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玺印中有大量铭“
”(《古玺汇编》5526)、
“”(《古玺汇编》0327)字形齐玺,该字从㐭从木①或繁增攴。旧《玺汇》将“齐稟”玺(《古玺汇编》5526)归于私玺,后吴振武先生纠正其说,指出“齐稟”玺中“稟”字当作仓廪之“廪”字解,该玺当为齐地仓廪所用玺印。②后学术界多从吴先生之说。学术界有疑玺印上所铭“廪”为官名者③,然齐玺中有见“君之廪”玺(《古玺汇编》0327),就文法言将“廪”作为仓廪机构解释更为合宜。…
《管子》中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④,仓、廪的充实是国家富足的保障。战国时期,各国均设仓、廪,秦汉时有仓而无廪。秦律中有《仓律》篇,规定官员俸禄、谷物播种、仓库管理等事项,包含了大量秦仓机构设置信息,秦的仓廪制度因而得以了解。而六国的仓廪制度却少文献记载,仅能够通过玺印材料做出梳理。本文通过辑录与整理齐玺中所见铭廪字的玺印,以
对齐国仓廪制度进行初步的研究。
1 齐仓廪玺辑录
本文辑录齐仓廪用玺共十二方,可分为四类:单铭廪字者、铭左廪或右廪者、铭地名加廪者、铭封君名加廪者,现将四类玺印与各家释读以表格形式辑录如表1所示。
通过对表1中十二方齐玺的整理可知学术界对于铭“廪”字玺印的释读鲜有异议,均将该类玺印作齐国仓廪用玺解。由表1可知,齐仓廪用玺有铭仓者,有铭廪者,有称齐廪者,亦有前缀地名及封君名者。通过对仓廪玺印的综合考量,可管窥齐国仓廪机构的建置。
2 齐仓廪机构的建置
齐官玺中有见铭“仓”和“廪”字的玺印,《地【作者简介】朱可(1994—),女,江苏扬州人,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6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先秦史。【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战国时期齐国玺印研究集释”,项目批准号SWU1709422。①从木与从禾从米,无别。
②吴振武:《战国廪字考察》,《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4期。
③李学勤:《战国题铭概述(上)》,《文物》1959年第7期,第50-54页。 ④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132页。
⑤陈光田:《战国玺印分域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45页。
齐玺中所见齐仓廪制度初探
摘 要:
战国时期有大量铭“
”(《古玺汇编》5526)、“”(《古玺汇编》0327)字形齐玺出土,作“廪”字
解,为储存物资之仓廪,对此学术界少有异议。关于齐“廪”玺的文字释读,学术界研究颇丰,但对于齐“廪”玺中包含的齐国仓廪制度研究仍有不足。通过玺印材料中所见齐仓廪机构建置的系统性与制度的规范化,可知齐国仓廪制度较为成熟。
关键词:玺印;仓廪制度;齐国;战国时期朱可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710069)
类型
玺印
释字
《古玺汇编》5526
旧《玺汇》将其归于私玺,陈光田先生谓“廪”当为官署名或仓廪名⑤
《古玺汇编》1597
旧《玺汇》将其归入姓名私玺,后吴振武先生纠正其说,指出“齐廪”应释为“齐地之
仓廪”①
表1 四类玺印与各家释读
左廪《古玺印图典》3308
徐畅先生释“左廪用鈢”,“”字下“月”为叠加音符,该字为“湧”之繁文,读作“用”。“左廪用鈢”意指左廪所用的玺印。也有将“”字释为人名者①,尚无定论
《古玺汇编》0221
罗福颐先生释其为“左廪之玺”,曹锦炎先生谓齐国陶量器中常见“左廪”“右廪”之
名,皆为齐国储存粮食的机构②
《古玺汇考》45页同上
右廪
《古玺汇编》0319
罗福颐先生将其释为右廪,吴振武先生谓“右”为一般性限制语,应将该玺释为“廪”,该玺为区别廪用量器与一般量器而设。③此说法有待商榷,战国时期入府库的
物资均需经过封检,该类玺当是封检所用,表明所纳物资存于右廪
《古玺印图典》3318
徐畅先生释“右廪迊鈢”,“右廪”后三字释义不详,据“右廪”二字可知该玺为
右廪所用印,具体功能不详。该玺现已流入日本
地方仓廪
《古玺印图典》3319徐畅先生释“会其仓鈢”会其为齐地名,该玺为会其地方仓廪所用印
《古玺汇编》0313
旧首字不识,后叶其峰先生就陶文“平”字,用、形,将其字释为平,此后学术界
均从其说。“平阿”为齐地名,该玺当为设于齐国平阿的地方仓廪所用印
《古玺汇考》36页
李学勤先生将其释为平陵县左廪③,学术界均从其说。平陵为齐国邑名,该玺为平陵县
左廪所用印
封君仓廪
《古玺印图典》3310
徐畅先生释为“陈和忐左廪”④,该玺为齐封君所有廪用玺。“陈和忐”为封君之名
《古玺汇编》0327
罗福颐先生释其为“君之廪”,学术界均从其说。此玺当为齐国封君仓廪所用的玺印
①施谢捷:《古玺汇考》,博士学位论文,安徽大学,2006年,第43-44页。②曹锦炎:《古玺通论》,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5年,第122页。③李学勤:《战国题铭概述(上)》,《文物》1959年第7期,第50-54页。 ④徐畅:《古玺印图典》,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第169页。⑤郑玄注:《贾公彦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24页。⑥郑玄注:《贾公彦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28页。
官·司徒》载:“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赒赐、稍食。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⑤“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
之。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⑥由《周礼》中载廪人和仓人的职守可知,廪人主掌粮食的调配,仓人则负责粮食的储备,由此延伸至仓、廪机构的分职,推测廪或为各地粮食的存放之所,以供发放俸禄、赏赐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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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用;仓则为多余粮食储存之地,以备荒年不时之需。齐玺中所见铭廪者众多,铭仓者仅见会其一处。针对战国时期仓与廪是否有《周礼》中所载之区分的问题,现有资料仍不足确证。但就玺印材料可知,齐仓廪机构的设置可分为齐廪、城邑仓廪及封君仓廪三类。
2.1 齐廪
齐玺印中有见“齐廪”玺(《古玺汇编》1597),曹锦炎先生谓齐廪可能设于国都①,此说合理缺少确证。齐仓廪类玺印中多见于廪前缀以城邑名的,以国名冠于廪前者仅此一例。齐玺中有见“君之廪”玺(《古玺汇编》0327)和“陈和忐左廪”玺(《古玺印图典》3310),均是以封君缀于廪前以表明仓廪的所属,以此二玺文法为例,齐廪或是具有一定中央仓廪性质,冠以国名指其为国家所有,或以国名指代齐国国君,指为齐国君私人所有仓廪。无论何者,齐廪之地位当别于其他地方仓廪。
2.2 地方仓廪
齐玺中有见“平陵县左廪”…玺(《古玺汇考》36页),徐畅先生言“县”可能为“都”下一级行政单位名②。据张政烺先生考证,平陵地处今山东历城县,即汉济南郡的东平陵③,战国时期处齐国疆域内,故该玺当为齐平陵地区仓廪所用玺印。除“平陵县左廪”玺外,齐玺中还有见“会其仓鈢”玺(《古玺印图典》3319)和“平阿左廪”玺(《古玺汇编》0313)。会其地处今山东临沂②,为齐地城邑名,无疑。“平阿”未见于战国文献,然汉时有侯国名平阿,地处今安徽省怀远县西南平阿山下。齐疆域最广时,北至天
津以西,西至河南以东,南抵安徽、江苏近鲁地区,疑战国时平阿即汉侯国平阿,战国时为齐城邑。综上,“平陵”“会其”“平阿”均为齐地名,三地仓廪皆采用“城邑名+廪”的形式命名,命名方式较为规整,猜测齐或于重要城邑设置仓廪,以供地方物资储备。田单能以即墨一地抵抗楚军五年,或许也有齐地方仓廪充裕之功。
2.3 封君仓廪
齐玺中有见“君之廪”玺(《古玺汇编》0327)。“君之廪”中的“君”当为齐国封君。田氏代齐之后,田齐吸取了姜齐的教训,战国时期齐地封君的权力受到了约束,但就《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中载,齐威王赐即墨大夫食万家之租税,曰“封之万家”④,可知齐国封君仍享有收取封地上租税的权力,故“君之廪”当是封君用来储存所收租税的仓廪。除“君之廪”玺之外,齐玺中还有一方“陈和忐左廪”玺(《古玺印图典》3310),徐畅先生将陈和忐作人名解,为田齐封君之名。②《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姓”⑤,可知陈乃田齐之旧姓。战国时期田氏一族把持齐国国政,垄断军政大权,实力非凡,陈和忐或为田氏贵族,如徐畅先生所言为齐封君,“陈和忐左廪”为其存放租税之仓廪。
由上述讨论可知,齐国仓廪有齐廪、地方仓廪与封君仓廪之别,仓廪设置分中央及地方,再别封君,具有一定的系统性。
3 齐仓廪机构的制度
3.1 廪——左右廪的分设
齐玺中有见“廪”玺(《古玺汇编》5526)、“左廪之玺”(《古玺汇编》0221)、“右廪”玺(《古玺汇编》0319),可知齐国仓廪采用“廪—左右廪”的设置。战国时期职官多分设左、右,如齐玺中就有见“司马之鈢”玺(《古玺汇编》0023)、“左司马鈢”玺(《先秦古玺文字研究》32页)、“右司马鈢”玺(《古玺汇考》35页),于司马一职下分左司马及右司马。设官分职是为了分权亦是为细化执掌范围,以职官推及仓廪的分设,左右廪的设置可能是为不同物资储存考虑,明确各仓廪存放物资的种类以便于管理。
3.2 规范化量器的使用
齐玺中有见“廪量”玺(《古玺印图典》3305),廪量即仓廪所用的量器,由该玺可推测仓廪所用的量器或需经过检验,打上廪量的标记以确保精准。另有“陈榑三立事岁右廪釜”玺(《古玺汇编》0290),其中“陈榑”为人名,“三”指第三次,“立事”即莅临任事(职),“右廪釜”即右廪所用量器,该玺应是物勒工名制度下打在陈榑所监造的仓廪用量器上,以便于核验的。“陈榑三立事岁右廪釜”玺可证仓廪所用量器需标明为仓廪所用,且有专人监造以保证其精确,由此足可见齐仓廪使用量器的规范化。
3.3 仓廪物资的免税政策
齐玺中有“左桁廪木”玺(《古玺汇编》0300),且数量颇多。其中,“桁”作为齐国的职官名屡见于齐官玺,朱德熙先生谓其应读作“衡”,为虞衡类职官,此说
①曹锦炎:《古玺通论》,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5年,第122页。
②徐畅:《古玺印图典》,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第169页。
③云南大学历史系:《史学论丛》(第二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④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888页。
archaic⑤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880页。
可信。①而关于廪木所指,学术界争论颇多,归纳如下:一从石志廉先生之说,将其解释为仓廪征收粮食所用木衡之意②;二从朱德熙先生之说,将廪木作为衡类职官的下属职官①,徐畅先生言其官负责管理建造仓廪的木材③;三从董珊先生将廪解释为承受、假贷④,认为此类玺印是打在有衡官交付给其他官署的木材之上的。
该类玺印印面均较大,柄较长,应是为方便加热印面烙印之时方便抓握所设计。战国玺印中烙印并不少见,如“匀蜀金”玺(《古玺汇编》3346)、“蜜玺”玺(图1,《古玺汇编》0348)、“平陶”玺(图2,《珍秦斋藏印·战国篇》8)均是此类玺印。
传世烙印功能多样,如“白庚都萃车马”玺(《古玺
汇编》0293),该玺为烙马印,为在马上烙印用于标明马匹归属所用。《庄子·马蹄》云:“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⑤“雒”同“烙”,指为马烙上标志,可知烙马印为治马之必须。除烙马印外,还有烙漆印与烙木印传世,烙印的形制如图1所示,皆与“左行廪木”相类。故该玺亦应为烙印所用,而非官玺。战国时期虞衡官负责征山林之税,大批左桁正木玺(《山东》008、009、010、011、012、013、014)可为其证。桁官将征过税的木材打上正木玺,此后木材就不用再次缴纳税。
廪木玺与正木玺形制相当,所谓廪木亦当是存入仓廪的木材,疑其本为实物税的一部分故通行时不再征税,有别于正木玺,以廪木玺标明其身份。
4 结语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⑥对于如何守在仓廪,管子谓“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⑦,即仓廪之充实当需竭力农耕之事。然从玺印材料中所见齐国仓廪机构建置的系统性与制度的规范化,可知齐仓廪之守不仅因农业繁盛,亦有仓廪制度成熟之功。■
图1 “蜜玺”玺
图2 “平陶”玺
①朱德熙:《古文字研究》(第1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28页。
②石志廉:《战国古玺考释十种》,《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0年第2期,第108-113页。
③徐畅:《古玺印图典》,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第171页。
④董珊:《战国题铭与工官制度》,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02年,第194页。
⑤王先谦:《庄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82页。
⑥黎翔凤:《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页。
⑦黎翔凤:《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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