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音麦道之合
波音公司(The Boeing Company)成立于1916年7月1日,由威廉·爱华德·波音创建,并于1917年改名波音公司。它是美国最大的开发及生产飞机的厂商,在全球航空业市场上拥有颇高的占有率,其总部设于伊利诺的芝加哥。波音公司建立初期以生产军用飞机为主,并涉足民用运输机。20世纪60年代后,波音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军用飞机转向商用飞机。
1996年12月15日,世界航空制造业排行第一的美国波音公司宣布收购世界航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美国麦道公司。按照1996年12月13日的收盘价,每一股麦道公司的股票折合成0.65股波音公司的股票,波音公司完成这项收购共需出资133亿美元。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之后,在资源、资金、研究与开发等方面都占有优势。此外,波音和麦道都生产军用产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军品生产技术应用于民用产品的生产,加速民用产品的更新换代。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之后,新波音公司的资产总额达500亿美元,净负债为10亿美元,员工总数20万人。1997年,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企业。
合并后的波音公司,将独占全球飞机市场65% 以上的份额。这一涉及133亿美元交易额的
大宗买卖让欧洲人十分恐慌,因为欧洲的“空中客车”公司(空中客车工业公司主要制造民用运输机,由欧盟的法国、德国、英国和西班牙四国的宇航公司共同组建,自1970年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波音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双方几乎在全球范围内展开面对面的定单争夺战)在与波音争霸中本来就处下风,合并后的波音会更强大,“空中客车”无疑会更吃亏,所以欧洲人指责美国人在搞垄断竞争,反对两家公司合并。1997年1月,欧洲委员会开始对波音兼并麦道案进行调查;5月,欧洲委员会正式发表不同意这起兼并的照会;7月16日,来自欧盟15个国家的专家强烈要求欧洲委员会对这项兼并予以否决。美国和欧洲各主要国家的政府首脑也纷纷卷入这场兼并和反兼并的冲突之中。一时间,美国与欧洲出口企业之间酝酿着引发贸易大战的危机。最后,为了完成兼并,波音公司在7月22日不得不对欧盟做出让步,其代价是:1.波音公司同意放弃三家美国航空公司今后20年内只购买波音飞机的合同;2.接受麦道军用项目开发出的技术许可证和专利可以出售给竞争者(空中客车)的原则;3.同意麦道公司的民用部分成为波音公司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公布财务报表。经15个欧盟国家外长磋商之后,7月24日,欧洲正式同意波音兼并麦道;7月25日,代表麦道75.8%的股份,持有2.1亿股的股东投票通过麦道公司被波音公司兼并。1997年8月4日,新的波音公司开始正式运行。至此,世界航空制造业三足鼎立的局面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两霸相争的新格局。
微软之分
1974年,保罗·艾伦(Paul Allen)和比尔·盖茨(Bill Gates)共同编写了一个用于个人电脑的编程语言,一年后他们创建了微软公司。
微软公司从1980年被选择为IBM的个人电脑设计操作系统后,事业发展突飞猛进,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发展成为全球磁盘操作和视窗操作软件制造领域的世界霸主,占世界软件市场的80%以上。但微软公司多年来一直被反垄断阴影所困扰。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司法部就对微软是否把MS-DOS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捆绑销售进行过调查。后来,为了在日益兴旺的因特网服务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微软公司又在其视窗操作系统中加入了IE浏览器软件,并一举将原先占有近90%份额的网景公司挤出网络浏览器市场,这招致美国信息行业和公众的极大不满。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联合美国20个州(后一个州退出)对微软提出新的反垄断指控,控告为保护其垄断地位,非法阻止其它软件厂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美国政府与微软之间的跨世纪大对决由此拉开帷幕。
2000年6月,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托马斯·杰克逊判定:微软公司违反反垄断法,应将其一分为二,一家公司主营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IE浏览器、办公应用软件等,以防止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利用其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下面是美国地区法官杰克逊公布的微软垄断案裁决书的一些要点。微软垄断案裁决书称,法庭判决肢解微软的主要理由如下:第一,虽然法庭已公布相关证据,但微软一直拒绝承认其从事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微软公司官员在公开场合表示,微软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并称将进行上诉。因此地区法院希望尽早公布最终判决,这样微软也可以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第二,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尽管微软一直强调其“清白”,但该公司仍在从事过去进行过的商业违法行为,很可能对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网络浏览器以外的市场再使用垄断手段。第三,微软曾有过不值得信赖的“前科”,在初步判决发布后,微软履行这一判决的认真程度令人怀疑,因此现在有必要尽早做出最终判决,以便尽快采取执法行动,使本次判决能够起到最大效应。第四,法庭认为继续就这一诉讼案的肢解计划进行听证已不太可能获得更多有利于得出最佳判决结果的证据。微软公司不服,立即提出上诉。
事情发展到2001年9月6日,峰回路转。美国司法部发表声明,决定不再以拆分方式来处罚微软公司,并拟撤销对微软将网络浏览器和视窗系统捆绑销售的垄断指控。司法部发表
声明之后,微软的股票立即出现反弹,微软案再次成为美国媒体报道和评论的焦点。美国CNN的电视画面上随即出现了微软股票与纳斯达克指数的走势曲线,近几个月来两者下跌幅度惊人的相似。字幕显示,微软占纳斯达克市场比重已达11.29%。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微软一案被美国媒体称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因为它对美国经济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接着2001年11月2日,美联邦政府司法部与微软公司宣布,反托拉斯官司已达成和解。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微软将执行一项限制其商业行为的规定,实施期为5年。这表明微软已经逃过了被强行分拆的命运,但是就如何对微软的垄断行为进行惩罚,各州的意见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由此,微软垄断案落下帷幕。
思考:比较波音麦道之合与微软之分两个案情,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在面对企业垄断上的态度却截然不同,一个鼓励合并建立垄断,另一个则是拆分防止垄断。这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美国政府如此决策?
vs编程软件解析:
比较波音和微软两个案例,尽管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程度还不如合并后的波音公司对美国国内干线飞机市场的垄断程度高,但美国政府没有制止波音和麦道的合并,却要分解微软,这两者反差如此之大,让人觉得美国政府行动怪诞而矛盾。究其原因,既有利益集团的游说,也有美国反垄断战略、产业政策的调整,也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之说。其实,这两件事本质上却是一致的,都是美国国家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决定了美国政府的决策。
波音麦道的垄断性合并,是美国政府为追求国家利益而针对欧洲竞争对手的重要一招。民用干线飞机制造业是全球寡占垄断行业,虽然波音公司在美国国内市场保持垄断,但在全球市场上逐渐受到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强劲挑战,不可能在全球市场形成绝对垄断。如果波音滥用市场地位提高价格,就相当于把市场拱手让给空中客车。面对空中客车公司的激烈竞争,美国政府力促波音与麦道合并有利于提高美国飞机制造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维护美国航空工业大国地位。如果波音不与麦道合并,美国航空工业的整体优势就不能充分发挥,最终损害美国的国家利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波音兼并麦道是美国争当世界飞机制造业霸主的主要步骤,其最终战略目标是挤掉空中客车的市场份额,独霸全球飞机市场。据估计,在今后的20年内,世界民用客机(100座以上)的需求量为13500架,交易总
额将超过1万亿美元。
而微软与民用航空制造业不同,它所从事的软件业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新经济”的发动机,是新兴IT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微软的软件和硬件一体化严重影响了行业竞争和技术创新,如果过早地被垄断,有可能扼杀新经济的生命力,以致美国在全球新经济赛跑中落后于对手。相反,加大国内竞争,促进创新将进一步提高其产业竞争力。另外,微软在当时的操作系统市场上还没有一个像样的竞争对手,再加上美国计算机产业在世界上的优势地位,即使分拆微软业不会影响美国在这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这充分反映了全球化背景下美国的反垄断战略是为了保持市场竞争,促进技术进步。然而,进入21世纪后,美元在沉重的“双赤字”作用下,失去了往日的坚挺,美国经济出现萧条。以往极具竞争优势的IT产业也面临着日本、印度及欧盟等的严峻挑战,其他行业也每况愈下。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重新审视了微软垄断案,决定放弃对微软的拆分方案,以期待微软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抵御竞争对手对美国的冲击,推动美国经济走出紧缩的阴影。
由以上分析看来,合并波音麦道与分拆微软,都体现出了美国政府决策中“维护国家整体的经济利益”这一思想,都是符合美国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要求的,是美国国家利益左右了两个企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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