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ⅩⅩ银行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ⅩⅩ银行银行管理,规范基于公众平台开展的营销推广、金融交易及客户服务等宣传服务行为,提升全行在社交金融领域的服务品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及ⅩⅩ银行品牌及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中国ⅩⅩ银行依托腾讯公众服务平台,为广大客户提供品牌与业务的营销宣传、支付结算的金融交易、直接交互的客户关怀等多样化服务平台。根据公众平台的属性,银行有银行(服务号)与银行()两种形式。
第三条银行按照“规范管理”、“明确定位”、“协同推动”的原则统一管理,银行须在总行电子银行部/网络金融部的统一规划下开展。
第四条银行整体形象应遵循我行品牌整体形象规划,符合企业传播规范。银行形象识别包括头像、名称、服务页面UI设计,需符合《中国ⅩⅩ银行办公应用视觉识别系统(2014版)相关规定。
第五条除现有“中国ⅩⅩ银行”、“ⅩⅩ银行信用卡”及“中国ⅩⅩ银行客户服务”银行(服务号)外,任何机构未经总行批准不得以中国ⅩⅩ银行的名义申请银行(服务号)。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可以申请银行(),二级分行以下的分支机构不得申请银行()。
第六条分行所申请银行()的命名统一为“中国ⅩⅩ银行XX分行”。员工个人不得以中国ⅩⅩ银行名义申请,即员工申请的账号不得含有但不限于“中国ⅩⅩ银行”、“ⅩⅩ银行”、“农行”、“ABC”、“95599”等字样。
第七条总行电子银行部/网络金融部对申请银行进行审批管理。各级机构注册银行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总行电子银行部/网络金融部递交《中国ⅩⅩ银行银行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需在一个月内完成账号的官方认证。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各级机构。各级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和营业网点。
第二章职责管理
第九条总行企业文化部是银行新闻类信息和品牌形象(VI)的管理部室,负责审核总行本部银行(服务号)与银行()的新闻类信息及形象设计。
人工客服
分行办公室负责审核所在分行银行()的新闻信息及形象设计。
第十条总分行电子银行/网络金融业务管理部门是银行的管理部门。
总行电子银行部/网络金融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全行银行的统一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银行的框架设计、功能布局及日常维护等。
(三)负责银行信息的汇总、整理和发布等。
(四)负责审批总行和分行银行的设立。
(五)负责开展基于银行的营销宣传、金融交易及客户服务。
分行电子银行/网络金融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分行银行的建设规划。
(二)负责分行银行信息的汇总、整理和发布等。
(三)负责开展基于银行的营销宣传、金融交易及客户服务。
第十一条总分行科技与产品管理部门、总行软件开发中心是银行的技术支持部门。
(一)总行科技与产品管理局负责统筹银行各项技术工作,建立银行统一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框架,包括技术互联相关测试账号申请、接口申请等工作。
分行科技与产品管理部门负责分行银行各项技术开发及维护工作。
(二)总行软件开发中心负责总行银行的技术开发和维护,以及总分行银行的平台对接等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二条运营中心负责通过我行号开展智能和人工客服等客户服务工作。
第三章金融交易管理
第十三条银行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类型为客户最常用且适合手机端办理的业务,服务流程以安全、快捷为指导理念,以打造良好的客户体验为根本目标。
第十四条借记卡及准贷记卡金融交易业务办理采用页面跳转模式,不得通过对话框等可能泄露客户关键信息的模式办理。
第十五条账户关联规定:
(一)仅可绑定ⅩⅩ银行卡账户,包括:借记卡、准贷记卡及贷记卡。
(二)不限制绑定银行卡的数量。
(三)绑定账户需填写账号及相关验证信息,解绑账户不需要验证信息。
第十六条银行金融交易功能原则上只在“中国ⅩⅩ银行”及“ⅩⅩ银行信用卡”银行(服务号)上开发建设。
第四章分行特业务管理
第十七条银行分行特业务(以下简称“分行特业务”)是指在总行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由分行根据当地市场或客户需求提出创意并自主研发,向当地客户提供的金融交易、增值服务等。
第十八条在总行银行平台上开发应用分行特业务需报经总行审批,服务界面设计遵守总行相关规范。分行特业务的技术开发工作由分行负责,由总行提供的接口接入。
第十九条分行电子银行/网络金融业务管理部门协助分行科技部门实施分行特业务技术开发,组织业务验收测试,完成测试报告并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
第五章营销宣传管理
第二十条银行营销活动和信息发布统一出口为总分行电子银行/网络金融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银行所发布的内容应维护我行声誉,严禁
发布损害我行形象的言论和信息。银行应以发布官方信息、营销活动信息、产品信息等内容为主,建立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渠道并保持良好互动。
第二十二条银行发布内容包括:
(一)发布产品的最新动态、功能介绍、优惠信息及新产品预告等。
(二)发布营销活动预热宣传、活动规则介绍、活动获奖情况等信息。
(三)发布我行官方政策信息,系统升级停机等公告信息。
(四)答复客户业务咨询、建议和投诉信息。
(五)围绕客户需求,为增强银行吸引力而发布的趣味性、哲理性内容等各类吸引网民阅读的知识、信息,以及经过包装的业务宣传软文。
(六)其他有利于提高客户认知度的积极健康的内容。
通过银行发布新闻信息的,应参照《中国ⅩⅩ银行对外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禁止银行发布以下内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三)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消息。
(四)利用互联网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发布人身攻击、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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