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18.11.06
【字 号】扬交办﹝2018﹞43号
【施行日期】2018.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正文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扬交办﹝2018﹞4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部门):
  公众平台是互联网新应用,网络传播力强,社会影响力大,对于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宣传政府部门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开发程序
  一、高度重视建设管理工作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是市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战略部署而重点打造的新媒体主流舆论阵地,是宣传推介扬州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和工作业绩的重要窗口,是传播党务政务信息的重要平台和引导社会舆论的有效渠道,是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的重要载体。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管理工作,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务新媒体运用,提高内容质量,扩大传播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二、建立完善推送工作机制
  1、建立信息报送网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收集报送网络,同时明确1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强、工作作风实的信息联络员,负责归口信息采集、编辑以及报送等工作。
  2、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市公路建设处、客管处,局机关1人以上处室(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市质监站、港政执法支队,局机关1人处室(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每篇信息同步提供不少于3张照片。
  3、增强信息报送时效性。合理制定报送计划,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中心工作和月度阶段性任务安排,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宣传工作计划与月度工作安排同步报局办公室(格式详见附件1)。及时报送信息,单位(部门)要坚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优先于其他渠道发布的原则,按照既定的宣传计划,提前搜集整理相关素材,及时推送相关信息,杜绝信息倒流。相关信息及照片应于推送当日下午3:00前,报送至市局办公室指定邮箱:**************,便于局办及时编辑推送。
  三、提高宣传信息报送质量
  1、提高信息采编广度。把握信息采编重点,各单位(部门)要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自身的亮点工作、特点工作和创新举措等采编信息,全面提升信息编报质量。按时完成约稿任务,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待局办下达的约稿任务,严格按照约稿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高效完成市局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信息约稿任务。
  2、提高信息采编深度。提升编报质量,按照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图片清晰的要求精心编辑信息;加强对一般性或动态性信息的提炼和深度开发,加大综合类、服务类等信息编报力度,积极挖掘特和亮点,切实提高稿件质量和编辑水平。注重转变文风,尊重和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文章标题应富有新意,内容具体翔实,要善于运用讲故事、举案例、列数据等形式提升信息的内涵,提高语言亲和力和感染力。
  3、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及影像资料审核,确保不发生舆情事件。规范信息编报,严格采集、编辑、审核、报送程序,向市局报送的信息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指定邮箱,重要综合类信息须经分管领导
审核签发,确保信息无争议、无错误、无负面影响;规范影像资料收集,要求每张3M以上(原图),主题突出、构图美观、画面清晰,符合执法执勤、安全生产、施工作业等行业规范化要求,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无版权争议。
  四、强化“两保一强”专项行动宣传
  1、合理安排信息编报人员。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保一强”专项行动对于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态、展示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专项行动期间,要根据行动计划和方案,合理安排信息编报人员,并提前报备局办公室,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内外结合的信息编报队伍。
  2、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及时做好专项行动期间信息编报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宣传疏堵保畅、场站调度、港口码头、出行服务等交通为民、惠民的典型做法,又要及时更新公路收费、路况通行、水运组织、公交线路调整等信息,充分利用平台做好公路水路运输的信息发XXX引导工作。
  3、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宣传。“两保一强”活动结束当天,各单位(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总体情况、典型举措、先进事例以及有关影像资料报局办公室指定邮箱。
  五、协助完善更新功能性板块内容
  各单位(部门)要协助市局做好“扬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优化平台功能,及时完善更新“交通发布”“交通服务”“信息查询”等板块内容,为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提供路况信息、公交出行、行政审批事项查询等服务。
  六、强化建设管理工作考核
  市局将采取月通报、季分析、年度考评的方法,综合考虑报送数量、采用数量和信息点击量等要素,对各单位(部门)“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在各单位(部门)年终考评中予以体现。
  特此通知。
  附件:1、月度信息报送计划安排表.docx
  2、扬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录用汇总表.docx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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