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科技局、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2.11
∙【字 号】温政发〔2023〕8号
∙【施行日期】2023.0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温州市科技局、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温政发〔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为主载体,加快传统制造业重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条款内容 | 执行方式 | 是否纳入总量控制 | 责任 单位 |
一、支持创新创造 | |||||
1 | 支持大孵化 集建设 |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超过2000万元,按照结果导向、竞争性分配用于支持大孵化集建设。 | 竞争分配 | 否 | 市科技局 |
2 | 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 |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每家分别给予最高奖励200万元、100万元。新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每家分别给予最高奖励80万元、40万元。 | 资格定补 | 否 | 市科技局 |
3 | 科技创新载体 绩效贡献奖励 | 对获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40万元奖励;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每家奖励30万元,省级企业研究院每家奖励20万元,省高企研发中心每家奖励15万元、市级研发机构每家奖励10万元;每年对重点实验室评价优秀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经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评价优秀的,给予50万元奖励。 | 审查遴选 | 否 | 市科技局 |
4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其中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 资格定补 | 否 | 市科技局 |
5 | 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 对有效期内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小升规”的,在“小升规”扶持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科技局 |
6 | 基础性科研项目补助 | 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科研项目研究,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400个的基础性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支持,市财政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 资格定补 | 否 | 市科技局 |
7 |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补助 | 大力推行“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实施一批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导向的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对揭榜立项的单个项目经费资助最高500万元,其中由企业牵头揭榜立项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投入的25%给予补助。支持山区五县揭榜立项项目攻关,每年单列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 资格定补 | 否 | 市科技局 |
8 | 科学技术奖励 | 对获国家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 | 资格定补 | 否 | 市科技局 |
9 |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对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自行申报并允许在税务部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200万元以上的,按存量部分3%和增量部分8%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补助前,市区两级抽取30%企业对其研发费用申报备案数据进行核实。国有企业当年研发支出可以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在“亩均论英雄”评价中,加大研发投入权重,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列入“亩均效益”D类企业。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可提档一级。 | 数据核校 | 否 | 市科技局 |
10 | 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奖励 | 企业研发的设备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和市级首台(套)装备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新材料首批次项目的奖励50万元。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经信局 |
11 | 引才育才基地奖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引才育才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科技局 |
12 | 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奖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合作载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科技局 |
13 | 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 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50万元奖励。每年开展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评价优秀的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按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收入的金额10%、最高500万元给予奖励。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科技局 |
14 | 企业研发机构奖励 | 新认定的省级企业重点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科技局 |
15 | 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奖励300万元、50万元;每年市区遴选20家以内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 资格定补 | 是 | 市经信局 |
16 | 产业创新中心奖励 |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600万元、300万元。 | 资格定补 | 是 | 市发改委 |
17 |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奖励 | 认定为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的,奖励牵头单位30万元。 | 资格定补 | 否 | 市经信局 |
18 | 工程研究中心奖励 耐用的小企业网站建设 | 新认定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补助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 资格定补 | 否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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