声谷协议或相关证明(申报第四、十、十一、十
二、十六、十九条政策的合肥市以外企业可不提供);
2. 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资金申请表(附件1、2,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在系统中填报);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 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告,当年新设企业可不提供;
5. 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系统下载),当年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6. 经人社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12月和申报上月企业社保缴纳情况;
7. 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8. 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核查记录(含查询时间的网页
截图,加盖公章)。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不符合中国声谷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
2.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未上报月报和年报数据的企业;
3.近三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单位或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4.企业申报项目为自投研发项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超过60%的项目不予支持,其中研发人员是指本地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员工,工资总额为企业参与该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之和),受托开发定制项目不予支持;
5.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申报本政策其中一项条款(申报十一、十二两项政策例外),上年度社保缴纳为0的企业,本年度申报项目不予支持(除当年新设企业外)。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中国声谷政策支持资金)低于中国声谷政策支持3年及以上资金总和(不包含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企业申报本年度项目(除申报第四、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政策)不予支持,历年申报中国声谷政策支持的揭榜挂帅、平台建设、拨款转股权项目建设期结束未验收的企业,本年度申报同类项目不予支持。
7.奖补金额低于10万元不予支持(其中:初创企业融资支持奖补金额低于5万元不予支持)。
(四)各市经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除合肥市以外其他市符合条件项目可比照合肥市申报(第四、十、十一、十二、十六、十九条政策,奖补资金按省市1:3合力支持)。市(直管县)、县(市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1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一)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
1. 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中国声谷揭榜挂帅重点方向(附件4);
(2)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联合协同攻关能力,对申请揭榜的技术具有精准的攻关目标和实现指标。
2.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附件5),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2)揭榜项目申报表(附件6);
(3)申请后续资金时,需提供验收报告。
3. 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设立监管账户,项目立项开工后首期使用50%补助资金,项目完成评估验收后,根据实际完成投资额安排后续资金。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
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
企业网站模板中文(二)企业数据创新项目
1. 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数据创新能力,委托开发试制投资(购买)不超过总投资60%;
(2)项目已开工建设且基本完成。
2.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2)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
3. 支持方式
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三)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
1. 申报条件
(1)具备人工智能类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研发及产业化能力;
(2)项目已开工建设且基本完成。
2.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
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2)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
3. 支持方式
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四)企业信创目录产品奖励项目
1. 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在安徽省研发生产,申报企业与目录(图谱
等)中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一致;
(2)已进入国家目录、省级目录(图谱等)。
2. 申报材料
进入目录的信创产品奖励申报表(附件7)。
3.支持方式
对进入国家目录的创新产品和省级目录的创新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支持初创企业发展
(五)创业团队房租补贴项目
1. 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1月1日以后注册落地,签约入驻中国声谷的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创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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