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6.11.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科协,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精神,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同意范渊等25名同志为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徐利文等97名同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容中逵等200名同志为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省联动推进培养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新一轮五年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的培养激励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培养资源,要注重本地本部门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与省151人才工程的层次衔接,
充分发挥地区、行业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程深入实施。
  二、落实用人单位培养主体责任。各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培养主体作用,确定培养目标,拟制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要把支持培养人员承担重要科研工作、重大课题项目作为重要培养途径,以“出成果、出业绩”为目标导向,加大经费配套支持力度,努力为培养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强化跟踪管理和培养考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工作,既要考核培养人员个人知识水平、业绩能力进展情况,也要考核单位具体培养举措的落实情况,建立考核档案,记录考评结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及用人单位的培养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监督,通过年度抽查、培养中期检查等形式,督促单位部门落实好培养措施并作为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和使用人才。发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在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高校、科研院所培养人员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积极参与专家联系结对服务、人才科技帮扶、科技项目合作等活动,主动服务地方、服务一线,在产
学研深度合作中提升能力水平,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
  附件: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
  (共322名)
  一、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
  范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黄文君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王玮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向家伟 温州大学
  沈润溥 绍兴文理学院
  林伟明 浙江金马逊机械有限公司
  徐兵 浙江大学
  王文海 浙江大学
  计剑 浙江大学
  章雪富 浙江大学
  胡铭 浙江大学
  林福呈 浙江大学
  鲁林荣 浙江大学
  邱江宁 浙江师范大学
  王钦文 宁波大学
  李秦川 浙江理工大学
  顾青 浙江工商大学
  李九生 中国计量大学
  周国泉 浙江农林大学
  金子兵 温州医科大学
  李永友 浙江财经大学
  曹立勇 中国水稻研究所
  吴自银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李润伟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刘兆平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97名)
  (一)评审选拔人员(50名)
  徐利文 杭州师范大学
  滕梅芳 杭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
  何光华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韩双来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王朝阳 宁波华成阀门有限公司
  韩超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胡友峰 温州大学
  陈永兴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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