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
一.语用学(Pragmatics)的定义:
语用学是用以研究语言使用者如何使用句子成功进行交际的学问。语用学(Pragmatics)与语义学(Semantics)虽然都涉及对语言意义的研究,但是语义学(Semantics)只是将语言视作一个独立的系统来研究,而语用学(Pragmatics)则是将语言置于语境(context)之中。所以,语用学(Pragmatics)与语义学(Semantics)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将语境(context)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二.句子意义与话语意义(Sentence MeaningVs.Utterance Meaning):
1)句子意义(Sentence Meaning):句子意义指的是独立于语境的句子本身所传达的字面意义。
2)话语意义(UtteranceMeaning):话语意义指的是将句子的意义置于特定语境中以表达言者某种意图的意义。
三.指示现象(Deixis):
指示现象指的是说话人利用语言形式表达说话内容所涉及的人员、事物、时间、地点等方面。指示现象是连接语言形式及其发生语境的桥梁。指示语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人称指示语(person deixis):用于表达言语交际的参与者。
2)空间指示语(spatial deixis):用于指代言语活动中所涉及的人、物或事的相对位置。
3)时间指示语(temporal deixis):用于表达言语交际活动中的时间点和时间段。
四.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1)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的言语行为模式:
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言语行为模式区分了言有所述(constative)和言有所为(performative)。
随后,他又对原先的理论进行了发展,放弃了言有所述(constative)和言有所为(performative)的区分,发展出了新的言语行为模式。该模式认为,言者在说话时可同时执行三个动作:即言内行动(locutionaryact),言外行动(illocutionaryact)和言后行动
(perlocutionary act)。
言内行动(locutionary act):指言者发出言语,传达字面意义的行为动作。
言外行动(illocutionary act):指言者通过话语所表达的意图。例如:某人说I promise togive you a surprise时,他是在许下诺言。
言后行动(perlocutionary act):指言者通过言语表达的而实际实施的行为。
2)舍尔(Searle)的言语行为分类:
美国语言学家舍尔(Searle)在约翰·奥斯汀(JohnAustin)的言语行为模式的基础上对言外行动(illocutionary act)进行了分类:阐述性言语行为(representatives),指令性言语行为(directives),承诺性言语行为(commissives),表达性言语行为(expressives),宣告性言语行为(declaratives)。
3)直接和间接言语行为(direct and indirect speech act):
直接言语行为:直接通过话语来实施某一行为。
间接言语行为:句子的意思不能按照其字面意义去理解,需要推导其话语的施为用意。4)适切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
适切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可分为四类:基本条件(essential conditions)、命题内容条件(propositional content conditions)、预备条件(preparatory conditions)和真诚条件(sincerityconditions)。
五.会话原则
1)合作原则(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合作原则由Grice提出,他将合作原则分为以下四类:
量的准则(Maxim of quantity):所说的话应包含但不超出交谈所需的信息。
质的准则(Maxim of quality):不说自知虚假或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所说的话要有关联。
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所说的话要简练、条理清晰,避免产生歧义和表达晦涩。
2)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s):
在现实的语言交际中,人们并不总是严格遵守这些准则,有时甚至会违反这些准则。于是就产生了“会话含义”。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Implicatures)指的是言听双方通过有意识的违反这些准则,使话语含义变得间接或者委婉。例如:
cooperative
A:Do you want to eat something?
B:I have to go now!
在上述对话中,B并未直接回答A的问题,实际上也就违反了关系准则,但是通过B言语A也能推知,B不想吃东西。
3)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
利奇(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包含以下方面:
得体准则(Maxim of Tact):少表达有损他人利益的观点。
慷慨准则(Maxim of Generosity):尽量少让自己得益,而让别人得益。
谦逊准则(Maxim of Approbation):尽量少贬低别人,而多赞誉别人。
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而增加双方的一致。
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而增加双方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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