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
一、并联事项名称
1、质量监督备案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改造项目(含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外立面改造)
三、受理机构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十三条;
手机app设计模板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2号);
5.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第十三条;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
7.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0〕6号)。
六、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电子件
(格式)
纸质件
(份数)
审批周期
审批依据
审批部门
质量监督备案
《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是,原件3份
即办件(并行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各级住建部门
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是,原件1份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是,原件1份
中标备案
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是,原件1份
即办件(并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各级住建部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是,原件1份
2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各级住建部门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原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报建人系租赁人,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方案的意见证明(室内装饰装修提供)
是、复印件1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涉及改变建筑原使用性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外立面的项目提供)
系统共享,  PDF格式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信息表》
是,原件1份
《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
系统共享,  PDF格式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1份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是,原件1份
七、承诺时间
既有建筑改造——2个工作日。
八、投诉监督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6924837
九、进度查询
1.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2.“成都住建”手机APP,企业服务审批事项进度查询。
十、代办服务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不涉及中介服务机构
十三、结果文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四、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1.各区(市)县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发放。
2.免费快递送达。
十五、办理流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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