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09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一、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严峻形势
(1)政治体制:独立之初的美国实际上是一个邦联国家,中央权力有限,无法处理重大问题。
(2)政治局势:各地经常发生骚乱,社会动荡加剧。
(3)经济形势:各州互设关卡,造成商品流通不畅;关税不统一,在与欧洲各国的贸易中也常常处于不利地位,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2.政体选择
(1)必要性:必须建设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促进美国的繁荣发展。
(2)可能性:华盛顿等美国资产阶级领导人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希望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二、1787年宪法的颁布
1.制定:1787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1787年宪法
2.内容
(1)国家结构形式: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
  特点: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相结合。
(2)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最高法院掌握。
  特点: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3.评价
(1)性质:1787年宪法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2)积极性:强调加强国家权力,又在权力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原则,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
(3)局限性:允许奴隶制的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和白人男子相等的权利。
三、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
1.历程
(1)19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美国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
(2)至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共和党两大党的对峙格局最终形成。
(3)1860年,共和党开始执政。此后,共和党和民主党交替执政的局面一直持续至今。
2.特点: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成为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
3.本质:都是资产阶级政党
4.影响:不仅控制了国会,也左右着总统选举地方选举
考向一 1787年宪法
【重点解读】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特点及评价
1.制定背景
(1)前提:美国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
(2)必要性:邦联制的弊端——要求强化统治——迫切需要制定新宪法。
(3)理论来源:欧洲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思想。
2.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
(1)是成文宪法。该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开创了西方国家制定成文宪法的先河,也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具有较强的适应性。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适用时间最长的宪法,已历时200多年。这是因为美国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始终没有改变,政局也相对稳定,只对宪法进行小修小补即可继续适用。
(3)体现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联邦法律是全国的最高法律。
(4)中央集权原则:“联邦与州分权”的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原则。联邦的权力是各州赋予的,但是联邦的地位高于州的地位。
(5)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行使,三权之间分立的状态十分明显,同时又保持着一种相互牵制、互相平衡的关系。
(6)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
3.多角度评价1787年宪法
(1)从政治制度的发展看:宪法使美国率先确立了联邦制、三权分立制和民主共和制。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巩固了国家统一;三权分立体制有利于防止专制独裁,保障资产阶级民主;民主共和制从制度上根本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这些对后来的资本主义国家起了示范作用。
(2)从对美国发展的影响看:宪法调整了大州与小州的矛盾、南方与北方的矛盾,使美国在政治上获得了长期稳定的发展;一系列治国原则的确立建立了相对民主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为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3)从历史局限性看:它承认黑人奴隶制,留下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的烙印;印第安人、黑人奴隶和妇女的选举权被剥夺(经后来修正,得以恢复)。
【典例引领】(2017届安徽淮北高三一模)帕尔默在《现代世界史》中指出:“依据这部宪法,合众国不仅仅是一个国家联盟,而且还是一个联邦,生活在联邦里的个人,出于某些目
的,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而出于其他目的,又是各州里的公民。”材料体现美国宪法的重要原则是(  )
A.人民主权
B.分权制衡
C.天赋人权
D.自由平等
【查看答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美国1787年宪法。分析材料信息可见,帕尔默在论著中提出,美国公民既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同时又是各州的公民,突出了人民主权的原则,故选A。B、C、D三项相关的范畴均与材料信息不符,故排除。
考向二 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
【重点解读】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
1.立法权归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法律须经国会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
2.行政权归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和军队的总司令。
3.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参议院同意。它对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最高法院逐渐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典例引领】(2017届山东威海高三二模)2016年9月28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投票,强行通过了允许“9•11”事件幸存者和遇难者亲属起诉沙特阿拉伯政府的法案,拒绝了奥巴马的总统否决。根据美国宪法(  )
A.该法案将会自动生效
B.最高法院可废除该法案
C.总统可提起全民公决
D.总统可再次否决该法案
【查看答案】
【答案】A
【解析】
  根据所学知识可知,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国会掌握立法权,总统掌握行政权,
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的议案,但国会参众两院若均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反对该否决,则总统的这次否决无效,故A正确;B、C、D三项说法错误。
考向三 两党制
【重点解读】美国两党制的形成、特点、本质及其作用
1.形成:19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美国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19世纪60年代起,民主党与共和党两党的对峙格局最终形成。
2.特点
美国参议院人数 (1)美国两党制与总统制相结合。美国的总统选举受到政党控制,国会也形成两党对垒的局面。
(2)美国的两党制组织结构松散,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
3.本质:两党都是资产阶级政党,都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4.作用:两党的存在起到相互监督之效,限制当权政党滥用权力;两党交替执政,调整政策,有利于民众的某些需求,缓解阶级矛盾,从而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
【典例引领】(2017届江西省高三第三次联考)美国建国之初,宪法制定者们逐渐形成了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两大派别,前者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后者主张维护州权。两派在时而斗争、时而妥协的谈判中,宣告了美国宪法的诞生。这说明美国(  )
A.两党达成了轮流执政的意愿
B.两党的治理方式趋向一致
C.宪法满足了不同阶层的诉求
D.两党拥有共同的政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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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美国两党制。材料中美国建国之初形成了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的两大派别,在建立中央政府和维护州权方面时而斗争、时而妥协,最后宣告宪法的诞生。在美国宪法诞生过程中,上述两种政治派别在治国原则上没有区别,体现了两党拥有共同的政治利益,故选D。A、B、C均不符合材料的主旨及史实,故排除。
1.18世纪80年代,美国政治家麦迪逊写道:“全世界将初次看到一种以颠倒一切政府的基本原则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全世界将看到整个社会权力到处服从于各部分权利;全世界将看到一个头脑听从指挥的怪物。”这里的“怪物”是指(  )
A.联邦体制的国家
B.邦联体制的国家
C.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D.民主共和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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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的背景。材料“颠倒一切政府的基本原则”即缺乏具体、统一的政府的原则;材料“社会权力到处服从于各部分权利”、“头脑听从指挥”,体现地方权力高于中央的特点;可见美国政治家麦迪逊所说的“怪物”应是美国独立之初实行的松散的邦联体制,故选B。联邦政体体现了中央集权的原则,故A项错误;美国没有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故C项错误;民主共和制体现人民主权的原则,故D项错误。
2.北宋时期,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地方赋税收入除少量自用外,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1804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宪法既未授予联邦,亦未禁止各州享有的权利,该归各州各自保留”,也就是说宪法单独列举中央的权利而未经列举的权利一概归各州。古代中国和近代美国的这些措施实际上都是为了(  )
A.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B.协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
C.给予地方一定自治权
D.防止出现地方割据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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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中西政治制度的比较。根据材料中中国宋代“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地方赋税收入除少量自用外,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得出主要是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根据材料中美国国会的规定“宪法单独列举中央的权利而未经列举的权利一概归各州”得出是为了协调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故B项正确;A、C、D都是对材料某一方面的分析,不能完全涵盖材料信息,故排除。故选B。
3.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
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材料反映了美国民主政治中的(  )
人民主权原则
邦联制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
民主共和原则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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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美国共和制的确立。“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权力来自人民赋予,符合人民主权原则,故正确;“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合理分权,确立联邦制,故错误;“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体现三权分立原则,故正确;这样做的目的是“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体现了民主共和原则,故正确,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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