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英语常见的教学方法介绍
1.语法翻译法(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
2.直接法(direct method)
3.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4.视听法(audio--visual approach)
一、语法翻译法(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
(一)语法翻译法及其理论基础
1.定义: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method),又称“翻译法”、“传统法”、“古典法”。它是以系统的语法知识教学为纲,依靠母语,通过翻译手段,重在培养外语读写能力的教学法。
2.起源:起源于中世纪欧洲人教希腊文和拉丁文的方法,18世纪开始教英语、法语、意大利语等现代语言时,仍沿用这一古老的方法。
3.创始人: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语言学家奥伦多夫等人对语法翻译法进行理论上的总结和阐述,才使语法翻译法成为一种具有完整系统的第二语言教学法。
4.理论基础:①语言学基础是历史比较语言学;
②心理学基础是18世纪德国的官能心理学,创始人是德国哲学家沃尔夫。
(二)语法翻译法的主要特征
语法翻译法的主要特征包括5个方面。
(1)以培养读写书面语能力以及发展智力为主要目标。
(2)以系统的语法知识为教学的主要内容,对语法规则进行详细的分析,要求学生熟记并通过翻译练习加以巩固。
(3)词汇的选择完全由课文内容决定,用对译的生词表进行教学,句子是讲授和练习的基本单位。
(4)用母语进行教学,母语和外语互相翻译是主要的教学手段、练习手段和评测手段。
(5)阅读领先,重视阅读能力和翻译能力的培养,强调学习规范的书面语,注重通过阅读外语名著来学习外语。
(三)语法翻译法评价
1.主要优点:
①有助于学生牢固掌握系统的语法知识,阅读和翻译水平较高;
②采用母语讲授,可以减轻教师的压力,还可以节省课堂教学时间。
2.缺点:(5个)
①忽视口语教学和语音教学,缺乏听说能力的训练;
②过分地强调语法规则的教学,忽视语言技能的训练;
③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比较枯燥(指经典文学作品);
④利用母语教学,过分地强调翻译,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目的语进行思维和交际的能力;⑤
以教师为中心,教学方式单一,学生缺少实践机会,课堂气氛沉闷。
(四)历史意义:
语法翻译法是第二语言教学法史上第一个完整的教学法体系,也是第二语言教学史上最古老的教学法。其历史悠久,生命力强。从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的100年间,在欧洲第二语言教学中一直居统治地位。语法翻译法很早就被介绍到我国,成为我国早期的外语教学法之一,它对我国的外语教学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影响很大。我国通常把语法翻译法称为传统教学法。长期以来,这种传统教学法在我国英语教学中一直占统治地位,直到目前,在我国仍占有相当的市场。
二、直接法
(一)直接法及其理论基础
1.定义:直接法(directmethod),也称“反语法翻译法”、“改革法”、“自然法”、“现代法”。它是在外语教学过程中不用母语、不用翻译而直接通过目的语本身进行会话、交谈、阅读来教授外语的一种教学法。
2.产生时间、背景:
19世纪下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出现于西欧的,主要是德国和法国。19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的资本主义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语言不通日益成了各国直接交往的最大障碍,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口语交际的重要,认为口语应成为外语教学的主要目的。
3.理论基础:
①语言学基础是当时发展起来的语音学和科学的连贯语法。
②教育学基础方面,夸美纽斯等人提出的“教育适应自然”的思想对直接法的形成产生很大的影响。他们提出的“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等都成为直接法的教学论基础。
③心理学方面,直接法受联想主义心理学的影响较大;此时兴起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刺激一反应”的观点也为直接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4.语言观:直接法的学者们观察到:幼儿学习母语只需较短的时间就学会说话,能够初步满足日常口头交际的需要,发音纯正,说话自然,学起来轻松愉快。他们认为,采用幼儿学语的办法学习外语“顺乎人类学语的自然规律”。
5.教学原则:在“幼儿学语”论的基础上,直接法形成了一系列教学原则:
直接联系原则、句本位原则、以模仿为主原则、以归纳途径教语法规则原则、以口语为基础原则和以当代通用语言为基本教材原则等。
(二)直接法的主要特征
直接法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教学中尽量不用母语,不用翻译,不用形式语法,直接用外语讲练外语,培养学生直接运用外语思维的能力。
(2)主张以口语为基础,以模仿多练为主。认为外语教学应该从口语而不是从书面语入门,应在听说的基础上学习读写。
(3)充分利用直观教具,激发学习兴趣;以模仿为主,注重实践练习,培养语言习惯,即培养“语感”。
(4)以句子为教学的基本单位。认为句子是口头交际的基本单位,幼儿学语是整句整句地学的,
而不是先学一个个孤立的单词和一条条孤立的语法规则,更不是先孤立地学会单音和字母才去学话的,因此,教外语也应当以句子为单位,整句学,整句用。
(5)主张以当代通用语言“话语言”为教学内容,反对语法翻译法以古典文学作品为基本教材。
(三)直接法评价
1.主要优点:
①重视口语和语音教学;
②强调直接运用目的语进行教和学;
③注重语言实践,多说多练;
④充分利用直观教具,加深学生的感知印象。
2.缺点:
①用第一语言教学的教授方法来教授第二语言,忽视了第二语言教学的特殊性;②排斥母语
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
method英语③一系列的句型模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四)历史意义:
直接法从19世纪中后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七八十年间广为流传。它是一个继语法翻译法之后影响很大的外语教学法流派,它的出现掀起了外语教学史上的一场改革运动,打破语法翻译法一统天下的局面,建立起语言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开辟了语言教学的新途径,把外语教学从书面语引向口语,改死记硬背语法规则为培养听说读写的能力,在教授活语言、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以后的外语教学和后来的第二语言教学法一直产生着重大影响。“如果说,古典语法翻译法是一种传统法,是以后的自觉对比法、认知法等流派的本源的话,那么,直接法作为改革法,则开以后的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自觉实践法等新改革法流派的先河。”直接法出现以后被很多国家所采用,20世纪对我国英语教学界和对外汉语教学界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当时我国的对外汉语教学法也曾被称为“相对直接法”。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