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行为规范十条
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
三、坚持教育公益属性;
四、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
五、切实保障师生合法利益和人身安全;
六、依据办学内容和办学规模配齐专兼职教师;
七、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
八、严格按照规定将培训内容、培训对象、课程安排、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收费项目、收退费标准等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九、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对象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承诺;
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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