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HTC-FW-2017-0438
采购代理机构:XX公司
采购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企业网站模板中文2017年8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7
第三章 技术要求 19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7
第六章 合同格式 48
第一章 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XX公司受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7-0438
项目:
项目联系人:齐晧涛、李加斌
项目:********
采购人:
采购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
:王红伟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XX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晧涛、李加斌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制作印刷和刊登无障碍宣传图片,并在主要城区和繁华路段的公交站台刊登公益广告。通过公交站亭媒体公益窗继续张贴无障碍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无障碍理念,从中
提升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意识和维护责任。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1家承接北京公交站台广告和从事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公司或有丰富经验的相关机构。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甲方指定区域内公交站亭刊登广告经营权或合法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本项目活动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来,参与组织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等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甲方指定区域内公交站亭刊登广告经营权或合法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本项目活动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来,参与组织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等内容。
(3)被列入《财库【2016】125号》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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