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社会如何记忆》
作者是美国社会学家保罗·康纳顿。
导论
存在一种叫做社会记忆或集体记忆的东西。本书涉及的问题是:体的记忆如何传播或保持。这个问题会导致读者预期对社会记忆作为政治权力的一方面,或作为社会记忆中无意识方面而被加以关注,事实确实如此,控制一个社会的记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权力的等级.作为无意识的集体记忆。我们所要做的是:一是关注记忆本身,一是关注社会记忆,而不考虑政治和记忆的无意识.作为记忆本身,我们对现在的体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关于过去的知识。我们在一个与过去的事件和事物有因果联系的脉络中体验现在的世界,从而,我们在体验现在的时候,会参照我们未曾体验过的事件和事物。现在的因素影响着对过去的回忆,过去的回忆也会影响或歪曲我们现在的体验,所以,以现在的我推演故我有困难.至于社会记忆本身,我们能够看到,过去的形象一般会是现在的社会秩序合法化。这是一条暗示的规则:任何社会秩序下的参与者必须有一个共同的记忆.一代人的记忆不可挽回地锁闭与他们这一代人的身心之中.因而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现在的体验,大多取决于我们对过去的了解,我们有
关过去的形象,通常服务于现存秩序的合法化,这话不假,而我想论证的是:有关过去的形象和有关过去的回忆性知识,是在操演中传送和保持的.
如果有什么社会记忆的话,我们可以在纪念仪式中到它,但是纪念仪式只有在它们被操演的时候,它们才被证明是具有纪念性的。没有一个有关习惯的概念,操演作用是不可思议的,没有一个有关身体自动化的概念,习惯是不可思议的.
一、社会记忆
所有的开头都包含着回忆因素。任何重新开始的企图,其根本性质中具有某种彻底的任意。这种开端似乎无中生有,但是,绝对的新是无法想象的,一时间,在开始的那一刻,始作俑者废除了时间顺序本身,并且被时间顺序抛弃。新日历的诞生。在所有经验模式中,我们总是把我们的个体经验至于先前的脉络中,以确保它们真的明白易懂。感知一个事物或者对它有所作为,就是把它放到预期的体系中,感知者的世界以历时经验来规定,是建立在回忆基础上的一套有序的期待。革命者的神话,历史开端者的神话,在所有显然的开端中,记忆的时刻格外昭著。纪念仪式和身体习惯.审判和处死路易十六中对于开端的寻求,对旧政权的审判,是构建新秩序的行动。对路易十六的审判,不是对统治者的谋害,而是对统治原
则的取消。根据这个原则,王朝是唯一可以想象的政治制度。审判和处死路易十六的要旨体现在公开的仪式上,通过否定其帝王地位,让他的公共身份死亡。对他的审判和处死仪式,意在消除加冕仪式的神圣的记忆,用一场仪式取消另一场仪式。旨在废除一种制度的仪式,具有通过反过来回忆另一些迄今为止确认那个制度的仪式才有意义.以仪式终结帝制,是对批判对象的清算和记述,在新的开端和旧的暴政之间建立屏障的方式就是回忆暴政。革命时期的典型服装式样,即便不是确立开端,也是至少是从旧规中暂时得到解放。它们标志着建立一套典型的身体实践的企图。服装。简单的制服,各种装饰的消失,象征着在追求平等中消除社会障碍的渴望,通过身体中性化,公民能够自由地相互交往,不受社会地位差别的困扰。而衣着的自由意味着自由的身体运动.人们用行动来表示他们的意识:既定的权威不过是地方规矩。
阅读或者穿衣服,在很大程度上类似阅读或者撰写文学文本。正如一个体内化了文学与法,使他们能够把语言句子转换为文学结构和意义,另一人则内化了服装语法,使他们能够把衣物转换成服装结构和意义。一种个别经验包含在某个类型或者风格中,不仅是识别某些明显特征的过程,也是包含着一系列期待,这些期待通过类似或相异的经验对其进行描述,并作一种类型的划分。一个人对时间的意识,很大程度上是对社会延续的意识,或者
更准确地说,是对该社会制造的这种延续的形象的意识。建立一个开端的企图,不可避免地要回溯一种社会记忆的模式。
应该把社会记忆和历史重构相区别,历史重构不依赖于社会记忆.极权主义统治臣民之日,便是他们受精神奴役之时,当大国想剥夺小国的民族意识时,他们采用有组织的忘却的方式。极权的可怕在于可能不会有人见证真实的过去。市民反抗国家权力的斗争,是他们的记忆反抗强迫性忘记的斗争,他们不仅要拯救自己,而且还要活下来做时代的见证,索尔仁尼琴等,保存了其声音可能会被社会忘记的那部分人的集体记忆.历史的重构无论被压制还是到处开花,都会导致一种成文的历史,而非正式的口述史,则是描述人类行为的基本活动,是所有社记忆的特征.个人生活史的叙述,必须被放置于一类叙述类型的模式中,它们被嵌入不同类型的叙述中,所以,我们至少要会议有关行动的两种脉络,才可以识别那个行动,我们把当事人的行为归位于他们的生活史,再把他们的行为归位于他们所属的社会场景的历史,个人生活的叙述,是相互关联的一组叙述的一部分,它被镶嵌在个人从中获得身份的那些体的故事中。
记忆申述的类别,动词“记忆”进入各种语法建构,而被记忆的东西属于不同种类。因此,
类似《开端》的循环电影要区分三种记忆申述:一、个人记忆申述,是指那些把个人生活史当作对象的记忆行为.我们把他们说成为个人记忆,是因为它们定位在并且涉及个人的过去.个人记忆的表达式:我在这个般时间、地点,做过这般事情,涉及本我,遥观自我,这些记忆申述在自我描述中扮演突出角,因为我们过去的历史是自我观的重要根源,我们的自我意识、我们对自己的性格和潜力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看待自己行为的方式。个人通过这乐记忆,返观和获知他们有关自己过去的历史事实和他们自己的身份。二、认知记忆申述,涉及对记忆的利用,我们记得诗句、笑话、词义,城市布局,数学公式等,拥有这样的记忆知识,我们的知识一定在某种程度上归功于过去对自我的认知或者感觉状态,并必须由此存在;这类记忆对象并不是过去的某事,而要求记忆那件事的人必须在过去遇到、经历或听说过。三、这类记忆在于我们具有再现某种操演的能力,因而,记得如何读写和如何骑自行车,各自涉及我们在需要到时候,我们多少能够有效地做这些事情。这种记忆强调现场操演,哲学家把它归为习惯—记忆。实验心理学家所理解的记忆,认为记忆是一个建构,即图式的建构,即代码化,记忆代码三个主要方面,语义代码是支配性方面,口头代码是第二个方面,视觉代码是第三个方面。应该存在着一种叫做社会习惯—记忆的东西,社会习惯在本质上是操演,社会—记忆,尤其属于操演,我们根据运用规则或代码的活动,或根据对他们的误用,推
断某个规则或代码被记住或被忘记。哈布瓦赫德《论集体记忆》虽然把集体记忆的概念作为自己的研究中心,却不明白关于过去的意象和对过去的记忆知识是(或多或少)由仪式操演来传达和维持的。研究记忆的社会构成,就是研究使其共同记忆成为可能的传授行为,而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便是作为重要的传授行为.当然,除此之外,非正式的口述史的生产,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描述人类行为的基本活动,也是全部社会记忆的一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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