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47 圆角对象
offset命令“圆角”命令是使用与对象相切并且具有指定半径的圆弧连接两个对象,创建出圆角效果。用户可以进行圆角的对象有:圆弧、圆、椭圆和椭圆弧、直线、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构造线、矩形、多边形和三维实体。本例将通过绘制图4-125所示的图形,来学习“圆角”命令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图4-125 实例效果
(1)执行“文件”→“打开”命令,打开本书附带光盘\Chpater-04\“实例47.dwg”文件,如图4-12
6所示。
图4-126 打开素材文件
(2)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圆角”按钮,根据命令行提示,在平面图两侧的平行直线间创建圆角效果。
提示:通过在命令行中输入Fillet或F,然后按<Enter>键,同样可激活“圆角”命令。
命令: _fillet
当前设置: 模式 = 修剪,半径 = 0.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R
//选择“半径”选项,按<Enter>键
提示:“半径”选项可设置连接被圆角对象的圆弧半径。如果设置圆角半径为0,则被圆角的对象将被修剪或延伸直到它们相交,并不创建圆弧。
指定圆角半径 <0.0000>: 100 //输入100,指定圆角半径,按<Enter>键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M
//选择“多个”选项,按<Enter>键
提示:“多个”选项用于一次为多个对象添加圆角。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在图4-127所示平面图左侧顶端直线上单击,选择第一个对象
图4-127 选择第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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