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4.07
【字 号】教师〔2015〕221号
【施行日期】2015.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5〕2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夯实县级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促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更好实施,积极促进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师〔2014〕93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自2012年以来,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引导发展计划,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不断深化教师培训模式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区域内教师发展平台,先后创建了一批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完成了既定规划任务,并在教师专业化成长、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总体上仍然比较薄弱,部分市、县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办学条件较差,服务功能不强,县域内教师教育资源分散,滞后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能适应新时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要求,不能适应新形势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根据当前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为适应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省教育厅将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带动、资源整合、协同推进等方式,对省级以上培训项目,进行以实践为导向、以教师为中心、重心下移的综合改革,“国培计划”等教师教育项目的实施将与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情况结合,没有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达不到要求、不具备承担任务能力的,将会影响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与安排。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重要意义,要将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纳入区域内教育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发展规划
、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督导评估体系之中,优先发展教师教育、优先建设教师教育、优先配备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增强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在持续加强省级示范校建设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既定的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和落实分年度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推进计划,争取到2017年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本实现标准化。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内教师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要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科研、电教等相关资源的重组与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凝聚合力,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幼儿园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立融合发展、协同创新机制,努力构建新型现代教师培训机构。对于没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本着“需要、可能”的原则,通过新建或依托区域内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优质中小学、教研等区域内优质实体教育资源,创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新型的区域教
师发展平台(有关评估标准另行制订)。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
  (二)强化功能作用发挥
  各地要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高效率”的原则,结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的实施,在巩固和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和发挥引领、指导、培训、服务、研究、评价、教学实验、决策咨询、总结推广等功能作用的同时,要进一步适应信息化的要求,加快教师网络研修社区的建设,探索教师培训学分制改革,不断完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的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使教师能够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真正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打造为区域内的教师学习中心、教师研究中心、教师教育资源中心、教师教育服务中心,服务并助推教师专业化成长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各地要根据全国、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的作用,在确保正常运转经费的同时,采取政策支持、项目引领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强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硬件和软件能力建设。要抓好“教
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应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至2.5%专项安排”等教师教育政策的落实,指导好中小学原有和新增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有关工作,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源,调动符合资质的、有爱心的社会机构捐资助教,探索多元化的教师教育投入机制。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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