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站内容与界面基本规范(评估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统一税务网站界面,规范税务网站服务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税务网站的认知力,特制定本规范。
一、标识规范
(一)网站页头规范。网站页头位于网站页面的顶部,由网站标识、网站宣传区和导航区等组成。
1.网站标识。网站标识位于网站页头的左上部,主要由名称、图案、颜等元素组成。
(1)名称。网站标识名称包括普通样式和少数民族样式两种类型。普通样式由中英文两种文字组成,少数民族样式由少数民族文字和中文两种文字组成。文字标准如下:
①中文。标准字为本单位全称,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
②英文。标准字为本单位中文全称的规范译名,国家税务局翻译为“PROVINCIAL OFFICE, SAT”,地方税务局翻译为“LOCAL TAXATION BUREAU”,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③少数民族文字。限于少数民族地区使用。标准字为本单位中文全称的少数民族文字译名,字体由少数民族地区决定。
(2)图案。以新式税服帽徽和“中国税务”组合图案作为网站标识图案。
(3)颜。网站标识底选用古蓝为主调;标识名称文字选用白。
网站标识中,图案、文字的位置相对固定,左边为图案区,右边为文字区,文字区上方为中文全称,文字区下方为中文全称的英文译名或少数民族文字译名。
具体样式参见图例一“税务网站界面基础设计要素”。
2.宣传区和导航区。网站宣传区和导航区位于网站页头的右上部,采用何种展现方式由各单位自行选定。网站宣传区由宣传图片、宣传语等元素组成,采用古蓝为主调,以FLASH形式动态展示或图片形式静态展示;网站导航区由搜索导航、版本导航、重要链接等元素组成,采用文字或图片形式静态展示。
(1)宣传区。宣传图片要体现本单位或本地域特,单图静态显示或多图轮换显示。宣传
语要根据当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与宣传口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来进行设计,与宣传图片配合显示。
(2)导航区。以关键字输入框、搜索方式选择、搜索按钮等组合形式展现搜索导航。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展现英文版、繁体版等版本导航和上级机关网站、近期动态、主要栏目等重要链接。
(二)网站页尾规范。网站页尾由底部菜单区、版权申明、主办单位、ICP备案等相关信息组成。
1.底部菜单区。包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关于我们、流量统计、网站管理等内容。
企业网站域名设计与查询2.版权申明。包括版权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等内容。
3.主办单位。包括单位主办部门名称、电话、传真、等内容。
4.ICP备案。包括ICP备案号等内容。
(三)网站域名规范。网站域名由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组成。
1.中文域名。中文域名的基本规范为:中文全称.政务或中文规范简称.政务。
2.英文域名。
(1)国税系统。英文域名推荐采用WWW.省级地域名称缩写+GS.GOV.CN或WWW.省级地域名称缩写-N-TAX.GOV.CN。
(2)地税系统。英文域名推荐采用WWW.省级地域名称缩写+DS.GOV.CN或WWW.省级地域名称缩写-L-TAX.GOV.CN。
二、栏目规范
根据政府网站功能定位的有关要求,结合税务行业特点,网站分别设置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四个一级栏目。
(一)信息公开。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设置子栏目,分为必设和可选两类。
1.全局概况-必设。本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行业概况、办公地点、等。
2.领导专栏-必设。本单位领导简历、工作分工等。
3.税收法规-必设。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法解读、税务公报等。
4.计划规划-必设。税收工作总结;税收工作要点、中长期工作规划。
5.税收收入-必设。按季度、年度发布分税种、分地区税收收入统计数据。
6.人事信息-必设。中层以上干部(包含非领导职务,税务总局是指司局级干部,省税务机关是指处级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考通知公告、录用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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