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使得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重视,而面对升学压力、就业准入门槛提高等因素,家长往往会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为学生“加餐”。基于这种需求,各种各样的校外培训班如雨后春笋般竞相出现,理论上讲,校外教育培训作为在校学生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校教育的补充和拓展,科学合理的校外教育培训,有助于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目前的校外教育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多严重问题。
1、无证经营留隐患。培训机构租个房间,挂个条幅,发布小广告,就开始收学生了。由于办班起点低,大量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因陋就简、逃避监管、违法办学。这类校外培训机构不仅设施简陋,管理松懈,而且没有固定的师资队伍。有些无证培训机构因培训质量低导致诸多纠纷,或招生后携款潜逃,致使学员们不仅没学上,所交学费也血本无归。
2、办学经营超范围。有的课外培训机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超越经营范围,组织中小学生补课,初一、高一预科班、初二、高二提前班、中考、高考冲刺班等充斥其中,加重了中小学
生的课业负担;有的培训机构还违规收受寄宿学生,给学生的人身和心理安全都带来极大隐患。培训机构多和学校教师联合办班,这样很多没有必要参加培训班的学生也被迫参加,或者有的学生在老师有意的影响下,回到家里向家长要求补课,给家长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这些影响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同时也影响师德形象。
教学质量无保证。据了解,很多学生在补习班只是做做作业,甚至有的培训班的老师只是混日子,图挣钱,使得一些学生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因为对功课没有认真地复习,从而落下课,成绩有所下降。很多家长因为工作忙没时间,或因为自身素质无法辅导孩子会主动地把孩子送往补习班,认为花了钱就一劳永逸,忽视了和孩子的交流,忽视了孩子渴望和父母待在一起的心理,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影响。
 为此,建议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一、严把审批准入关。要提高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要求,严把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关,在颁发办学许可证前,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办学者的身份与资历、学校场地使用权、办学场地使用面积、办学场地所在位置、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办学范围、安全设施、办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择优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暂时不符
合办学条件的,待条件符合要求后再予颁发办学许可证。
2、严把监管关。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人民众三位 一体的监管体系,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机构师资和办学质量的督导评估与年检工作,规范收费许可制度,确保培训机构不乱收费,避免培训机构损害学生家长利益。强制推行保证金制度。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之初,以一定的保证金额度作为抵押,防范风险。要鼓励人民众参与监督,引入社会监督有利于规范培训市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合理的奖励。
3、在肃清市场的同时,利用学校的可用资源,特别是场地、师资,实行统一管理,建章立制,规范收费。既可满足中小学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又可防止家长花“冤枉”钱,也充分利用了学校资源,效果也比“星罗棋布”的各种校外培训好。也可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优势,由教育主管部门聘请有经验的老师在周末对愿意学校艺术的孩子进行培训。
四、如果查出在职教师在外举办培训机构,或在培训机构代课,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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