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二手车过户合同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特斯拉召回2万多辆车住所:
联系人: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乙方二手车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车辆信息
1.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行驶里程(截至签约日):公里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截止日期:年月日
车内配置:
(以下简称“该车辆”或“车辆”)
1.2.下列车辆相关凭证随车辆一并交付、转移给甲方:
车辆登记证原件、行驶证原件、购车原始发票原件。
1.3.车辆相关瑕疵披露
乙方确认:该车辆在交付前未出过刮蹭以外的重大事故,发动机、变速箱未大修、未更换。
车辆外观、内饰等方面的可见瑕疵以及音箱、空调、照明等瑕疵,乙方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以现状为准;甲方已经现场查验车辆,对此无异议。
1.4.车辆原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2.价款
2.1.该车辆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价款)。
2.2.付款方式
首笔款:¥元,于年月日前支付;
尾款:应于车辆交付给甲方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2.3.本次转让相关税费由各方依法承担。
2.4.车辆过户登记费用由买方承担。
2.5.车辆商业保险处理
2.5.1.车辆所上交强险与商业保险均由双方配合办理保险过户手续,甲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已经在合同价款中包含)。
2.5.2.乙方确认车辆所上商业保险情况如下:
车辆损失险(保额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万元)、驾驶人员与车上乘客险(保额万元)。
3.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3.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甲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3.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甲方交付相关凭证。
3.3.风险承担
3.3.1.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甲方之后,由甲方承担。
3.3.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在车辆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甲方之后,由甲方承担。
3.3.3.车辆未变更登记的,不影响风险按本条约定承担;如导致另一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本条约定的责任承担一方追偿。
3.4.本合同签订后,车辆交付之前发生较严重事故,影响车辆质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
4.违约责任
4.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车辆及相关凭证(如已交付),并按照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的1%(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3.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5.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附则
6.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登记。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附件:相关人员声明
本人对向出售车辆(车牌号)及价款、支付等无异议,如有需要将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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