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智能办税 操作指引 陕西
一、准备工作
请准备好相应办税资料,用于申报过程中的拍照上传。
二、系统操作
1.操作步骤
1.1进入系统
可通过(1)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粤税通小程序;
(3)陕西税务APP;
(4)陕西税务;
进入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增量房】。
1.2.填写提交房产交易信息
1.2.1选择房产所在地行政区划
选择该处房产所在地“城市”、“区县”、“街道乡镇”,然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步。
1.2.2阅读办理须知,填写购房人信息
阅读相关办理须知,了解大概的办理流程后,点击【已经阅读,确认办理】按钮进入下一步填写购房人信息。
在“填写购房人信息”中,纳税人可选择办理模式,办理模式分为自行申报和代理申报。
(1)若选择自行申报,系统自动显示当前绑定个人账号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纳税人只需核对即可;然后填写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待收到动态验证码后填写验证码,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2)若选择代理申报,代理人信息处系统自动显示当前绑定个人账号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纳税人需核对代理人信息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需填写购房人信息;然后填写手机号,点击
【获取验证码】按钮,待收到动态验证码后填写验证码,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1.2.3房产信息查询
进入“房产信息查询”页面,纳税人需要输入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房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肇庆市支持纳税人手动采集数据,输入合同号后如未能自动带出合同信息,则直接进入房屋信息采集页面。
1.2.4填写房产基本信息
手动填写房产基本采集信息。点击【确认无误】。
1.2.5确认买卖双方信息
进入填写买卖双方信息页面。
纳税人需要先确认卖方信息,如下图所示。输入卖方单位名称后点击【查询】。
根据房产所在不动产项目选择适用增值税税率(即【项目地址】里的数值,0.05即增值税税率5%,以此类推)。可通过纳税人手中的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率判断适用税率。
选择对应不动产项目,点击【确认】,页面带出所勾选的不动产项目信息。
确认卖方信息后,纳税人再确认买方信息。纳税人需要添加买方信息,点击【编辑】按钮,进入买方信息维护页面,如下图所示。
小程序交易买卖平台【是否申请优惠】指是否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如申报享受其他优惠请至办税大厅办理。
1.2.6选择是否提供补充信息
进入选择是否提供补充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纳税人根据页面的提示,选择是否补充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是否提供购房发票】除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注
销或被列为非正常户等致使不能取得发票的情形之外,纳税人不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有权退件处理。
1.2.7上传附列资料
进入上传附列资料页面,如下图所示。系统根据纳税人提交的房产类型、合同信息、买方信息、补充信息等显示纳税人需要上传哪些资料文件;点击“+”进行拍照或上传文件进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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