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总统选举的程序与过程极为错综复杂,包括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美国总统预选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通常从大选年年初开始,至6月份结束。在预选阶段,两党分别在全国50个州及首都华盛顿陆续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预选结束后,两党分别在八、九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候选人。
各州总统预选将产生本州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承诺代表”,他们以预选结果为依据,承诺支持本党的某一竞选人。两党“承诺代表”的名额和分配机制有所不同。民主党一般根据预选中各竞选人的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共和党在一部分州按竞选人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在
其他州则执行“胜者全得”的规定。除“承诺代表”外,参加党代会的还包括少数“未承诺代表”(民主党称“超级代表”)。他们主要是党内知名人士,如党的全国委员会成员、参议员或州长以及党派领导人等;他们并非经由初选表决推举,可以在党代会前不承诺支持某位候选人。
衡量竞选人在预选中的表现,主要是看竞选人获得的本党“承诺代表”支持的比例,而不取决于其获得支持率的高低。两党竞选人如要确保赢得总统候选人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全国党代会半数以上代表的支持。
在民主党方面,各州都有一定的代表名额,参选者可根据在预选中的选民支持率分得相应代表数额。在共和党方面,有的州像民主党一样按参选者的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有的则是执行“胜者全得”的规定(如新泽西、纽约、弗吉尼亚等15个州)。
数十年来,艾奥瓦州和新罕布什尔州一直分别是美国大选年举行首个政党基层会议和首个直接预选的州。在预选阶段,一个州的面积大小和人口多寡与该州对整个选情的影响力并不成正比,而最重要的是预选日期。往往是,日期越早,影响越大。因此,尽管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都是小州,但对整个预选阶段具有“风向标”和“晴雨表”的作用,受到两党竞选人和媒体高
度关注。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7、8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候选人。在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哪位竞选人得到最多出席者支持,就能被推举为该党总统候选人。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这一制度于1788年第一次实行,现已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根据选举人团制度,选民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简称华盛顿)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270张或以上)即可当选总统。
根据法律规定,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的次日举行。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
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实际上是选举代表选民的“选举人”。〉〉
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参议院由各州选举两名议员组成,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人数相应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例如,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美国总统选举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均实行“胜者全得”美国参议院人数制度,即将其选举人票全部给予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
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数量相差较大,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投票中累计获得更多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形。美国历史上曾数次发生这种情形,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选民票少于对手,却因得到足够的选举人票而当选。
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总统候选人都未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经众议院投票表决被指定为总统的。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存在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与弊端。近年来,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改革始终无法进行。
美国总统届、任、位的区分
谈及美国总统,经常会遇到届、任、位这三种提法。届、任、位三种提法的含义各不相同,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如下:
届: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四年,任满四年为一届。
任:指总统的任职而言。一人连续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
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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