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是什么意思
关键词: 概念 概念阐释 传播学研究
近年来,在中国大陆传播学界经常听到、看到、耳熟能详的,除了研究方法、传统西方传播学理论、学派名称之外,就是一些被越来越多的人挂在嘴上的洋概念了,比如:“公共领域”、“场域”、“社会资本”、“权力关系”、“文化霸权”、“专业主义”、“符号”等。与此同时,由我们自己传播学者创造发展的土概念也逐渐开始进入研究话语并日益得到关注。这方面的例子包括:新闻的“双重属性”、媒介的“三角关系”、新闻记者“成名的想象”、编辑部的“象征资源”、“双重意识形态”、“权力寻租”、新闻发展的“拐点”、媒介“集团化”“招安”、“擦边球”等。跟改革开放初期时的研究相比,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是也难免会出现“谁也说不清,大家都在用”的情况。
概念,或者说理论概念的风行,不是因为它的发明、发现者在学界享有知名度,尽管也不能完全排除一定的辐射作用和马太效应(建立一个概括性很强的抽象理论概念可以使一个学者一夜成名,也有些学者将自己整个学术生涯建筑在
一、两个概念上),而是因为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着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地位。它是在一定研究视角内,解释纷杂社会现象的众目之纲,是学派、范式的定位点,也是理论和研
究方法的基本单位和出发点。按照保罗·雷诺兹
(1971)比较极端的说法:在研究中,任何成果都不及发现一个新概念 [1]。站在实证研究相对狭窄的立场,我们可以这样看:概念阐释的过程就是实证研究的全过程。
然而,概念以及概念阐释在中国大陆传播学研究和教学中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所占的时间、比重以及投入的精力远远落后于其他方面,在研究生和教师心目中尚没有完全形成对提炼概念的直觉和探究概念的热情与好奇心。鉴于概念在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目前所处的比较“失落”的境地,我认为这是中国未来传播研究必需严肃对待的一个议题。就目前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而言,我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厘清现有传播学及相关学科理论概念
简单说,学习、厘清现有传播学及相关学科核心概念是所有研究者必须从事的一种“投入”(input)行为。目前见到较多的,无论是“拿来”的还是“土生”的概念绝大多数附属于某个理论或者理论体系,尤其是外来概念。这些理论概念的抽象程度与涵盖面不同,一些属于元概念(如,权力关系、社会资本等),也可以说集合概念,因为它们高度抽象,囊
括了许多子概念;一些是变量概念(如,电视暴力、谈论政治等),变量概念比较接近测量指标,甚至可以直接观察到;更有很多是来自其他学科的概念(如,社会化过程、政治参与等)。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重视,其
一、能够被我们称之为传播学本学科核心概念的寥寥无几;其
二、我们对常见概念的“生态”环境、概念化及操作化定义,以及它们所派生出来的研究、论战、修正和跨学科理论贡献,缺乏完整的了解。举个例子,涵化理论研究者们差不多十年前在针对这个理论的两个元分析(meta-analysis)中,仅对涵化(cultivation)此一概念就出近六千个研究发现[2] (Morgan & Shanahan, 1996; Shanahan & Morgan, 1999),其中多数超越了涵化研究原本的假设和理论限定的模式,超越了狭义传播学的领域,不少对涵化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于这些研究,哪怕是其中几个典型的分支,我们了解的还是很不够的。如果说对传播学现有的理论和概念存在着一知半解的现象,主要原因当然是资料的匮乏、语言的制约、翻译的疏漏,以及课程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重视不够、兴趣不大、认识不足、训练不严的问题。当我们研究的概念跨出传播学,进入到相关学科时,这些问题就变得尤其凸显。可喜的是一些研究者已经开始注意
这个问题,并在整合、厘清一些重要概念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3]。对于传播研究的学者和学生而言,这些整合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绝对不应该视其为理解概念的捷径,更不应该看了总结、概括后就觉得不用看原本的文献了。概念是人头脑的主观产物,自然界里是没有这个东西的。每个研究者都会根据其独特的偏好,提出自己的问题,在做研究时或多或少带有独特的目的,因此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研究中,其地位和定义大多有所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然而,一定程度的共识和共享的象征意义是必不可少的。遗憾的是,传播学现有的理论概念,数量不多,分歧却很大,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没有统一称谓,如,英文media翻译成中文有中介、媒介、媒体、传媒和信息载体等不同说法;digital则变成了数码、数字和数位;communication什么时候是交通、是沟通、是传播、是传理,至今没有共识;audience既是受众,也是阅听人、视听人、读者、观众等;news与journalism在英文里分别指新闻和新闻事业,但是中文都翻译成新闻,在使用的时候,会用来指涉抽象意义上的新闻本体、新闻作品、新闻事业乃至新闻学这些相去甚远的不同层次。称谓上的不同容易带来解读上的差异,各自表述亦可能造成意义的不交集。与此相关的一个常见现象是,同一个院系的教师和研究者由于关注的概念不同而缺乏共同语言,许多原本密切相关的概
念被拆散、割裂,“画地为牢”,“隔概念如隔山”的现象在传播学科比社会科学其它学科似乎更为严重。近年来观察到的一些变化可以说明这些问题,比如:新媒体(包括互联网)正在由传播现象发生的场地变成传播现象本身,作为一个特殊概念与所谓传统传播学研究“分家”,独树一帜,而对此产生质疑的人并不多;新闻学和传播学日趋势不两立,连沟通意愿都很难建立;文化批判学派和受众效果研究互不通气,甚至相互鄙视;对同样的概念(如,媒介素养、民意、信息,知识,效果等)的解读南辕北辙;媒介史、媒介生产过程、媒介内容和媒介效果被人为地分解成不同领域、不同阵营、不同地位、不同的学者。凡此种种,使得传播学者厘清现有概念的任务变得更为艰巨。
二、提炼新的理论概念
在传播学领域,发现、创造新的理论概念是从具体现象走向普遍规律,或在前人总结的普遍规律中出新问题,从而进行的 “产出”(output)或者“再造”行为。虽然我们永远不能低估灵感和想象力的重要性,但创新是建筑在对现有概念的(透彻)理解之上的,离不开研究者在文献中的浸泡。如上所述,我们的研究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学术成果,也存在着问题。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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