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通用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篇1
1.血液透析、高压氧、日间放化疗、PICC置管换药等定期来院诊疗人员,在期间,除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外,在每次到院时患者及陪人均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口腔科进行中高风险项目的,除急诊患者外,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隔位、间隔。
3.皮肤科(医学美容)、妇科、男科等门诊科室有创操作或手术,除急症患者外,择期患者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除急症患者外,成人输液患者及陪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篇2
根据吉林省疫情形势变化,经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就诊患者核酸检测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门诊就诊患者,无需持核酸检测报告。
门诊择期手术患者,术前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鼻+咽拭子)。
胃肠镜检查患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行胃肠镜检查及相关(鼻+咽拭子)。
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鼻+咽拭子)。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篇3
1、发热门诊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留观;
2、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手术;
3、急诊手术患者,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核酸;
4、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操作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5、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至少检测1次核酸;
6、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开展至少1次核酸检测;
7、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收住入院(急诊除外);
8、起始时间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我院认可具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资质的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篇4
近期,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传入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已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陆续发生院内感染事件,甚至引发聚集性疫情。现就进一步强化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做好感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多国疫情震荡反弹,国内疫情多点暴发,病毒变异株陆续出现,形势极端严峻复杂,给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带来更高挑战。定点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集中收治场所,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一环。感控工作做不好,可能引起疾病传播扩散引发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大局。各地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院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紧抓好感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各方职责,压实感控管理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将规范设置和管理定点医院、全面加强对定点医院感控工作的监管,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定点医院是感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院感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掌握本院感控工作情况,强化制度措施落实,持续改进感控工作管理水平。定点医院所有人员均应落实各项感控要求,实现“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目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定点医院成立的感控管理组织,以及各级感控质控中心,应当落实职责,为做好感控工作发挥支撑、质量控制等作用。
三、优化定点医院,改善感控工作基础条件
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具备重症救治条件、感控管理水平高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在常态化情况下,要将输入和本土散发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于定点医院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同时收治于同一区域或同一病房楼。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房楼及其所在区域要与医院内其他区域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形成隔离病区,新冠肺炎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本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要于48小时内整体腾空定点医院,全部用于集中收治和隔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四、加强人员配备和物资储备,确保感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定点医院应当进一步加强感控部门建设,加强感控专业人员队伍配备,设立隔离病区感控工作专班,根据隔离病区床位规模,配备充足的感控专职人员,与其他医务人员共同在隔离病区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感控要求落实到位,并享受相应疫情防控待遇。要统筹做好定点医院全院区的感控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发生。要强化定点医院防护服、隔离衣、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本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五、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提升感染防控整体能力
定点医院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全员培训要求,重点加强隔离病区人员培训。相关人员进入隔离病区前,应当经过感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其中,工作人员首次上岗应当由有经验的人员带教。要加强对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感控培训及感控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其掌握感控的基础卫生学、消毒隔离知识和个人防护知识与技能,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对隔离病区内可能出现的保洁力量不足等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相应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感控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升感控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六、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建立感控基础防线
定点医院应当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要求,进入定点医院的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进行手卫生。加强定点医院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有关要求,合理选择、规范使用防护用品,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相关病例隔离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感染相关病例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七、加强隔离病区管理,进一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定点医院应当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隔离病区的分区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在污染区和缓冲区之间,设置潜在污染区(包括辅助功能用房),以增加隔离病区整体缓冲能力。按照要求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
切实做到不探视、不陪护。感控专职人员应当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工作,作好记录,并每日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情况。要重点指导防护用品穿脱工作,加强人员防护,避免防护不足或过度防护。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在脱卸防护用品的区域安装监控装置,便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八、加强人员管控,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定点医院应当加强本机构工作人员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夯实各部门责任,减少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的接触机会。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安保、后勤(含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保洁以及通勤车辆司机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在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均应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由当地政府安排驻地,实施统一闭环管理。不得将隔离病区作为驻地。要固定通勤车辆和驻地,并实现隔离病区和驻地之间点对点闭环。所有人员在驻地应当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不得混住,不相互交流走访,并做好日常防护。隔离病区工作结束后返回其他病区工作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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