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5.06.16
施行日期
2015.06.16
文号
潜政办发〔2015〕38号
主题类别
机关工作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潜政办发〔2015〕38号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众的重要桥梁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就是要管好用好政府网站,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办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这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的客观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务必认清信息化带来的新变化,迅速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办好政府网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创新政府建设作出贡献。
  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加强信息发布更新。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及时公开所有应当公开的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在信息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更新的不能迟于信息变更后15日。要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信息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做好政策解读。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重大政策、重大决定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应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政策制定发布者、专家学者的解读评论文章或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三)做好社会热点回应。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对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密切跟踪舆情,通过政府网站积极回应,
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根据舆情大小和紧急程度建立分级响应机制:重大舆情迅速回应,热点舆情适时回应,一般舆情纳入关注视野。
  (四)加强互动交流。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网络问政、在线访谈、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公众诉求办理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要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批评监督。要配备得力的互动栏目后台服务团队,建立公众诉求受理、办理、回复机制。一般诉求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五)大力推进在线办事服务。政府网站是公众、企业网上申请办事的重要窗口,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同步做好两个“一站式”服务: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
  (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要规范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防止泄密问题。政府网站管理人员要把好编辑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要素完整,格式规范,与所属栏目相符。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要素缺失、格式混乱、内容与所属栏目不符。
  三、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
网站建设与维护  (一)明确协调机制主体。各地、各部门应当建立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统筹本地、本部门所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解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任务(包括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各地、各部门应当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发挥政府网站集效应。上级政府网站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和地区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或组织新闻发布、商贸活动等面向公众的活动时,应在政府网站做好传播工作。
  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我市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办政府网站,原有的政府网站应在2015年7月底前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
  (二)不断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是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应不断整合信息资源,优化网站体系,并随着工作需要和技术进步适时改版升级,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形成立体化、多渠道传播格局。
  五、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考核机制
  (一)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对受到通报批评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二)建立检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浏览网页、模拟用户使用、电话核实比对等方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的可用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对发现问题的政府网站,其主办单位要及时整改,并说明情况。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随时监测本单位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地、各部门负责推进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