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为加快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按照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和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实施意见》(衡政办〔2002〕6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重要意义
建设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建设衡水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有利于在互联网上树立衡水形象,向世界宣传衡水,让世界更多地了解衡水,吸引国内外更多的投资,加快经济强市建设;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服务社会、信息引导”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廉政建设,拓宽人民众联系政府和参政议政渠道,密切党、政府与人民众的联系;有利于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增值,实现全社会共享;有利于带动信息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数字衡水”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的实施步骤
“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是衡水市国家机关在因特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包括中心网站和分站。中心网站是“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由衡水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中文域名为“中国衡水”,英文域名为hengshui .gov.分站是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网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主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本着国务院、省政府指导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20字方针,依托市政府公用信息平台,实现全市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重点,分两步进行。第一步,2002年7月,完成中心网站和首批33个市直部门分站的运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完成中心网站和33个分站的软件开发,33个市直部门规划好自己的栏目。第二步,2002年10月,完成县市区和开发区分站的运行,其余市直部门要在2003年上半年完成公众信息网建设任务。
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方式
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是可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共用的网络服务平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可以单独建设自己的二级网站,为节约投资,也可以采用主机托管方式或租用虚拟主机方式。市直部门中已有公益性网站的,要在
中心网站指导下作进一步的调整、修改,链接加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络平台;目前没有网站的,由各建站单位选择一种建设方式,安排好建设资金,市政府统一建设。所有分站都应当明确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更新和网站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要求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各自的网站,重点抓好信息服务、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等工作,集中力量办好主打栏目、精品栏目,以质取胜;按照“内外有别”和“效能信息”的原则开发本地区、本部门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要按照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加快实施,确保7月在衡水建专四十周年之际,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开通运行。
1、统一域名。市直部门公众信息网统一使用“衡水某某”网络实名和hs××(单位名称拼音缩写)。gov英文域名。县市区和开发区公众信息网使用“xx公众信息网”中文域名和hs×
×(单位名称拼音缩写)。gov英文域名。各单位域名注册费共800元(英文域名注册费300元,中文域名注册费500元),要于5月28日前送交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到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委员会登记注册。
2、统一标志。“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将在中心网站和所有分站的主页上方显著位置放置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网站标志。
3、统一制作。为了确保政府信息网风格、标准、技术等内容的统一,由市政府办公室依托一家有实力的公司负责中心网站和所有分站的建设。同时,市政府办公室确定衡水移动公司负责中心网站和分站与互联网连接的通信线路,提供所需宽带,保证畅通,并给予优惠的价格政策,负责提供至所有网站网络中心的光纤。
4、统一主要栏目。所有建站部门在设计自己网站栏目内容时,根据实际情况,要包含以下14项内容:行政职能、机构设置、所属单位(包括下属单位及职能)、领导介绍(包括领导成员名单、简历和职务)、(包括、工作电话及通讯地址和)、审批事项、审批(办事)程序、审批(办事)时限、审批(办事)结果、政策、法规、规定、行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工作动态。各县市区
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资源的通知》(衡政办〔2002〕12号)目录,开始着手进行上网信息的准备工作,并规划设计主要栏目。
5、时间安排。5月30日前,独立建站、建设虚拟网站、主机托管的单位分别将1.5万元建设费(包括网站设计和制作费、系统开发费、数据库开发费)、3万元建设费(包括一年1G空间使用费、网站设计和制作费、系统开发费、数据库开发费)和2.5万元建设费(包括主机托管费、网站设计和制作费、系统开发费、数据库开发费)送交市政府办公室。所有建站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公众信息网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网站栏目、功能)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同时,市直33个建站部门要按照上述第4条所列内容,于6月8日前完成信息资源的整理和录入工作。
五、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的组织保障
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在衡水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进行。为保证7月在衡水建专四十周年之际开通运行,由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
进行监督管理,依靠部门提供信息资源,依靠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一位领导,指定专门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加快建设。
>网站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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