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9.08.30
【字 号】晋人社厅函〔2019〕1120号
【施行日期】2019.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晋人社厅函〔2019〕112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制定的《2019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精神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9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新闻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省经省级以上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闻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专业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5.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
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舆论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采编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
  (三)资历条件
  任现职满5年,即2014年底前任现职。取得博士学位者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17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其他系列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同级新闻系列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且与原系列同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转评)。
  (四)专业能力条件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要承担并圆满完成多项采编任务,新闻作品受到好评,工作成绩显著,业务能力和水平在本单位专业人员中居于上游;要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公开发表、出版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专业著作。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要具有组织指导完成重大采编任务和专业进修的能力,新闻作品社会影响力较大,工作贡献突出,业务能力和水平在本单位专业人员中居于一流;要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对新闻专业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业著作。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多项主要采编任务,代表作品受到好评;
  (2)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山西新闻奖”三等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以上。在夜班编辑、总编室采编工作岗位长期工作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或省级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或发表国家级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正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新闻专业方面的论著或译著一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同时提交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
  (4)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具有大专学历的,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人员,专业工龄须满20年,并至少有2件新闻作品获“山西新闻奖”三等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以上。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多项主要采编任务,代表作品社会影响力较大。
  (2)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山西新闻奖”二等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以上。在夜班编辑、总编室采编工作岗位长期工作的人员,经单位综合考核表明专业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或省级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有1篇;或发表国家级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新闻专业方面的论著或译著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在10万字以上,同时提交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国家级论文。
  (4)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具有大专学历的,申报评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人员,专业工龄须满25年,并有2件新闻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山西新闻奖”二等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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